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演不下去了-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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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煜城的脑海被四年的记忆填满; 实在记不清牧沐最初的模样。
但他看得出来; 这个时候的牧沐; 还没有习惯穿高跟鞋。
如果是从前的他; 大概只会觉得这份笨拙也格外的可爱; 然后告诉牧沐,不舒服的话; 就不要勉强自己穿高跟鞋。
秦煜城扯开嘴角; 讽刺道:“鞋子穿得习惯吗?”
牧沐没反应过来; 茫然地回道:“嗯?诶?还、还好?”
牧沐的茫然无措让秦煜城脸上的讽刺一滞,下意识的收敛了些许,随即又在意识到自己心软的瞬间阴沉下脸来。
他想起了一些不好的事情。
——那些本该温馨美妙的回忆,在如今展露出的赤裸真相下只令人感到心寒齿冷。
眼前这个看起来胆怯柔弱的人,早已经背叛了他。
他们的爱情与婚姻,从一开始就是一场骗局——一场牧沐为了另一个人而筹划的骗局。
秦煜城阖上眼,深吸口气,定了定神。
牧沐关注着秦煜城的反应,心里慌得一批。
他根本不知道原本的牧沐应该是怎么样的一个形象,唯恐被看出什么不对。
作者对牧沐这个角色花费的笔墨不多。
男频爽文嘛,重点肯定在主角身上。再加上作者把文的爽点全点在事业上了,以至于整篇文下来,几乎都数不出几个有名字的妹子。
牧沐只记得这篇文在最开头的时候,提过一嘴男主的这位老婆曾经是个非常温柔善良的女孩子。
好家伙。
温柔善良。
温柔善良的女孩子是怎么样的?
牧沐脑子一片空白。
他实在不算聪明,也并不喜欢社交,连工作都是通过网络接单,然后自己闷头做手工。
别说温柔善良的女孩子是怎么样的了。
就是普普通通的女生,牧沐也没深入接触几个,连聊天都少,更别说要演绎一个温柔善良的女孩子。
牧沐只感觉脑壳发昏。
而且秦煜城现在到底知不知道他老婆是个男……啊等等?
牧沐发现了盲点。
他记得重生之前,秦煜城跟原主的婚姻有接近四年。
四年,秦煜城如果还不知道老婆是男的,那不就是说——
秦煜城没……呃,没、没鼓过掌?
牧沐被自己推测出来的真相震在原地,惊愕万分。
我的天哪!作者!
你儿子好像……好像不行啊!!
秦煜城看着整个人显出几分呆怔的牧沐,不耐道:“原因呢?”
牧沐回过神:“嗯?什么?”
秦煜城:“离婚的原因。”
一提离婚的话题,牧沐顿时就来了精神。
“我只是觉得,太快了。”他一边小声说,一边观察着秦煜城的神色。
秦煜城轻嗤:“婚是你求的,现在说太快了?”
牧沐:“!”
竟是如此!
牧沐愣了一下,从善如流:“非常抱歉,我反悔了。”
“……”
秦煜城意识到了,这小骗子似乎迫不及待的想要跟他划清关系。
虽然不明白为什么,记忆里也没有这一出,但他并不想如了牧沐的意:“我不同意。”
“?”牧沐想不明白,“为什么?”
秦煜城只是抱臂看着他,不说话。
牧沐思来想去,在他贫瘠的社会知识中找到了可能的关键。
他恍然:“我只想离婚,我什么东西都不要你的,我可以净身出户。”
秦煜城听他这么一说,想到重生前自己被转移干净的财产,神情霎时扭曲了一瞬。
他看着牧沐,愈发不想如他所愿:“我不同意。”
牧沐:“……?”
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牧沐开始抓瞎。
“你可以尝试用更好的理由来说服我看看。”
秦煜城伸手将台面上的证件取走,在牧沐眼前晃了晃,居高临下地俯视着矮他一个头的牧沐。
“或者你多讨好我,也许我一高兴,就同意了呢?”
牧沐拎着包的手骤然一紧,头皮发麻。
这个台词他记得。
秦煜城也对原本的牧沐说过——那是在秦煜城干翻绿了他的那位对头之后,对跑过来求情的原主说的。
——“讨好我,也许我一高兴,就放过他了呢?”
然后呢?
然后那位跟原主一起在秦煜城头顶种草的哥们儿,在乘坐原主给他安排的私人飞机离境的时候,坠机了。
落在茫茫大海,连尸体都没找到。
牧沐:“……”
开始害怕。
当时看文的时候明明只觉得爽!
可恶!
当代法治社会真的可以发生这种事吗?
作者你讲不讲点逻辑啊!
牧沐几乎哽咽。
秦煜城懒得再留在这里,将一直拎在手里的那一袋子莲雾塞到牧沐怀里,转身出了民政局。
牧沐留在原地,并没有跟上去。
这不废话?
都结婚了,那多半是住在一起的,傻缺才跟上去!
虽、虽然证件被拿走了,但有个手机姑且是可以解决一部分问题,而且说不定还有电子身份证,那问题就更小了。
牧沐抱着莲雾,拎着那个装着手机的拎包,眼巴巴的看着秦煜城的背影,心里祈祷对方最好走得头也不回。
但秦煜城并不准备放过他。
在即将跨出民政局大门的那一刻,秦煜城脚步一顿,偏过身看向还留在里边的牧沐。
“不走?”
“……”
确实不是很想走。
牧沐心里发苦。
您可行行好吧,我只是个被卷进来的无辜路人,不值您如此关注!
牧沐含泪抬脚,蚂蚁挪步。
背后一直关注着他们的窗口小姐姐轻轻敲了敲桌面。
牧沐顿时如获大赦,扭头看向她。
窗口小姐姐压低了声音:“姐妹,你们……你是不是被渣男骗了啊?”
牧沐被“姐妹”噎了一下:“?”
窗口小姐姐露出几分愤慨:“我刚刚都听到了!说什么讨好他,你们刚刚来结婚的时候可不是这样,他仗着领了个证就原形毕露了吗?”
牧沐一愣,解释:“不是,就是我单方面想离,跟他没……”
“姐妹你放心,我这边帮你预约了,到时候第一时间通知你。”
牧沐卡壳,飞速闭上了解释的嘴。
秦煜城倚靠着民政局的门框,双手抱臂,不耐烦地催促:“快点。”
牧沐看着眨眼间就背上了渣男锅的秦煜城,内心无比虔诚的对他拜了拜以表歉意,然后大着胆子走到了秦煜城身边。
秦煜城见他跟上,也不多说,扭头就走。
牧沐跟在秦煜城身后,不敢多迈一步。
笑死,根本不敢乱走。
牧沐双目无神。
他又不知道秦煜城的车是哪辆,又或者他今天根本就没有开车。
两眼一抹黑,伸手不见五指,甚至连住哪都不知道!
这要是找错车或者找错门,岂不是直接暴露当场白给。
牧沐觉得不管是“让秦煜城发现这个牧沐不是黑寡妇本人”这个选项,还是“让秦煜城以为这个牧沐仍是黑寡妇本人”这个选项,都不是什么好选择。
但后者的结果还是可以预见的,前者却是一条全然未知的道路。
两相比较,还是保持现状更加安全。
牧沐抱着那一袋子莲雾,亦步亦趋地跟着秦煜城,在一辆……对车子没有一点了解的牧沐绷着一张脸,看了半天也没看出这车是什么牌子。
秦煜城摸了摸腰带,发现车钥匙并没有挂在身上。
他转头伸手:“钥匙。”
牧沐看着伸到眼前的手,抬眼,跟秦煜城对视了两秒,后知后觉地打开了包。
然后牧沐看着包里的两个钥匙串,心里咯噔一下。
靠,怎么有两串!
压根就没碰过驾驶座也没准备考驾照的牧沐欲哭无泪。
救命啊。
如果我掏错了钥匙会不会立毙当场!
牧沐整个人都凝固了。
“磨蹭什么?”秦煜城皱着眉,觉得这人今天格外的笨比。
他直接伸手,从牧沐包里拿出了自己的车钥匙,坐进了驾驶座。
牧沐在副驾驶和后座之间迟疑了一下,为表离婚的坚定,拉开了后座门。
秦煜城微顿,对于牧沐坐到车后座这个举动感到了几分不适应。
他皱着眉,扫了一眼被牧沐放到一边的那一袋子莲雾。
——这是牧沐最喜欢吃的水果。
重生回来的时候,他就拎着这一袋莲雾,显然是特意为了那个骗子去买的。
秦煜城顿觉如鲠在喉。
他沉着脸:“莲雾你不吃?”
牧沐:“?”
牧沐扭头看向那一袋莲雾。
第66章 第 66 章
不愧是正儿八经的男主; 在自己家里吃个饭都挺胸直背,跟坐没坐相的阿宅完全不一样。
牧沐早餐有吃鸡蛋的习惯,不管是水煮蛋还是荷包蛋; 不论做法; 总之是要吃个蛋。
餐厅里坐着头会吃人的老虎; 牧沐有点不想出去跟他同桌吃饭。
能拖一会儿是一会儿,正好弄个蛋。
牧沐拉开冰箱,拿了颗鸡蛋出来。
而后稍微迟疑了一下,又多拿了个蛋和一颗生姜。
看得出来,秦煜城和原主在目前还是有在好好生活的; 不然冰箱里的食材也不会这么丰富。
牧沐想着,又从储物柜里拿了红糖、枸杞和红枣出来。
生姜切块; 跟剩下的材料一起下锅; 盖上盖开大火,煮十分钟。
期间把两颗水煮蛋也给搞定了。
秦煜城喝着粥,目光不自觉的被厨房的响动吸引过去。
阳光让室内铺了金辉; 安宁的早晨能听到窗外的鸟鸣; 与锅碗碰撞的声音交织在一起; 充斥着让人浑身酥软的人间烟火气。
这声响; 让人不自觉的就联想起诸如:家、陪伴与爱之类的美好意象。
这对秦煜城来说是很少见的景象。
以前,从来都是他处理好了一切之后; 再去敲主卧的门,把牧沐叫起来。
他从未看到过牧沐在厨房里这样熟练忙碌的模样。
也很少看到牧沐这样顶着一头蓬松的乱发,匆匆忙忙的样子。
但秦煜城没能从这景象之中汲取到多少温暖。
在经历过背叛之后,如今再看到这番场面; 只显得尤为讽刺。
秦煜城收回视线; 喝了口粥。
牧沐对秦煜城的视线一无所觉。
他把滚烫滚烫的两颗水煮蛋分开; 放进了装着冷水的两个碗里,转头关上火,把红糖姜水盛了出来。
牧沐端着一个蛋和一碗红糖姜水出了厨房,把两个碗都放在了秦煜城面前。
秦煜城抬眼看他。
“红糖姜水。”牧沐干巴巴地,“你昨晚上在书房睡了,预防感冒。”
他说完,不等秦煜城开口,转头回了厨房。
秦煜城看着那碗红糖姜水,神情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
冷冷淡淡的,让人看不出情绪。
牧沐端着自己那碗粥和蛋出来,发现秦煜城已经喝完了粥,正拿勺舀了一勺红糖姜水往嘴里送。
牧沐看着餐厅里这张八人座的长方形餐桌,避开了秦煜城对面的位置,在离他最远的角落里坐下了。
秦煜城没有反应。
牧沐拿出水煮蛋,一边剥一边希望秦煜城能一直闭嘴闭到出门上班。
创业嘛,肯定很忙,周末都不一定有什么空闲,更别说今天是工作日了。
祈祷nia。
牧沐是个非常认真负责的干饭人。
他妈以身作则,耳提面命,吃多少饭煮多少米,宁愿少做点也不可以浪费。
以至于牧沐吃饭的时候尤其沉浸认真。
秦煜城的目光落在牧沐剥鸡蛋的手上,对方的手指纤长白皙,骨节分明,用更具象一点的形容,就是这是一双非常适合弹钢琴的手。
秦煜城的记忆里,牧沐一向是能避免做家务就避免的——这个骗子总是有这样那样的借口,让他心软,让他心甘情愿的去为他做那些事情。
所以牧沐的手一直都细嫩滑腻得如同婴儿。
而如今,这双手虽然隔着一段距离让他看不太清晰,但在温柔的朝阳下白得通透,手上婚戒的火彩落在手指上,漂亮得不像话。
秦煜城挪开了视线。
阿宅全然不知。
他常做家务和手工,手上细小的伤疤和茧子就没少过,不过这些瑕疵在一双本就非常漂亮的手上并不显得狰狞,反而有了另一种味道的美丽。
他对这些习以为常,于是觉得原主的手应该也是如此——只要经常做家务,手大概都是这样的吧。
不了解有钱人世界的阿宅理所当然的这样想着。
牧沐吃掉了鸡蛋,因为秦煜城一直没有别的突发状况而喜滋滋地喝起了粥。
秦煜城喝完了红糖姜水,额头因为生姜与热汤而冒出了一层细汗。
他放下碗和勺,指尖点了点桌面,发出“哒哒”两声。
牧沐抱着碗,警觉抬头。
秦煜城有那么一瞬间,感觉自己看到了一只抱着松果警惕天敌的松鼠。
牧沐放下碗:“?”
秦煜城问:“今天什么安排?”
牧沐:“……?”
牧沐惊了。
这问题没头没脑的,让他不知道应该怎么接话。
什么安排?谁安排?安排什么?
怎么?难不成原主本来还兼职秦煜城的秘书吗?!
这么一想好像也说得过去,如果不是在事业上有所参与,也不至于能把对方的财产转移得一干二净。
总不能是秦煜城傻不愣登,对原主信任到所有银行卡和资产材料都上缴吧?
那得是什么绝世好男人才能做得出来的事情!
牧沐脑子里警报“呜啦啦”的响了起来。
完蛋了。
他根本不知道秦煜城的日常安排!
原主的手机里也没有这种东西的记录啊!
别说日程安排了,就是原主的账单他都往前翻了半年,一点工资收入都没有。
牧沐当场傻住,疯狂回忆原主手机备忘录里的内容。
可恶!
没有!根本没有!
狗屎作者也半点没提过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