女配独自美丽[快穿]-第1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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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说天是圆的,地是方的,就不会有人说天是方的,地是圆的。
教廷就是最权威的力量,他们掌握世界的真理,并且告诉臣民们,会引领他们去往美好的、纯洁的天国。他们让所有的民众深信不疑,才有了今天的地位。
可时至今日,民众开始怀疑他们了。
怀疑他们是否真具有某种神秘的力量,怀疑他们口中敬仰的供奉的神明,怀疑他们所有做的事情和说过的话。
这种怀疑,就像一颗种子,在所有民众的心里生根发芽,让他们的统治岌岌可危。
怎么能有人质疑至高无上的神权?
这是不可饶恕的!
高高在上的、傲慢的教廷,决定要出手了。
他们要惩罚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公主,让她领教一下神明的愤怒!
愤怒吧!颤抖吧!没有人可以逃离神的统治!
…
中学课堂上,陆溪正在给学生们进行焰色反应。
她开设了科学的课程,因为这个世界没有科学这个概念,所以从教材到课程,全部由她来完成。现在还没有老师可以胜任这个工作,陆溪的工作重心已经转到了教育上。
在一片片惊叹声中,结束了实验。
在学生们一片“哇”“哇哇”的声音中,陆溪笑道:“大自然还有更多的奇观等着我们去发掘,去体验。有一个前提,你们千万要记住——这个世界,没有神明,没有可用掌控别人的存在。能改变自己、决定自己未来命运的,只有我们自己。我们才是这片土地的主人,而不是高高在上的,不知道在哪儿的神明。”
这番论调,要是放在别的领土,或者王城里,估计就可以准备火架子等着烧她了,然而这里是陆溪做主。她可以畅所欲言,说出自己想说的事情。
她的举措是有历史性意义的,别人的领土是不是信仰神明的,陆溪不知道,但在她的领土上,小孩子们都对科学很有兴趣,也逐渐相信陆溪所说的:相信科学。
“老师,除了刚才的蓝色火焰,白色火焰,还能烧出别的颜色吗?”
陆溪答道:“当然可以,一些稀有金属燃烧,也会发出不同颜色的光。只不过我手头没有样本,等我找到了,就给你示范。”
在课堂上,没有人叫她公主殿下,学生们都叫她老师。一开始,学生们还很不自在,觉得很不尊敬,但是渐渐的,他们也就放开了。
课堂是一个很纯粹的地方,陆溪希望站在讲台上的自己,只是一个纯粹的人。
“我们下节课,做水杯实验,看看大气压强的奇妙。”
“什么是大气压强啊?”
“下节课你们就知道了。”
在学生们依依不舍的目光中,陆溪走出了课堂。
回到了自己的住所,陆溪马不停蹄继续工作。
陆溪敢发誓,这个世界她如果死了,那一定是过劳死的。
教材要她编写,发明的事情要她把关,她要不定时抽查军队的训练的成果,还有想办法出题考考小家伙们。除此之外,还要和这个国家的工程师们,工匠们,交流经验。
陆溪会给工程师和工匠们画好的图纸,同样步骤也会写出来,但一般来说,他们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难题,需要陆溪去解疑答惑。
陆溪每天忙得跟个陀螺似的转,没有一刻是停歇的。
虽然她富甲一方,坐拥无数的资源,还有无数臣民的爱戴,但她一定是这个国家,最忙,最苦的人。
好在她的付出是有回报的。
如今,在她的领土上,国民富饶,安居乐业,可以说是真正的世外桃源。
他们有这个世界生产力最先进的工厂,也有武力值最强的军队,有最为开明的、仁慈的统治者。
在这里,没有贵族和王室需要他们跪下行礼;同样也没什么教廷来洗脑他们,奉献自己。每个人都是自由的,不被拘束的。
不管是什么样的人种,大家都是一样待遇,只有罪犯会被驱除,被鄙视。在他们的法典上,没有任何一个条款写着歧视,也没有任何一个法令要求你无条件风险。
有付出必有回报,只要不是懒汉,都能找到自己的定位,在这里找到自己的一席之地。
城市越来越大,人也越来越多,陆溪需要管的事情,也越来远多,但此时,她心灵上是满足的。
如果没有出现任何阻碍,那么她将一直缓慢的发展下去,以一种温和的、不见血的方式,完成权利、政策的更迭。
然而,上天没有给她这样的机会。
陆溪一直担忧的事情,终究还是来了。
…
秋天,农民播种的粮食到了丰收的季节。每当这个时候,陆溪的城邦就要举行一场庆典来庆祝丰收,民众们载歌载舞,聚在一起歌颂大自然的恩赐,歌颂公主殿下的慷慨和仁慈。
但今年的庆典没有如期举行。
因为他们的城邦,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不速之客是从王城来的,王城距离此处千里迢迢,使者拿着女王的手谕来找陆溪,让她尽到作为臣子的责任。
女王的手谕召唤陆溪回王城,手谕上说,她们可怜的、共同的父亲,如今已经重病在床,陆溪已经离开王城许多年,父亲见不到她,死也不能上天堂,所以不管陆溪手上有什么重要的事宜,都必须放下来,立即跟随使者回到王城尽孝。
陆溪的姐姐克丽丝只是个傀儡女王,她除了享乐,脑子里空空如也,没有民生大事,也没有什么别的事情了。
所以,这一道手谕的背后,并不是克丽丝真正的指令,而是她背后的教廷势力,在把陆溪召回王城。
那些教廷的人,终于是坐不住了么?
陆溪垂下眼睛,眼底闪过一抹讥诮凉薄的笑意来,倒是一点也不慌乱,反而有种果然如此的感觉。
那些人被捧了太久,早就不知道这个世界真正的样子是什么样了。
一开始,陆溪颁发那些和教廷意志背离的法典时,心里就在担心教廷会朝她发难,让她立即废止,或者让她停止接受民众,但好在陆溪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
她依照自己的意志,按部就班,把自己想做的改革,全面推行了。
这□□年来,陆溪一直提心吊胆,一般战战兢兢地的发育,一边考虑要怎么做得不动声色,不引起教廷人的注意。
整整近十年的事情,教廷给了她那么长的事情。
他们并没有陆溪所想象的那么敏锐,也没有对整体格局的判断,把这黄金十年送给了陆溪。
如今再想来发难?
已经迟了。
现在她的根基已经厚了,不是教廷随便捏几下就会死的小公主了。
既然想找她茬,那倒要看看他们有没有这个本事了。没准,最后是她找他们茬呢。
陆溪收下了手谕,对使者说道:“大人一路奔波劳累,我先好好的招待你,两天之后,我们再动身回去。我这里的事务繁忙,女王的手谕来得突然,我什么都没来得及准备,希望大人谅解。”
使者松了一口气,没作他想。
他的任务就是要把陆溪带回去,本以为要威逼利诱,陆溪才会跟他走,现在这么轻易的答应,省了好多功夫,他就也不介意多留两天了。毕竟他也真的累了,需要休息。
安顿好了使者之后,陆溪才招来查理,和他仔细的叮嘱对策。
陆溪说:“查理,两日后,我会和使者一起动身回王城,你把手里的事情交接给其他人,到时候跟我回去。”
查理一脸不安,他担忧道:“可是殿下,您明明可以拒绝——前国王对您没有任何情谊,别说他是否真的重病在床,就是他真的要去世了,因他对殿下的绝情,殿下也有理由不去。”
只需要装病,亦或者随便搪塞过去就好了。
在查理看来,陆溪这个举动,十分危险。
如果,她回到王城后,随便落个水,摔个跤,生个病,都有可能要她的命,让她“死”。
教廷的人,对于想要出手清除的人,绝对不会给她任何逃生的机会。
陆溪却摇摇头,格外的冷静,一双眼看不到惶恐,反而有种尘埃落地的淡然。
她说:“不,你错了查理。有些事情,躲是躲不去的。如果我不回王城,躲得了一时,躲得了一世。我的把柄落在他们手上,他们就可以有理由讨伐我,对我的领土发兵。我有查理保护,当然不惧怕危险,可是这座城市,是所有人共同建造起来的,我不能让它毁于一旦。如果我的臣民要因为我的过失饱受战火,那是我的失职。如果不是万不得已,我不会让人摧毁我们的家园。如果有人要冒险,那就让我承担这个责任。”
“殿下……”查理久久无语凝噎,眼眶已经发红了。
跟随露西公主殿下来到这里,已经近十年了,查理也对这片土地有了感情。是公主一手把家园建造成这个样子,就像她的孩子般。
但在查理的心中,公主的安危始终先行于所有的事情,但他却忘了,公主是个真正仁慈的统治者。在她的心里,早就把所有臣民看成她的孩子,她要为她的孩子负责。就像一个英勇的母亲,为她的臣民遮风挡雨。
这种可贵的精神,比任何语言都要有说服力。
查理感动不已,再一次宣誓道:“殿下,不过过去十年,二十年,还是三十年,我对您的誓言永远不会变——我愿意为了公主殿下抛头颅,洒热血,我会献出自己的生命,保护公主殿下。只要我还活着,就不会让公主在我面前倒下。只要我还能拿得起刀剑,就会砍下敌人的头颅!”
查理脸上的神色肃穆庄严。
这些年来,他已经很少会这么宣誓了,安定和谐的环境,让他没太有发挥作用的余地。但这不代表,他被这繁华腐蚀了心灵,他依旧不忘骑士的精神,永远都做好准备,愿意为公主献出生命。
“不用这样查理,不要搞得这么严肃。”陆溪笑了笑,第二次拒绝他的宣誓。
查理的面上出现伤心的神色,重申道:“我愿意,为了公主,献出自己的生命。”
“我不是怀疑你的忠诚查理,但是没有人让你献出生命。”
陆溪摇摇头,笑着从腰间挂着的一个小皮袋子里,掏出一个黑乎乎的东西——那是一把枪,通体黑色,是用热的铁水浇出来的,但此时却泛出冷然的光。
这就是她的秘密武器,体积小,却威力惊人。
她对着一根柱子瞄准,声音冷淡而饱含威严,对查理说道:“为什么不愿意相信我呢查理?我不需要你的保护,我会用我自己的力量,保护我的子民。”
话音刚落,只听“砰”的一声,柱子闪着火花,原本光洁无瑕的柱体,被打出一个深深的凹槽,还冒着烟。那巨大的冲击力,让木头飞出来,扬起了碎屑。就连被打穿的地方,都透出黑乎乎的颜色,空气中还散发着焦味。
“鹿死谁手还不一定呢。”陆溪说:“我不止一次说过,生命很可贵,你不要动不动就献出来。”
第124章 被驱逐的王女(六)
格雷西打开已经落满尘埃的妆匣; 替陆溪盘起了长发。
一头漂亮的、如丝绸般的黑发,在格雷西灵巧的手下,编成精致美丽的辫子,又盘起来; 露出了陆溪修长优美的脖颈。
陆溪不仅遗传到母亲的黑发; 还遗传母亲的好皮囊。一张冷白皮怎么都晒不黑,依旧细腻如白脂。透出如玉一般的光泽; 不管在怎样的光线下; 都格外的好看。
那双遗传自国王的碧眼,又让她添上一丝高贵神秘的气质,这双碧绿的眼睛明亮而坚定; 闪烁着温和而漂亮的光芒; 姣如天上明月; 润如海底珍珠。
而陆溪身上穿着的; 也不再是一身简便的男士服装; 而是一身华丽无比,夸张又奢华; 满身珠翠的洛可可风宫廷礼服。
深碧的颜色,太过单调冷静; 一般的女士穿起来会显老; 变得暮气沉沉; 会让人想起秋天即将来临的树叶; 即将年华逝去,不复娇艳。可陆溪穿起来却完全没有这种感觉,那深深的绿色和繁复的裙摆褶皱; 衬托得她如华美珍贵的碧玉; 岁月沉淀出来的淡定和沉稳; 使得她不像别的年轻姑娘那么浮躁,和衣服相得益彰。
不管怎么看,公主都是个真正的美人,从内而外的美人。
只不过这些年来,她疲于奔波,为了领土的事情劳心劳力,家国的重担压在她的身上,让她不得不变得超乎想象的勇敢,也疏于对自身美丽的养护,平日里总是一副不事梳妆的随意模样,浪费了这样精致美丽的皮囊。
要知道,若是别的贵族小姐长成这样,恐怕恨不得将自己妆点成花枝招展的孔雀,最好天天坐着马车在街上闲逛,好让城市里的每一个人都有机会赞美她的容颜。
哪会像陆溪这样,不修边幅。
如今,因为女王的手谕召陆溪回城,使得她要觐见女王时,不得不端起一位公主该有的姿态和体面,一些行头的装扮也是很有必要的。
格雷西给陆溪戴上一顶璀璨的王冠,笑着说道:“殿下,您是我见过最美丽的女人,您是天上的明月,是最华美的珠宝!不不,哪怕是最华美的珠宝,也配不上您!”
陆溪歪着脑袋,对着镜子照了照,她眨了眨眼……感觉呼吸都有点困难了。
她道:“格雷西,裙子给我松开点……”
“可是……这样不够优美得体。”
“舒服和健康更重要点。”陆溪很坚持。
这束腰简直有些反人类,她真的快要喘不动气了,腰间的骨骼都在痛。佩戴着这样的束腰出去一整天,陆溪怕自己可怜的骨头变形。
美丽诚可贵,舒服价更高。
格雷西拗不过她,帮她松了松胸衣,陆溪才感觉活过来般。
穿这个裙子,简直像在上刑。
还有这个头发……
陆溪对着水银镜照了照,然后仔细端详自己的脸,许久后得出结论:脸是好脸,头发是好头发,就是这种盘发的发型,晚上睡觉会很难受,甚至顶着这么繁复的发型,白天她走出门,脑袋上像是顶着个碗,也还是很难受。
格雷西的手法复杂,从这里回到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