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匪事-第2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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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传庭迟疑不决,“现在,混十万还没有真正归顺我们,如果让他去打自己的同伙,会不会将混十万重新逼反。”
完全有这种可能。
要知道,混十万本人也不是什么好鸟鸟,只要给他一个展翅高飞的机会,他一定会一飞冲天,最后飞到大明王朝的朝堂之上。
“大人,当下我们兵马正盛,根本不在乎这些贼兵。如果他们虚情假意的投奔我们,将来也是后患无穷。”副将对孙传庭说道。
“大人完全不用担心混十万。他如果真的愿意归顺朝廷,也就不会在乎其他贼兵感受。如果他虚情假意投奔我们,到时候朝廷一定会追查大人的责任。”副将继续说道。
孙传庭一想还真是这样,于是狠下心来说道,“你说的对。当初杨鹤就犯了这样的错误,看似招降的所有的贼兵。结果那些人都骗了他,也正是因此,杨鹤最后落得个身死他乡的结果。”
招降是一个好办法,但是农民军是真心着想还是假意投降,真的需要好好判断一下。
再说了这混十万投降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连巡抚大人的面都没有见到,就愿意投降朝廷。
这不是一个好兆头,绝对需要慎重处理。
有了这个想法之后,孙传庭对千夫长说道,“混十万既然愿意投降我们,你这就去告诉他,让他带着本部兵马去消灭一翅飞的队伍。”
耍我啊?
本来想着要里头功的千夫长经过这些人如此一说,什么都没有了。
现在还要让我去劝说自己的老乡去做损人的事情。
真以为千夫长的头让门夹了吗?
我的希望都已经破灭了,还有什么可顾忌的,于是千夫长对孙传庭和在场的将领们说道。“你们如此做法只能把混十万逼反,这样的事情我做不来。”
这话的意思就等于拒绝了孙传庭对他的命令。
说实在的,大明将领给孙传庭出的这个主意真不是一个好主意,而且还把混十万的朋友弄得很难堪。
站在千夫长的立场上,他真不愿意去。
费了那么多的口舌好不容易才说动混十万归顺大明王朝,这些人转眼就让人家提着刀去砍自己人。
放着是谁都做不来,至少思想上转不过这个弯。
既然混十万的老乡不愿意做这个事儿,那么这个事情总有人来做。
谁来做呢?
孙传庭的目光落在了副将身上,“让千夫长做这个事情,确实有些为难,既然是你出的主意,那就由你来做。”
啊!
由我来做?
副将的眼睛都睁大了。
中国有句老话叫做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用在副将身上就成了出了主意砸在自己手上。
“我这个人嘴笨,不太会说话,去了之后办不成事,怎么办?”副将赶紧说道。
“没事,就像你说道那样,此事如办成功,你荣立头功即便是办不成功,也不影响咱们的剿匪大业。”孙传庭对副将说道。
这其实也就是一句宽心的话,既然都愿意让你去办了当然希望你能够办成功。
“那末将就去试一试。”副将硬着头皮说道。
“好,此事如办成功,本巡抚一定会上奏朝廷为你请功。”孙传庭说道。
这句话看是一句很好的话,实际上隐藏着另一层意思,那就是说你这趟差事办的好与坏,我是会向朝廷禀报的。
既然巡抚大人都有了这样的心思,副将还能不用心去办事吗?
当孙传庭的副将把自己的意思明确告诉混十万的时候,混十万张大了嘴巴。
尼玛的,这分明是赶野鸡上架,让狼狗上墙,纯粹是给我找事。
看来朝廷还是不相信他们这些反贼。
在混十万看来,自己能够投降朝廷已经是对所有农民军的背叛了,现在官兵还要自己拿起刀砍农民军。
这还是人干的事吗?
虽然混十万的肺都快要气炸了,但面对官兵他还是忍了下来,用一种很平静的口气问道,“这到底是你的意思,还是孙大人的意思?”
“这既是我的意思,也是孙大人的意思。”副将回答道。
我明白了,今天这事情肯定是这位副将出的主意,但是孙传庭也同意了他的想法。
我该怎么办呢?
当了这么多年的农民军首领,混十万当然不是傻瓜,他虽然文化层次不高,但人家当农民军的经验还算丰富,于是对副将说道,“既然是孙大人的意思,我当然照办了。”
明末匪事
第483章 给朝廷丢脸
如此爽快就答应了?
就完了混十万的话,孙传庭的副将吃惊的望着他,“混十万此话当真?”
“绝对当真。”混十万满口答应的说道。
“好,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我现在就回去向孙大人汇报此事,将来事成,朝廷一定会记住大人的功劳。”副将对混十万说道。
说这样的话实际上是一种诱惑,那就是说只要你敢对自己人动刀,孙大人不会忘了你,朝廷也肯定不会忘了你。
朝廷都信任你了,你还不大胆的去干?
“好,感谢大人栽培。”混十万也客气的说道。
副将心满意足的回去了,留下了一脸迷茫的混十万。
“大王,我们真的要对其他农民军兄弟动刀吗?”手下人征求混十万的意见。
大家都是在一起玩尿泥的,现在你找到了靠山,就用尿泥打对方的脸,做人太不地道了吧?
混十万当然明白兄弟们的意思,“你以为我会真的要对跟自己一起起事的兄弟动刀?兄弟,别傻了,咱们跟官兵不是一条心。当然了,人家也没有把咱们当回事。不过是相互利用罢了。”
哦?
听他这意思根本就没有想给自己人动手的想法。
“大王如果不对自己兄弟动手,孙传庭那里怎么交代?”
怎么交代?
混十万想了想说道,“我看这个地方咱们爷呆不成了,其他的农民军不是好东西,根本不会配合咱们的事情。当然了孙传庭也不是好鸟蛋,他早就看透了咱们农民军之间的矛盾,想利用农民军之间的矛盾达到消灭农民军的目的。我们不趟这趟浑水。”
看见没有?
这就是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之间的差距。
虽然混十万没有高深的理论知识,但是多年来的风雨历程早就让他看清楚了人心的险恶,世事的艰辛。
现在,他已经做好了逃离这个地方的准备。
“大王既然不愿意在这里呆,我们该去哪里呢?”手下人问到。
“我们先回陕北,到了那里之后再做打算。”混十万说道。
真是一个想法特别的人啊!
就在其他农民军还得思考如何对付官兵的时候,混十万就已经开始考虑走投降的道路了。
当其他的农民军还在和官兵打仗的时候,混十万已经准备逃走了。
说走就走,逃跑的速度一定要快。
当天晚上混十万就带着他手下的兄弟们离开了凤翔,逃回了自己的大本营陕北。
由于混十万具有跟官兵打交道的基础,而且也充分认识到当农民军是没有前途和希望的。
于是在逃回陕北时间不长,他又一个跟官兵商谈了,不过这一回他没有选择孙传庭,而是选择了左良玉。
好好的陕西人不投奔陕西巡抚,为何偏偏要去投奔河南的左良玉呢?
原因很简单,那就是混十万不信任孙传庭,相信左良玉而已。
后来,混十万在左良玉的带领下,终于对自己人动起了屠刀,而且还杀的不亦乐乎!
看看,这就是人跟人的格局,当初孙传庭如果难过稍微忍耐一下,混十万或许就成了他手下的着名将领。
就在混十万带领手下兄弟逃离凤翔战场的时候,混驴带领着他手下的官兵和农民军打的不可开交。
不知道是孙传庭有意为之,还是事情的发展对混驴不利。
当混驴带着手下的兵马去对付北边的瓜背王和一翅飞的时候遇到了激烈的抵抗。
瓜背王跟他的名字一点都不一样,虽然他不怎么听混十万的话,但是在对付官兵这个事情上劲头大的很,积极主动,绝不手软。
眼看着混驴带领官兵向自己杀过来,瓜背王对手下的兄弟们发出了冲锋的号令,“兄弟们,我们农民军跟官兵之间势不两立。眼前这个家伙就是杀死咱们农民军首领高迎祥的凶手。高迎祥是谁,那可是咱们的父兄,现在正是我们为高闯王报仇的时候到了,跟着本大王一起杀向官兵,把他们像切瓜切菜一样全部砍死。”
你看看人家这动员令说的多好啊!直接到不需要打草稿的地步。
切瓜切菜,官兵能有那么好打?
虽然官兵不好打,但是瓜背王去拿出了冲锋陷阵、身先士卒和不要命的战斗精神,在打仗的过程中第一个冲进了混驴的队伍。
打仗本来就是一个士气,只要首领都身先士卒带头冲进敌人堆里,手下人哪里还有不冲锋陷阵的道理。
瓜背王这一招犹如鸡血一样注进了农民军兄弟的胸膛里,大家喊着叫着向混驴冲过去。眼看着瓜背王和他的手下冲进混驴的队伍里面开始砍杀。
驻扎在旁边的一翅飞也带领着他的手下向混驴的队伍发起了进攻。
什么叫遥相呼应?
什么叫相互配合?
什么叫大难来临见真情。
其实就是这样的做法。
要知道,此时混驴的手下只有3000人左右,而瓜背王和一翅飞的农民军加起来大约有两万多人。
用这么多的农民军对付3000人的官兵,就算是大家一起用脚踩,也能踩死一大片。更何况双方都是提着刀的,就算是没有战斗经验,提着刀乱砍也能碰上一两个不长眼的,万一砍死了也就赚到了。
在如此猛烈的攻势之下,混驴的这一支官军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惨败。
在瓜背王和一翅飞到共同打击之下,经过整整一天的战斗,混驴带领3000人的官兵剩了不到300人。
都已经如此惨烈了,这还能打下去吗?
显然是不可能的。
而且依照混驴的性格,他也没有为国捐躯的勇气,更没有这样的打算,如果不是穿着官兵的衣服,人家早就跑了。
现在混驴知道自己身份就变了,不能由着性子来,于是便带领不到300人的队伍跑回了官兵的大营。
“巡抚大人,我们战败了。”回到大营之后,混驴带着哭腔对孙传庭说道。
堂堂的官兵竟然战败了?真是一个奇迹。
自从进入陕西以来,孙传庭当兵打仗从来没有失败过,特别是经过抓获高迎祥之后,孙传庭对农民军有了重新的认识。
在他看来农民军就是一群乌合之众,除了数字大、声音大之外根本就不具备任何的战斗力。
打他们简直就是切瓜切菜,只要你的刀法快,杀多少全凭自己的心情、勇气和耐力。
现在混驴带领的3000官兵竟然被农民军打败了。
你这就是给我丢脸,不不不,这不仅仅是给我丢脸,更是给朝廷丢脸。
本巡抚一定要给农民军队一点颜色看看,让他们知道大明王朝不是软柿子,你想怎么捏就怎么捏。
明末匪事
第484章 幸好我跑得快
当孙传庭准备给瓜背王和一翅飞动手的时候。
这两个家伙竟然被自己的胜利冲昏了头脑,带着手下人一路由凤翔北门冲到了西门。
在这里,他们遇到了孙传庭的队伍。
这是一支组织很严密的队伍,队容很整齐,士气很高涨的队伍。
虽然距离很远,但瓜背王和一翅飞也能够感受得到。
“兄弟,我看这一支队伍人马挺多,而且排列的也很整齐,我们要不要杀过去?”瓜背王征求一翅飞的意见。
人群看站像,队伍看阵容。
冲到跟前的瓜背王一看人家的阵容就知道这一支队伍跟混驴的队伍不一样。
“那还用说,咱们刚才打败了凤翔守备的队伍,如果再能把陕西巡抚的官兵也全部弄死,咱们可就是天下所有农民军的老大了。”一翅飞对瓜背王说道。
自从高迎祥死了之后,各地农民军首领都争着抢着想当所有农民军的首领。
人嘛,总是有奋斗目标的。
当学生的想考全校第一,当乞丐的想占领繁华地段的位置,当土匪的想在当地称王称霸,当农民军的当然想成为天下之王了。
就算当不了天下的大王,阶段性的大王也算数。
如果能够像高迎祥那样成为天下农民军公认的首领人物,那么自己这一辈子也就活值了。
现在机会已经摆在了瓜背王和一翅飞两个农民军首领的面前,他们能不抓住机会吗?
更何况这一次他们要对付的敌人是杀死了高迎祥的人。
如果他们两个能够联手把孙传庭弄死,那么他们一定会得到所有农民军的一致认可,说不定下一任闯王就是自己了。
思想决定行动,当两个人都想当闯王的时候,野心促使他们提着刀向着孙传庭的队伍冲了过来。
吃亏就在眼前。
跑啊跑,冲啊冲,农民军一窝蜂的冲向孙传庭的队伍。
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孙传庭估摸了一下,农民军的队伍已经到了自己的射程之内。
“射死他们。”孙传庭发出了射击的命令。
要知道孙传庭带领的官兵可是大明王朝所有军队中比较厉害的一支队伍。
他们不但作战能力强,而且射箭的水平也比较高,只要时机成熟,距离合适,一般情况下人家是不会射偏的。
命中率相当高。
这样的杀伤力对于农民军队来说可是致命的。
跑得快,死得快。
当上万官兵拿出弓箭一起射击的时候,跑在前面的农民军很快被射死了一大片。
“大王,这帮狗日的官兵射箭的水平很高,咱们的兄弟已经被射死了一大片,这可该咋办呢?还要不要继续往前冲?”手下人对瓜背王说道。
要不要往前冲?
瓜背王也愣住了,看了看身边的兄弟,已经有好几个人见了阎王,另外几个正在去阎王殿的路上,还有几个正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