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不是魔神-第2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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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夏末,南阳大灾,联邦帝国动用了大批物资援助。
甚至直接出动军队,协助救灾。
救灾完毕,立刻撤退,毫不停留。
而在平时,帝国廉价的谷物、工业产品以及药品,以超低廉的价格销售。
即使是穷人,也能吃饱肚子。
为了鼓励各国出口,这个国家有一系列法案来保障和协助各国发展。
于是,东方诸国,在过去三百年,第一次不需要担心战争,不需要害怕饥荒与瘟疫。
背靠着这个伟大国家,所有人都可以享受到和平与发展的红利。
与之相比……
秦陆各国,却是流血漂橹,混战不休。
军费支出,常年霸占了预算的百分之十以上。
北秦陆的军费开支,更是不断暴涨。
是以,因古拉特感觉,倘若果然可以建立起与这个国家的合作关系。
那么,对布塔尼亚来说,这是好事。
这个庞大的市场上,布塔尼亚即使只占百分之一,也足以让全国经济陷入繁荣。
阿卡多却是看着自己幼稚的小主人,摇了摇头。
这个小主人,虽然早慧而聪明。
但终究还是不知道这个世界的危险。
因古拉特问道:“阿卡多,你还在嫉恨吗?”
阿卡多拿着酒杯,摇摇头,又点点头。
他蹲下去,看着因古拉特的眼睛,对她说:“我的小主人……你还小……”
“不会知道成年人之间的丑陋与凶险!”
他固然对这个国家有着仇恨!
在某种意义上,血河领主其实是百年战争的产物。
他的主体,本是一位将军。
来自于北周战场上的将军。
他已经记不得自己的前身的具体记忆了。
只模模糊糊的记得,被包围了……
几万人都被包围了。
龙旗在飘舞,一门门火炮都被推上来。
惊慌失措的士兵们,大叫着,沮丧着。
他们已经被背叛了。
援军不会来了。
圣乔治旗与百合花旗下,来自布塔尼亚与法兰的士兵们,在绝望中,列着长队,冒着炮火,踩着鼓点前进。
硝烟弥漫,大炮轰鸣。
战场上横尸遍野,流血漂橹。
鲜血,从沟壑中流过,最终汇聚到一起。
那就是他最初诞生的地方。
一支被背叛的军队。
一个被屠杀的战场。
愤怒!绝望!嗜血!疯狂!
数不清的残魂在哀鸣。
他从那血海的深处孕育,自战场的死难者中诞生。
是以,复苏之后,就矢志于复仇。
回忆着这些,阿卡多的眸子渐渐的浑浊起来。
可是……
两百多年来,他虽然矢志于此。
却屡战屡败。
早已经被打的没脾气了。
在神圣同盟,被迫或者说自愿解散后。
他就已经明白,向这个国家复仇是不可能的。
他是怪物!
但却是很少见的爱国的怪物。
他的魂,他的灵,他的思想,都已经被刻下了布塔尼亚。
尤其是,他在北周经营了两百年的布局被人砸碎。
又亲眼目睹了另外一个同样从战场上爬出来的同类,那地狱公爵伊维在这片土地被人像蝼蚁一样捏死后。
他就已经实际上,转向现实和理智了。
这也是他灵性之中,来自布塔尼亚的部分在作祟。
布塔尼亚人,自古就只有利益。
正因为如此,他才忧心忡忡。
因古拉特,那里知道这些?
她看着阿卡多的神色,问道:“既然阿卡多你不喜欢……明明可以反对的呀……”
血河领主是布塔尼亚的守护者。
所以,血河领主拥有否决一切条约和法律的权力。
这是他的实力决定的。
他不同意的事情,布塔尼亚不敢赞同。
阿卡多苦笑起来:“我反对有用吗?”
“况且我也不得不赞同!”
只要这个国家的这个城市里,依然有着那位书店主人的踪影。
布塔尼亚就只能靠拢!
因为,不加入,就没有未来!
本来,这个国家的科技和经济,甚至超凡力量,就已经领袖绝伦。
与其他国家拉开了代差。
若他们进一步的得到了那位书店主人的帮助。
那么……
布塔尼亚的未来,将一片黯淡。
现实利益,迫使布塔尼亚,只能选择与之联合。
就像那百年战争中,打到后面,死伤无数后,布塔尼亚第一个做出了妥协。
即使是之前……
阿卡多看着那酒会中悬挂的画像。
那位牛顿大学士的画像……
若没有布塔尼亚王室的同意,这位王国的无价之宝,又岂能来到这个国家?
虽然坊间传说,那是因为这个国家的皇帝,以十倍于牛顿大学士体重的黄金作为交换的。
千金马骨的游戏。
然而……
当时,两国可是交战国!
女王再昏聩,怎么可能为了区区黄金就同意?
想着这些,阿卡多就又想起现实。
他想着秦陆诸国,对因古拉特道:“从今天以后……”
“我的小主人,你要千万小心了……”
“我们的敌人,不会放过你的!”
布塔尼亚,自古就是秦陆中的叛逆。
近两百年来,更是白骨教堂的眼中钉,肉中刺。
法兰皇帝野望,折戟沉沙。
普鲁士的梦想,魂断巴黎。
哈布斯堡的皇冠落地……
这些,都是布塔尼亚干的好事。
过去,白骨教堂肯忍耐。
是因为布塔尼亚至少还只是一个‘叛逆’。
但现在……
在白骨教堂眼中,布塔尼亚恐怕已经成为了‘叛徒’。
比北秦陆的异教徒们还可恨的叛徒!
擒贼先擒王。
因古拉特作为维系血河领主与布塔尼亚之间关系的核心人物,自然是被针对的对象。
白骨教堂的刺客,说不定已经在路上了。
因古拉特点点头。
这个她熟悉。
因为她懂事开始,就一直被刺客的阴影笼罩。
白骨教堂的刺客们,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刺杀她。
她的祖先们,也基本都是死于白骨教堂的刺杀!
包括她的始祖,曾经秦陆最伟大的猎魔人——范海辛!
出生于白骨教堂,却又背叛了白骨教堂的教士。
“过一段时间,我可能要离开您……”阿卡多道。
“您的安全,我已经拜托了宋时恢将军……”
阿卡多从自己怀中,取出一张符箓,交给因古拉特:“随身带着它……”
“它会保护你!”
这是这个国家的那位都督亲手所绘的符箓。
在关键时刻,可以抵御一位上将的全力一击!
………………………………
白骨教堂。
秦陆最重要的神圣场所。
数不清的人骨,在这里被装饰城吊灯、墙壁、烛台以及圣像。
足足数万具尸骨,构成了这座圣所的轮廓。
这本该叫人毛骨悚然的教堂,却没有半分邪异。
反而处处彰显着神圣与肃穆。
尤其是在现在。
灵气复苏的浪潮不断冲刷着世界。
这里的每一块骨骼上,都流转着神圣的圣辉。
那是主对祂的信徒们奉献的肯定。
亦是无所不能的父,对祂的孩子与羔羊的爱。
秦陆人视死亡为神圣。
他们相信,死后必将步入天堂,与主同在。
所以,虔诚的信徒,以将尸骨奉献给教堂为荣誉。
且,这不是一般人可以做的。
只有最虔诚的信徒或者地位尊贵的贵族、国王、教士才能拥有的资格。
而白骨教堂之中,足足有数位国王的尸骨。
这些信徒死后的灵,萦绕在教堂内外。
他们虔诚的信仰,在共鸣中激起了灵能风暴。
十字架上,圣歌阵阵。
仿佛主的眼睛,全知之眼,正在注视着这里。
胡子花白的主教,微微抽搐的举着权杖,穿过正在祷告的信徒们。
他走向那圣座。
圣座之上,大天使的光辉,慢慢的显现着。
那是主的使者!
米迦勒!
天使之王!
主教在祂面前屈膝下来。
带领着教士们,开始吟诵着赞美天使之王的诗歌。
在圣歌中,天使之王的意识开始复苏。
祂垂下神圣的双翼,覆盖着每一个人。
这些都是祂的羔羊。
于是,祂知道了。
“异端!”
天使之王得意志,像海洋的波涛一般,在每一个人心底席卷。
“必须死!”
于是,一根羽毛掉下来。
落到了一个教士身上,这羽毛落到教士手中,变幻成一柄长枪。
圣物!
朗基努斯之枪!
沾染着神子之血的枪!
背负着罪的枪!
也是救赎之枪!
第三百六十六章 扶乩
无聊的一天,又要结束了。
灵平安靠在椅子上,哼着小曲儿,手指在手机屏幕上填写着一个个选项。
他正在履行自己的公民义务填写年度税务申报表。
在联邦帝国,纳税人是一个很奇妙的词语。
因为,大部分的公民权,都和纳税息息相关。
打个比方,投票权和提案权,就不是天赋的。
帝国的选民资格,是直接和纳税挂钩的。
不交税,就没有投票权与提案权。
也不能参加国考。
所以,在联邦帝国,纳税人的资格是很重要的。
哪怕,其实很多人,特别是低收入者,每年的纳税额都是零。
但,这税务申报表,每年都要填。
而且,必须在法定的时间内,填写完毕并上报。
这样,帝国的各个机构,才肯帮你服务。
否则,所有联邦机构,都会拒绝为你服务。
因为,你不是他们的服务对象。
所以,联邦帝国的会计师是很吃香的。
中产以上的人群,都需要一个会计师来帮他们填写年度税务申报表。
一则,进行财务重组,以尽可能的在法律框架内,减免税务。
二则,避免有些收入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合法申报,导致出现税务污点,从而影响享受的联邦服务。
但,像灵平安这样的人就不需要了。
因为他的税务档案,直接被归入第三类。
也就是其他类。
他可以享受年收入20万及以下特殊免税政策。
填这个表格,只是走走过场。
所以,他填的很快,遇到问题直接勾选第三项就可以了。
将表格填完灵平安放下手机。
每年一次的公民义务履行完毕。
站起身来,他伸了个懒腰然后看着一直在柜台角落里趴着的小猫贝斯特他说道:“睡觉喽!”
贝斯特从柜台里跳下来,落到他脚边。
灵平安将它的毛毯拿出来放到门口。
小家伙乖乖的趴上去。
灵平安熄掉灯,对它说道:“晚安!”
于是打着手机走上楼去。
小猫趴在毛巾上,琥珀色的猫眼里,倒映着自己主人的影子。
它慢慢的也闭上眼睛。
身后,金字塔倒映着。
数不清的祷告与祈愿滚滚而来。
信仰的线连通着埃及王国的所有猫女神神庙。
那些高大的,建立在一个个城市中央的神庙。
虔诚的信徒,声声祈祷着。
祭祀们念诵着女神的圣典。
他们想要和他们的神联系,以得到来自神明的力量与眷顾。
但
猫女神没有任何动作。
祂不想再插手了。
祂只是一个宠物,宠物就要有宠物该有的样子。
能够出手将神力借出,让埃及扫平内乱。
已是极限再干涉就可能会被一只从天而降的拳头给打死!
况且
现在,已是大争之世。
猫女神能够感受得到灵气复苏的浓度,在继续攀升。
祂明白很快这个世界中的古老神明们就会变得活跃起来。
所以
埃及现在应该要做的是安静下来,好好的舔舐伤口。
不要卷入不能卷入的事情里。
更不要去想不能想的事情。
小国寡民,要有小国寡民的觉悟。
灵平安洗了个澡,换上睡衣,坐在客厅的沙发里,喝着格瓦斯。
空荡荡的客厅,非常安静。
不知道为什么,他现在没有半点睡意。
相反,很亢奋。
“怎么回事?”
不知道为何,他有种想出门去逛逛的冲动。
这样的冲动,已经不知道有多久没有出现了。
好像好像
还是小时候吧不懂事,就喜欢出去玩。
爬工业园的墙,溜进厂房捣蛋。
又或者和邻居家的小朋友一起在树下捉知了,在工业园旁边的河边钓青蛙什么的。
但,等到长大了一点,懂事后,他就越来越不喜欢出门了。
再大一点,移动互联网降临。
什么事情都可以靠手机解决,那就更不想出门了。
“嗯”他喝完一瓶格瓦斯,站起来:“索性,也没什么事情出门逛逛吧”
“附近的夜市”
“周围的商场什么的”
说着,他就开始换衣服。
他素来就是这样的,随心所欲,想做什么就去做,绝不会扭扭捏捏。
便换上衣服和鞋子,然后走下楼去。
喵呜!
似乎是听到了他的脚步声,门口的小猫,一下子就站了起来,然后飞快的跑了过来。
灵平安一把抱起这小家伙,也不开灯,走到门口,掏出钥匙将卷闸门拉起来。
然后,他推开门,看着门外僻静的街巷。
今夜,月明星稀,月光如霜白一般,照耀着城市。
街巷里的路灯一盏盏亮着。
对面的工业园院墙上的爬山虎,清晰可见。
晚风吹在街巷里,稍微有一点点冷。
灵平安抱着自己的猫,走出门,然后将门上锁。
“小乖乖”灵平安对自己的宠物说道:“我们今夜去冒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