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神祇时代-第2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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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真是烦人啊!”
他对阿方索说道:
“派使者去见戴森伯爵,告诉伯爵,如果马其顿子爵夫人继续挑衅,你将很难遵守伯爵的命令。”
这不是去求援,他不需要求援,只是告诉伯爵一声而已。
然而,派往戴森伯爵那边的使者还没回来,林霄就收到马其顿子爵向阿方索宣战的消息。
“这么急不可耐!”
收到消息时他正站在神像前祈祷,听完他轻笑一声,对边上一名圣武士说道:
“召集吾主的战士!”
即然这么着急,那就早点送你出局吧!
等部下离开,林霄伸手向着神像虚抓,丝丝流光向他汇聚,化成一口天使之剑与一个天使翅膀。
吉布森城堡,这是吉布森男爵家族传承的城堡,已经有两百多年的历史,风吹雨打并未令城堡有什么变化。
林霄站在城堡上远眺,远方荒野上一支有两三百人的部队正在缓缓靠近。
没有投石车,没有攻城的冲撞车,有三十多名骑兵,但不知道有几个是骑士。
位面文明限制,投石车与撞车已经有了,但还未普及,平时攻城都是搬起石头砸门,强大的骑士可以搬起大石头砸出很远,或者骑士直接用武器劈厚厚的木门。
最常规的攻城方式是用简陋的云梯爬上城头。
但这一次,敌人还未靠近,城堡大门被打开,一支部队从城堡内走出在前面开阔地列阵。
林霄站在城头看向逐渐靠近的敌军,目光落在了敌人中军一名穿着厚厚全身板甲的骑士身上,来自降临者的感应证明那就是一个来自梦魇世界的降临者。
两支不算很大的军队缓缓靠近,对峙,林霄缓缓打马越众而出,两名圣武士与四名教会骑士护在他身边。
对面那梦魇之子也在手下护送下越众而出,他目光从林霄部下中扫过,说道:
“是你抢了我的武器与装备?”
他笑着点头:
“给我送武器装备的是你?”
古尔达额头肌肉跳了一下,冷声道:
“捡个便宜而已,今天我让你连本带利还回来。”
“幼稚!”
古尔达顿时无名火暴起,怒视林霄数秒,脸上怒火又迅速消失,缓缓后退,右手拔剑高举。
随着他的动作,后方部队开始进入冲锋状态,几十名骑士拉下面甲举起长枪。
就在这时,林霄抽出腰间天使之剑高举,金属剑身迅速亮起白光喷涌而出,他一按马背腾空而起,背后两股粗大的白光一左一右喷出化成一对流光形成的翅膀,看上去宛如天使。
第三百八十五章 讨伐缴文
花了快四天的时间林霄才走出这片山林,第三天时发现了一个林中小茅屋,看起来是人在林中休息的地方,沿着痕迹找下山的路,兜兜转转大半天终于发现了人走出来的路。
幸好这次准备的是一套皮甲,换成厚板甲哪怕以他现在的体质也是够呛。
当穿过一片灌木丛,前方是一片半人高杂草丛生的荒野,举目远眺,隐约能见到荒野远方隐隐绰绰的茅屋影子,以及一股股淡淡的青烟。
“有村庄!”
他简单收拾了一下,趟着半人高杂草往那边走去。
这荒原是真荒原,到处是虫子毒蛇,一路走来怕是踩了不下十条以上毒蛇。
毒蛇都不算什么,他这皮靴防御非常高毒牙根本咬不穿,主要烦的是小小的虫子,总是不知不觉沿着皮甲缝隙钻进去。
如果在其他位面,还能散发出图腾气息震摄这些小虫子,但在这个无魔位面图腾之力根本用不出来,任何图腾师在这里天赋或能力都被禁用,只有成为图腾师获得的强大体魄与力量能使用。
肉身之力,这是诸天万界最通用的力量,不论什么晶壁宇宙肉身之力都不可能被禁用。
哪怕只能存在灵魂精神体的世界也能使用,但前提是在那个世界你能有肉身。
一路几乎是披荆斩棘的来到村庄附近,还没靠近就被村口一个木头搭起的哨塔上的两个穿着麻布衣举着木枪的民兵看到,两个民兵看到全副武装的他如临大敌般举矛高喊:
“?”
他赶紧抬手大喊:
“ap;”
这是这个世界的语言,林霄听得懂一点点,之前在要塞内半个月有恶补过这个世界的通用语。
但时间太少只学了个大概,只能听得懂少量词汇,然后通过这点词汇结合现在的情况猜出个大概,两民兵说的应该是站住,不要靠近之类。
林霄将长柄斩马刀收入鞘中表示自己无恶意,又拿出背后一根树雕举在身前,用半生不熟的这个位面通用语加手势连比带划,看得两民兵一脸疑惑。
好在他收刀入鞘的动作在这个世界也算是善意释放,两民兵能耐得下性子听他操着半生不熟的话不断比划,好半天才似懂非懂的回应。
费了好大功夫交流,后面村子里面都惊动了好一大群人涌出来看戏,快半个小时后他才被允许入村。
但只限在村口停留,不准进入村子里面,显然他们还是抱有挺大的戒心。
对此林霄毫不介意,拿出两枚银币,又是连比带划的从村民手中买了一些餐具与工具,暂且在这住了下来。
一个村庄,是个标准的开局地。
倒不是说在这里开始传播信仰,前期没搞清楚情况前他不准备急着传播信仰,而是看能不能在这里雇些壮小伙,先拉支小队伍再说。
当然,虽然不急着传播信仰,但前置准备还是要有的。
用银币买来工具与餐具后,在许多围观的村民与小孩面前,林霄悄悄取出一枚戒指戴上,然后将空餐具摆在桌子上,按照自己眷族餐前对自己的标准祈祷仪式现做了一套,一举一动充满了宗教仪式感,令这些村民与小孩非常的新奇。
一番标准祈祷仪式后,他悄悄激活戒指自带的召唤餐桌法术,顿时像变魔术一般眼前空餐盘上凭空堆满了各种色香味俱全的食物,立即引得周围围观者一片惊呼。
林霄无视震惊加不可置信的眼神,将召唤的食物大部分分发给周围围观村民,自己只留下一小份。
高一期间学过的关于传教与经营信仰课程有讲过,在传播信仰初期,面对不同的智慧生物需要不同的手段。
比如面对一名学者,你可以和他讲知识,讲真理,只要在其最擅长的领域以绝对压倒性的优势碾压,令其产生敬畏,那么在经过淳淳善诱与引异,就有可能将其发展成一名信徒。
如果面对一名拥有强大力量的战士,那么就得讲武力,讲权力,绝大部分异域世界中武力都代表着权力与财富。
此时林霄面对农夫,讲什么大道理吹牛比什么的都没用,就是用赤果果的食物来引诱就行。
也不要告诉他们说信神会有食物,嘴皮子没卵用,实际告诉他们虔诚的信奉真神就会有食物,这比说什么都有用。
所以,当围观村民实际吃到食物确定是真的后,这个消息迅速传遍全村。
正常人这个时候会趋势打铁装神棍传教了,但林霄没有这么做,而是抽出斩马刀一刀将村口一块比人还要高的石柱斩开,用温和的语气拒绝了村中头人的无理要求。
在经营信仰方面林霄有着他自己独特的方式,以及天赋。
这反其道而行不仅没有惹怒村民,反而令他们心生敬畏,特别是村子中的壮年小伙,在看到他一刀斩石,后面轻易单手抬起几千公斤的巨石后崇拜不已。
“罗尔阁下绝对是一名强大的骑士,我敢打赌男爵老爷也没有这么强大。”
几个壮年小伙坐在树荫下看着不远处林霄手握一柄用石头削出两米多长的巨大石剑如轻无一物般随意挥动,眼中崇拜更甚。
打动这种青壮小伙最好的办法就是展示武力,都不需要展示多高端的武力,仅仅是初步超越凡人的力量就已经令他们惊为天人。
按照之前没成为图腾师学徒时学的某套剑术演练了几遍,他收剑而立,一口白气吐出打在木桩上啪的作响,几个青壮小伙哪怕看过好多次还是震惊不已。
将有几百公斤的石剑搭在架子上,他向不远处几个青壮小伙招了招手。
“罗尔阁下在叫我们?”
一个精壮的小伙子兴奋的跑了过来,他抽起边上白布擦了擦手,随意的问道:
“你们想不想学?”
众小伙瞪大着眼睛以为听错了,少倾后忙不跌的点头:
“我们想学!”
“很好,以后每天早上来我这里。”
半个月后,天蒙蒙亮,林霄慢条斯礼的起床,打开门,门外平地上十几个年龄大小不一的小伙子正拿着木质武器在练习。
水井旁已经有装了井水的脸盆与湿毛巾,简单洗脸漱口,提着剑来到平地前看着他们练习。
十几天肯定练不出什么东西,但好歹有了个样子。
这半个月他没有教什么实质性东西,只是简单的教了一个套路,最多起个锻练身体的作用,并不涉及其他力量。
这些天主要作用就是磨练他们的意志,从中挑选有一定意志力的少年。
看了一会,他回屋搬出一个大石巢,又搬出几个大袋子,里面装满了他让村民顺便采来的草药。
当然,这些草药并没有什么作用,也不是什么配方,只是随便让村民采来,主要是掩饰自己稍后准备制做的药丸。
如果不出意外,这批小伙子将会成为他第一批手下,自然得稍微强化一下。
除此之外,这个村庄中的村民在他半个月天天都露一手召唤食物后,很多已经有模有样的模仿他的动作,每次吃饭前祈祷一下。
虽然没有什么用,现在也没有感应到一丝信仰之力,但是个好的开始。
从偶尔和村民交流获得的信息中得知,同时这半个月他抽空外出实地考察了附近,知道现在所处的这个村庄是一个叫做吉布森的男爵家族所统治,男爵名叫赫尔曼吉布森,家族统治着一个小镇加八个村庄,以及周围一大片荒地,一片树林以及一个小型铁矿。
吉布森家族在被命名为吉布森的小镇与铁矿之间有一个城堡,据说养了五名骑士,四十多名脱产战士,战斗时可以召集超过一百五十名青壮年,实力在男爵领中算是一般。
所谓骑士,和大多数异域世界中的那个骑士一样,就是指拥有远超常人体魄与力气的强者。
因为这个世界无任何超凡力量,同样没有所谓斗气,他悄悄去过吉布森男爵的城堡见到过所谓的骑士,只是拥有相当于正常男子三倍以上体魄与力量的精锐战士,配备精湛的战斗技巧与精锐的武器铠甲,面对普通农夫的确是砍瓜切菜般碾压。
现在摆在林霄面前的路有两条,一路是和平的方式开辟信仰,想方设法在底层传教,然后再影响贵族,走宗教路线。
另一种是用武力传教,凭借强大的武力强行将信仰加在平民之中,简单来讲就是自己成为一名强大的领主,以领主的名义强行令领民信仰。
两条路线有好有坏,但可以肯定武力传教更加艰难。
但这是眼下情况下最好的选择,毕竟这不是个安全的世界,六十六个梦魇之子与灵域之子在旁虎视耽耽,随时都有可能将他淘汰,他必须得有足够的武力保护自己。
那么,只能走武力传教的方式。
当然,这并不是说他得训练一支部队击败男爵自己成为贵族,这虽然也是一条路,但太麻烦了,领主征战一向都很麻烦。
林霄准备走教会与武力两者结合的方式,武力护教,然后用信仰团结诸多贵族。
第三百八十六章 点亮图腾天赋
在这个世界,他们的运气会无限的降低,任何降临者在这个世界都是非酋,一不注意一些小事都会要了他们的命。
这一次觉醒,普通出身的林霄成为了一名佣兵,加入了一个佣兵团队。
为了安全起见,在现有呼吸法未达到最高级觉醒资质之前林霄一直呆在佣兵团和队友在一起。
好在这一次资质还可以,修练速度比之前要快得多,凭借这造化能量强化过的呼吸法,此时他的实力在团队内也是数一数二,是团队中坚。
这一次他们领到一个任务,一个小贵族雇佣了几个大小不一的佣兵团一起穿越一片纵横上千公里的荒原,前往荒原另一边的另一个国家。
荒原上生活着许多大大小小的异族部落与凶兽,这支拥有一千多人口的半兽人部落是荒原上最强大的异族部落之一,几乎倾巢而出围杀,战斗相当惨烈。
一波标枪雨下来,林霄用力将盾上短标枪拔了下来,猫着腰向左边摸去,那里有三头绿皮半兽人正在与四名佣兵撕杀成一团。
这种战斗可没有公平单挑的说法,他悄悄从后面摸了过去,路上顺便捡了一根插在地上的短标枪猛的掷下,不足五米距离正处于标枪最大杀伤范围,直接一枪从一个半兽人腰后捅了进去。
这半兽人大吼着身体一歪,对面战士立即抓住机会一刀劈下,一颗狰狞的脑袋飞了出来。
“好样的!”
那战士向林霄竖起大挴指夸奖了一下,他哈哈大笑,两人一同杀向剩下两个半兽人。
三人合围,第二个半兽人当场被杀,正准备杀最后一个,林霄突然心生警戒,当即大吼:
“找掩体!”
自己直接往地上一扑,抓住僵硬的半兽人尸体往身上一挡,下一秒一连串破空声响起,紧接着是此起彼伏的惨叫。
等他推开身上插了好几根标枪的尸体,刚才的几人加半兽人全部被一波标枪射死。
“靠!”
战场就是这么残酷,平时有说有笑一起喝酒的熟人一场战斗可能死得一个不剩。
顾不得感叹,他迅速捡起一个同伴掉落的大木盾转身就跑,一边跑一边将盾上标枪拔掉绕至一辆马车车厢后迅速观察四周战场,发现他们这边已经陷入了劣势。
毕竟一个拥有一千多半兽人的部落,哪怕只出动一半也有五六百人,而他们几支佣兵团加上贵族私兵也就两三百,更不用说半兽人平均身体素质比他们要强一些。
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