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创造了地球神话-第5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
放学后,张清圣告别朋友,独自走在马路上,当时他租房时为了尽量节约成本,便选择了一个地理位置不太好的小区,导致他从学校回家时也会经过一条偏离主干的小路。
这一个多月来,他每天在这条小路上都会待起码半个小时。
张清圣走到小路中央,看到了一席白衣的背影。
“先生,清圣来了。”他并没有弯腰,一个月的相处,让他知道了刘南风这人真的不喜欢这套。
“嗯。”刘南风转过来,淡淡道:
“今日,主考[点穴]。”他话音刚落,张清圣便轰的一下冲到他前面,食指中指并拢,狠狠地朝他肋骨戳去。
“砰!”
手指与胸膛相撞,竟然隐隐能看到激起的劲风,《入景十法》是用食补和冥想调整体魄进而吸引灵气升华自身的秘籍,修习完美后可将自身体魄提升至普通人的极限。
换言之,张清圣现在的短跑可以超过奥赛冠军、举重可以碾压世界级大力士、马拉松能打破世界纪录、反应速度超过乒乓球的满贯王……
这一切叠加在一起,造就的是超过常人几十倍的战斗力,可以说,现在的张清圣可以做到力搏猛虎,与大型食肉动物捉对厮杀。
但,这集合全身力量的一指也没有动摇刘南风分毫,他只撇了张清圣一眼,左手猛然伸出,攥住点在自己胸膛上的手指,微微一掰。
咔巴!
张清圣低声痛呼,但还是硬挺着没有跪下。
刘南风看着身体不停颤抖的张清圣,禁不住满意地点点头:
“不错,所谓点穴,虽是体修那种外道的常用伎俩,但里面确实有可取之处,蜀山之人剑刃被毁时大多会使用剑指,战力只比全盛时期下降个3至4成罢了,是很好用的招式。”
“我刚才掰你手指,虽对你造成剧痛,但并未将指骨折断,说明你平日修习刻苦,下了很大的水磨功夫,非常好,张清圣,你并无很多天才身上的臭毛病。”
“都是先生教的好。”张清圣一边说着,一边揉着胀痛的手指,神态中有着对待熟人的随意。
刘南风感受着张清圣留在自己胸膛的力道,心中再次升起对这份卓拔天赋的感叹。
比他预计中要快很多,张清圣只用了四十多天的时间,便几乎将入景十法修炼完全,恐怕再有不到一个星期,他就会在体魄和精神两个方面都达到普通人的巅峰,可以正式修行了。
他甚至在这期间,教了一招蜀山很基础的点穴手法,本想着能缓一缓张清圣的修炼速度,给自己的计划留下时间,但没想到这位不出世的天才竟在武学方面也极有天资,很轻松地入门并且飞速进步着。
“这种人,终究有一天会翱翔在世界之巅的。”刘南风在心中默道,升起妒忌心的同时居然也有了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欣慰感。
我刘南风可是,张清圣的引路人啊。
第一百零四章 旱魃的堕落生活
通灵银鱼,是很多超级大势力都在饲养的特殊灵兽,专门用来检测门下弟子的资质。
银鱼出现一缕金线时就说明这人具备修行的资质,半边身子出现变化就表示有可能触碰到法相真人的境界,而如果鱼身全部变成金黄,那人必会被大势力视为核心弟子,有机会冲击[无量]的境界,成为万古巨头。
刘南风虽然是散修,但毕竟是蜀山外门出身,知道很多普通超凡绝对不知道的细节。
他知道,大部分能让通灵银鱼全身变作金黄的天才,在修习入景十法的时候,平均会耗费三个月左右的时间。
而张清圣只用了不到一个半月,就接近功全,再有一个星期就可修至完满,算上巩固自身境界,一共花费的时间可以控制在两个月内。
——有的人让银鱼完全变色,是因为自身的强横天赋;有的人让银鱼变成金鱼,是因为银鱼只能变成这个样子。
其中的差距,也许比想象中还要大。
刘南风在张清圣正式修炼入景十法时,才终于看清这个高二学生的真正天赋。
他回过神来,看着还在揉手指的张清圣,在心中暗自盘算:
“如今是四月中旬,再过一段时间,西岭雪山的秘境就要开启了,到那时我就会前往那里争夺机缘,在这之前挑个日子把那东西给他,彻底种下难以斩断的恩缘!”
刘南风想着,沉吟一会儿后说道:
“入景十法虽说是正式修炼的前置准备,但也是一门隶属于修行范畴的秘籍,你再有不到半个月就可以功全,不过要记住,在功全之后休息三天左右,让身体完全适应这种状态。”
“是,先生。”
“嗯,还有,你并没有真正与旁人斗战过,因此进攻时总有些直来直去的意味,需知在搏杀时,应讲究虚实结合,比如这样……”
刘南风同样并成剑指,给张清圣演示起来,用的还是刚刚他使出的蜀山基础点穴术。
——并不是他不想教别的,只是刘南风一身之功,几乎全部出自蜀山,但他一个被逐出宗门之人,传授几乎烂大街的蜀山基础指技已是极限,教再多就是犯了忌讳。
时间在二人的交流中缓缓流逝,不一会天已经完全黑沉下去,到七点钟时,刘南风才停下来,看着天上的银月淡淡道:
“今天便到此为止,记住,虽然你天资极好,但修炼时也不要单纯求快,将基础打牢,才能将你的天赋发挥到最大。”
“是,多谢先生。”
刘南风点点头,往道路一旁走去,很快便消失在黑暗中。
……
张清圣坐在摇椅上,开始回忆与刘南风交谈的每个细节,他时不时地伸出手指在空气中划两下,每次动作都是一次全新的领悟,刘南风教导他时确实是用心了,传授的都是这么多年宝贵的厮杀经验。
散修生活不易,时常为了一点点资源而与人拼命,这样的言传身教对现在初出茅庐的张清圣帮助很大。
二十分钟后,他把刘南风今日教给自己的知识全部温习了一遍,心中蓦地冒出一个想法:
“其他不论,刘南风对于我而言,确实是耗了很大心血的啊。”
张清圣在心中叹息一声,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一个多月的相处,让他对刘南风的戒备减轻了很多,张清圣甚至有时候恍惚觉得,他们就只是普通的师徒而已。
但同样因为这一个月的频繁交流,让张清圣愈加确定,刘南风教自己确实别有目的,更关键的是,三月初在西岭那边的失忆事件,让他一直如鲠在喉。
我和刘南风之间,终究有一天会翻脸的吧,他想。
张清圣绝不允许旁人对自己的大脑做手脚,无论他是自己的引路人还是恩师,西岭乡村那件事,终有一天还是要问个明白的。
……
蔷薇来到泳池旁边,拿着白色的浴巾等待着那人浮出水面。
这座长宽超过千米的大型泳池是太玄司上个月特意在西岭旁边挖出来的,平时除了那人,就只有蔷薇可以进来。
噗噗的水声响起,一双玉臂猛地划开水面,穿着连体泳衣的旱魃走了上来。
蔷薇上前,将浴巾搭在旱魃身上,细心地给她擦拭,顺带递给她一杯柠檬苏打水,虽然女魃妹子是七境的大高手,根本不可能因为游泳而着凉,但她意外地喜欢这个调调,因此蔷薇便顺着她的意思,当了一个月的侍女。
事实上,像旱魃和洛剑奴这种同境几乎无敌的存在,贴身侍奉的人一般都要四境的法相真人,蔷薇做这事,还真不算折了太玄司的尊严,毕竟如果真要细究身份,女魃足可以让太玄司众人跪下来叫老祖宗。
“女魃大人,请您躺下。”
旱魃微微颔首,把泳衣褪去,趴在躺椅上,只用白浴巾盖住下半身。
蔷薇在手上摸了些油,低声道一句“我上来了”后,就骑到旱魃后面,尽情施展技术
——给旱魃做了个精油开背。
旱魃舒爽地眯起眼睛,敖东来那小子的建议真的很好啊,待在太玄司可比流落在外舒服多了,昆仑的那位也没有不由分说地劈死我,接下来只要帮太玄司弄死夔牛,我就可以名正言顺地行走在故土上……
她想到这里,有些好奇地出声道:
“蔷薇,雷渊剑主布置好了没?这都过去一个多月了,怎么连个雷狱都弄不出来?”
“女魃大人,您别着急。”蔷薇在旱魃光滑的脊背上轻轻捏了一下,缓缓解释道:
“叶玄才晋入四境不久,布置一个雷狱要花费近两个月的时间,不过很快了,这个月末,我们就可以施展行动了。”
“那就好,我自从跟酒吞童子和迦具土大战后一直歇养到现在,已经可以全力出手了,开战时告诉我一声,我会做到你们要求的一切。”
“女魃大人,我们太玄司有件事想跟您商量商量。”
“唔?说吧。”
“您在[小别天]里和另外两尊万古巨头的战斗影像,我们想截取一部分放到网上,您是我们华夏传说中的人物,是自己人,您的风光就是我们所有人的风光。”
“随便吧,我无所谓……嘶?”旱魃蓦地颤了一下,不可思议地微蹙修眉:
“精油开背……还需要摸那里么?”
蔷薇佯做思考的样子,手又调皮地剐蹭了一下:
“那里是哪里?这里么?”
第一百零五章 我有一壶酒
张清圣脑袋朝下倒悬着,仅用一根手指支撑自己的全部重量,但他依然纹丝不动,笔直得像一棵树。
嗖嗖的呼啸声响起,有什么东西破空而来,张清圣本来紧闭的双眼猛地张开,手指一绷整个人弹了起来,刹那间与一枚银杏叶擦肩而过,那叶子飞出后撞到地面,轰出个一公分深的小坑。
本来柔软的银杏叶子,竟被不知名的力量加速,变得如同钢刀般锋利,在第一枚叶子被张清圣躲过后,路边的树木纷纷颤抖,大量的叶子飘落下来,如同剑雨般一股脑地向张清圣冲过来。
在没有任何借力处的空中,张清圣竟然仅凭借腰力将身子扭了一下,随之十指连弹,即使在这样迅猛的攻势下,他依然每次都能精准地点在银杏叶的中部,将上面的力全部卸掉。
眨眼间,所有袭击过来的银杏叶皆被张清圣挡下,他在落地时还顺手摘下一叶,放在手掌上仔细打量起来。
叶片饱满,根茎坚挺,色泽是跟P哥很有缘份的翠绿色。
唔,很好,拿回去做个书签吧。
他把叶子塞到裤兜里时,啪啪啪的掌声响起,一席白衣的刘南风走了过来。
“好,从修炼入景十法到现在,刚好五十天整,清圣,你天资之强实属千年难遇,未来必有让鬼神都惊叹的大成就。”
“过奖了,先生。”张清圣摸了摸鼻子,无所谓道:
“超凡之路无比坎坷,哪有仅凭天资就能攀升到顶峰的道理,天资高,只表示我有跟别人一较高下的可能性罢了。”
“你真的太谦虚了,清圣。”刘南风淡笑着,向他抛过来一个东西。
“拿着。”
“……这是?”
“酒,刚才在超市买的。”
刘南风不知道怎么地,在推测出今晚张清圣就能功行圆满后居然意外的开心,来的路上还特意买了两瓶酒。
刘南风食指微微一弹,瓶盖便飞了出去,他轻笑着拿酒瓶跟张清圣手上的酒碰了一下,又对着星空虚敬道:
“干了!”
随后一口饮尽。
张清圣一愣,但也马上有样学样,打开酒瓶,将里面的烈酒大口灌下去。
苦辣的酒水沿着他的喉咙顺流而下,虽然他现在的肉体已经超越普通人,但对这样的味道却依然感到不适,因此在勉强将一整瓶酒喝下后,便弯着腰剧烈咳嗽起来。
“哈哈哈!”
刘南风看到张清圣不复平常冷静淡然的样子,大笑着拍了几下他的肩膀:
“酒不是什么好东西,虽对现在的你造不成什么伤害,但你既然对酒味并不着迷,以后还是少碰这东西比较好。”
“咳、咳、咳,先生,可是,我看你刚才喝得很开心。”
“那是因为,我今晚本来就很开心啊。”
张清圣蓦地愣住,紧盯着眼前这位白衣的落寞散修,仿佛第一次见到他一样。
可刘南风却将头微微扬起,看着天上的明月怔怔出神。
就在张清圣以为他是不是喝醉时,刘南风却突然开口,声音中满是唏嘘:
“人大喜大悲时,应配以小酒,这是那个人跟我说过的话。”
“当年,我还在蜀山,年纪尚幼,是个烧火的小道童,因为皮肤太过苍白,被冠以[小娘们]的外号,天天挨欺负。”
“有一天,我被欺负狠了,站在铸剑院外的角落里偷哭……别这么看我,小时候我确实挺软弱来着。”
“不过就在我偷偷抹眼泪的时候,有个一席白衣的人突然出现在我面前,笑嘻嘻地问我:小娃娃,你为什么哭啊?”
“风沙迷了眼,我这么回答,小孩子嘛,其实还是很要面子的。”
“那人没戳破我的谎话,只是从腰间拿出个酒葫芦,用手指沾了些酒,在我嘴上抹了一下。”
“他随后便一口气将酒全部喝下,笑道:人大悲大喜时,总要喝酒。”
“我当时被那酒辣的有点发懵,于是呛了他一句:那你呢?你为什么要喝酒,是有大悲还是大喜?”
“他当时的表情依然很轻松,只是说出的话却让我毛骨悚然。”
“他说,他要杀出这座沉闷的蜀山,证明祖师爷的道理在他这里,屁都不是!”
“随后,我就听到天地裂开的声音……哦,字面上的意思,他是真的把一整个小世界都劈成两半了。”
“过了很久,我才知道那人的名字……洛剑奴。”
“又过了很久,我犯了蜀山的门规,被逐出去了。”
说到这里时,刘南风已经把酒全部喝完,下意识地停顿了一下,张清圣趁这时才插话道:
“先生,我能问问你,你是因为什么原因被逐出蜀山?”
“哦,因为我把年少时经常欺负我的那几个同门,都杀了。”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