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才是正义-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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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我觉得达米应该能接到广告代言和疯狂女孩的求爱信了。我去拿报纸,估计平面媒体也该有新闻了吧。”
“已经拿来了,就在那边。”黑大个懒洋洋的说道,“看来这次你的想法挺成功,检方只怕要被迫回到他们所极力避免的法庭上去了。”
“战斗才刚刚开始!”爱德华摇摇头“我们两个菜鸟要对付司法部的精英,还有俺该死的藏在暗处的FBI小人!”
“你对对手评价挺高嘛。”
“战略上要藐视,战术上要重视!”爱德华随口说道。
“这是东方那位领袖的话吧。”很意外克里斯竟然知道来历“黑豹党的家伙给我过几本红色的小册子,我没事看看,觉得很有意思。”
“所以,要不打无准备之仗,吃完了就干活吧”
“我感觉你简直就是奴隶主。”克里斯嘀咕着
“呵呵呵,我的祖先叫夏洛克!再啰嗦我就割掉你胸大肌上的一磅肉,而且保证一格令的分量都不差,一滴血都不流!”
“你能办到?”黑大个斜眼看着他,充满了不屑与不信任,这话明显违反常识嘛。
“简单啊,要么用烧红的刀子零割,割一小块秤秤份量,割一小块秤秤份量,最后重量凑满一磅就行,反正借据上说是‘割下一磅肉来’并没有特别注明要整块的。这玩意在古老东方被称为千刀万剐”
“上帝!你简直是魔鬼!”
“还有更简单更高科技的做法,把液氮倒在你的胸大肌上,零下二百多度足够把你的血液冻得和石头似的,然后用小锤子一点点往下凿!”
“上帝啊,你就是魔鬼!”
“知道就好,赶紧干活儿!”爱德华满脸狞笑,肚子还嘀咕一句“西瓜炸鸡葡萄味芬达管够啊!”
“该死的,这香肠可真难吃……”大致看完新闻,两人又回到餐桌前继续吃早饭,爱德华叉起一根油煎条状物,嘟哝着塞进嘴里。
心里又有了活动“这Td是维也纳香肠?这富有弹性到诡异程度的口感,不就是一种叫火腿肠的玩意么?上辈子好像买五毛一根,我上学时候经常买来解馋,直到有一天看到土豪邻居那这个喂狗……”
“工业化让大多数人能够吃上‘香肠’,这就不错了。”克里斯在这方面倒是并没有那么挑剔。
“你管这玩意叫香肠?连基本的肠衣都没有!哦,那恶心的塑料皮是包装物,可不是能咽下去。你别这样看着我!你竟然还天真的称呼其为香肠?没有肠衣的香肠就像……就像,嗯留着莫西干头的和尚一样,让人觉得不舒服。看看,看从里到外都是玉米淀粉和植物蛋白粉以及不知名的可疑动物身体组织混合而成的!真是!”
“和尚?”克里斯一愣
“……就是那种特别善良特别平和的素食主义宗教徒,极其虔诚,特点是脑袋上没毛而且逆来顺受,至少你应该没听到过和尚搞爆炸暗杀等恐怖活动吧。佛教要是在米国能有新教一半的信徒,世界和平指日可待。”
抱怨归抱怨,但也只能往嗓子眼里塞,克里斯说的对,这是大工业的成果,因为向成本妥协导致吃起来像饲料,好歹里面的蛋白质是实打实的,而且说良心话,米利坚的食品卫生制度也还算过的去。
这东西肯定吃不死人,也不会拉肚子,只是长期食用会让人产生抑郁沮丧厌世暴躁乃至报复社会等心理问题。
米国民间滥用精神药物,只怕根源就是因为大工业生产出的“饲料”太难吃。
“但今晚,我就可以吃点好的了。”克里斯悠然说道
“该死的,你是故意用这难吃的玩意来激我吧!但我得提醒你,现在是春假!”
“呵呵,信不信我现在马上退出达米的案子。”
“我错了……该死的,早知道当初就不该招呼你吃我做的红烧肉!”
克里斯曾经对爱德华精心烹饪的的红烧肉不以为然,甚至在他炒糖色的时候,斥之为巫术。
可随后,那锅肉几乎全被他一个人吃完,整整十磅啊!
那一刻,爱德华终于明白这厮像M60坦克似的体格是怎么长成的了。
……
佛莱迪大厦坐落在文森特·布鲁顿船长街上,是附近最好的写字楼。
两个穿着西装马甲的中年白人男子正各自抱着胳膊在玻璃幕墙前,这是大厦的19楼,视野开阔,不远处就是展望公园葱翠的绿色,天气依然寒冷,但有了片片绿意映入眼帘,似乎春天也不远了
全纽约的核心是曼哈顿岛上的中央公园,布鲁克林的核心区域则是展望公园。
“这是怎么回事?”所罗门·布隆海姆有点恼火,他刚怒气冲冲的关掉了这间办公室里的电视机,几大电视台轮番上阵,喋喋不休的播报着耶鲁法学生的严正抗议与强烈谴责…用爱德华的话来说,这就是发生在新大陆的窦娥冤。
作为驻纽约市检察署的助理检察官,他今年才35岁,算得上是春风得意,业务能力毋庸置疑,一上任就开始独立办案,而且经手的都是大案,这是其他同僚所望尘莫及的待遇,至于究竟是如何办到的,那也大可不必公之于众。
反正大家心里多少都有点数。
也正是这个缘故,FBI的主管特别探员斯坦·戈登才找到所罗门,两人一拍即合,开始对费里切和尼佐两兄弟下手。
“好不容易绕过纽约市警察局和纽约州地区检察署,拿到这个案子!你当初不是说借助‘玛丽’的影响能够在整个纽约州压住媒体么!”
“注意你的言辞!”斯坦·戈登神情紧张的看着四周。
“放心吧,这里是联邦检察署的地盘,‘玛丽’再厉害,也不敢来公然窃听的。”
“闭嘴吧!你根本不知道他的恐怖!”斯坦·戈登的语气也开始严厉起来“不要听这些捕风捉影的消息去夸夸其谈,这会害死你的。别人不知道你的底细,但我明白!可是我要警告你,惹了他,你一样会从世界上消失,而你那些有大背景的长辈不但不会替你出头,反而会庆幸,事情就此了结!他们彻底安全了!”
“玛丽”是个普通的女性英文名字,但在此时此处代表着不为人知的大逆不道。
若是让爱德华知道,他肯定要惊呼一声“大新闻!批判一番”等莫名其妙的话语。
第十二章 来自斯坦·戈登的大新闻
传闻统治fbi将近四十年的沙皇不但是个同性恋而且还是女装癖。
当衣冠楚楚的出现在华盛顿特区宾夕法尼亚大道950号的罗伯特·肯尼迪司法部大楼的FBI总部时,他是约翰·艾德加·胡佛阁下。
而当在地下场合以附有吊袜带的网眼丝袜配合缀着珠片的低胸衬衣时,芳名“玛丽”,甚至还有人说这个终生未婚的男人和他那同样一辈子没老婆的秘书才是相爱的一堆。
这是说法在纽约和华盛顿流传了十多年,但广为流传和在前途无量的FBI主管特别探员面前公然提及却完全是两回事。
“现在我家里的长辈大概就希望我就此消失吧!该死的!”所罗门的脾气也暴发起来,在外人面前,他向来以标准的三件套西服,一头金发,眼眶凹陷,蓝色目光深邃而优雅,白种人特有的挺直鼻梁和一点点的鹰钩鼻,让他添上了几分神秘色彩。
典型的精英人士相貌,或者说光凭这幅皮囊就能博得不少人的好感,每当他在法庭上对着陪审团慷慨陈词时,就有不少人醉倒在他的蓝眼睛下,稀里糊涂的献上自己的智力与冷静,尤其多发于中老年妇女身上,当然也有某些性癖异常男性,他们往往更加狂热。
而在质询犯罪嫌疑人时,森冷的目光可以让暴力犯觉得心底发凉,而在旁观者眼里“漂亮的所罗门”依然是风度翩翩。
现在他有些失态了:“该死的,这回是你把我拖下水的。这原本就不是什么大案,无非是一个水性杨花的傻妞在逃婚而已。你去纽约警察局翻翻档案吧,每年至少几十起。”
斯坦·戈登没有说话,主管特别探员算是FBI地方办公室里的中层干将,对他这个年龄来说也是值得称道的骄傲。
但他心里明白,自己是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能爬到今天这个位子除了玩命外就是玩心眼,只要能有一线机会,他就会调动一切资源去赌一把,幸运的是绝大部分都赌对了。
然而,恰恰这次出了点问题。
“这个案子,纽约警察局和纽约州或者纽约市地方检察署就能妥当的处理掉。而你,却跑来告诉我,这里面有油水,让我以联邦助理检察官的身份配合你把案子从地方上撬走!拉到联邦层级上来提起上诉!这本来就不合规矩!”
米国的司法制度下,FBI才是全国性的警察,而各州各市的警察只负责本地治安,没有跨界执法权。
这对于一个极重州权而对中央政府权力扩张百般警惕的国家而言显得很不寻常。
这里面就又要提到雄才大略的玛丽女士,不对,胡佛局长的贡献。
早期FBI确实权限不大,地方警察力量完全可以不鸟他。
但30年代轰动全美的“林德伯格绑架案”:第一个驾驶飞机不着陆飞跃大西洋的英雄…林德伯格,他年仅20个月的孩子在卧室中被绑架。
FBI第一时间介入,却被地方警察挡在门外,之后孩子惨遭撕票。
在事后的调查报告中,地方警察的办案能力和办事效率不足以处理恶性案件的结论登上了各大报刊和电台,这些报道乃至调查报告中有多少内容是担任局长仅6年的胡佛阁下所授意,很难说。
这件事情的结果是不久后颁布《联邦绑架法案》,又称《林德伯格法案》,规定在绑架案发生24小时候,即可以推定被绑架对象已经跨州境,案件升级为联邦罪案,由FBI接手。
从此FBI的扩权进入快车道,铁腕而狡诈的胡佛每次都能得逞,很快FBI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国家警察,他也成为了恐怖的地下沙皇。FBI办公地的新大楼也已经打了地基,很快就会办理司法部大楼,这也意味着,原本是司法部下辖的单位,终于要自立门户了!
同样检察机构也是,分为地区检察官和联邦检察官,只有后者才能在全国范围执法。
通常而言地方警察+地方检察官是处理案件的绝对主力,全国80%的案子在他们手里消化完毕。
而FBI负责跨境犯罪,比如一个新泽西人在纽约杀人然后又逃到阿拉巴马州去偷车,FBI抓获这种流窜犯后通常做法是随便扔给新泽西、纽约、阿拉巴马地区的检察官来处理,也就所谓的“集中侦破,分散上诉”原则。
这类案子理论上联邦检察官也能参与,但一来联邦检察系统的人员远少于地方检查系统,其次,联邦系统更喜欢办大案和复杂案件,对于普通刑事案件并不上心。
所罗门·布隆海姆在前些日子接待了不请自来的斯坦·戈登,当他看着这个年纪与自己相仿,但面相却老了至少十岁的FBI探员时,隐约也觉得这似乎是个不错的机会。
斯坦·戈登聪明且狡猾,他的狗鼻子能清楚的闻到犯罪的气息,以及背后的蛛丝马迹,并且总能把用来来换取自己的仕途一帆风顺。
“达米·尼佐涉嫌谋杀芭芭拉案”是他花了不少心思才打着FBI的旗号从纽约警察局手里硬夺过来的,若要尽可能多的榨出这个案子的好处来,则要靠强力盟友的协助,恰巧他想起了曾经听到过的某个关于所罗门·布隆海姆身世的传闻,在一番调查后不但发现传闻九成九是真的,而且所罗门咄咄逼人的工作方式,以及毫不掩饰的政治野心让他确信这就是最佳人选。
“所以,你把我拖下水!现在竟然又要离开?让我像小丑一样被地区检察官们嘲笑么?!你休想”所罗门依然在愤怒。
“很遗憾,我很遗憾,但不得不说这是个意外,但我们却没有办法去阻止,纽约州内确实没什么新闻报道,但是没料到竟然从纽黑文那里爆出来,如果不是那么突然,我简直以为是有人在幕后策划了。”
“看来你的消息很不灵通啊,我的探员先生。”布隆海姆扔过去一个卷宗,“这是我的人写的调查报告上显示,费里切和达米这两兄弟去找了一个叫爱德华·杨的耶鲁法学生。”
“法学生?”斯坦一愣,摸着已经有些秃顶的脑门开始思索“连出庭资格都没有的人。对了,这个事情我知道。”
“是的,但是你没有引起重视!”所罗门冷冷道“别忘了耶鲁在哪儿?”
“你的意思是?这此新闻热潮是那个爱德华弄出来的?”
“还能有谁呢?所有偶然相遇都是精心安排的。如果这次风潮是从查尔斯河畔掀起的,那说明这个爱德华是真的没有参与。但现在……”
“我马上查他的底!用一下你的电话和传真。”斯坦·戈登意识到有了新问题,虽然他打算跳船,但至少两人目前还是同一条战壕里的伙伴。
“请便!”
十分钟后,看着传真机吐出的资料,斯坦·戈登松了口气。
“犹太人和华人混血,挺机灵的小伙子,但没什么家族背景,是个好打发的家伙,目前和一个成绩不错的黑人学生住在学生公寓里。”
“那你为什么要退出?白白让纽约警察局来接手?”
“还不简单嘛。”斯坦·戈登叹了口气“这个案子一开始就是他们管的,我当时是以涉及危害联邦政府的名义通过上面的关系硬抢过来的,原本指望能威胁费里切当污点证人,只要涉及到黑手党,那么FBI和联邦检察官办案就是合情合理的。”
“但是,现在案件细节都被媒体爆出来,你看其中并没有提到污点证人。那就说明,对方也是留有余地的,他们的目的只是想单纯的上法庭去解决芭芭拉的案子。而不是让我们下不来台。毕竟这种胁迫的庭外交易是处于法律灰色地段,真爆出来了,对我们没有好处,同样他们也怕我们不惜一切代价动用大量资源去‘做’案子,所以留了余地出来。这种情况下,FBI再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