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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北朝求生实录-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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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点加三点,二十点了,你是要呢?还是不要呢?”

    高伯逸开了牌,果然没有爆。

    从刚开始的输多赢少,变成现在的五把就能赢三把到四把,高伯逸稳坐钓鱼台。而八字胡的脸色比死了爹还难看。

    “你已经输了我五十多吊钱了,再赌下去,这借据恐怕我就要撕掉了。”

    高伯逸皮笑肉不笑的说道。

    作为穿越者的福利,他这具身体几乎有过目不忘的能力,记忆力极好。

    “你!欺人太甚!”

    若不是桌子是石头固定在地面上,八字胡几乎是要掀桌子了。

    他已经不打算赌了,想趁高伯逸不注意抽走借据然后跑路,改天再来。

    没想到手还没动作,一把横刀架就已经架在自己脖子上。

    “愿赌服输,筹码没输完就不许下桌子!当初,好像有人就是这么对我说的。”

    高伯逸将拿着横刀的手抖了抖说道:“要是我一个不小心,那就不太好看了。”

    这年头的规矩,赢钱了不想走,输钱了也不想走,没输光之前,下桌子那是不存在的。

    八字胡恨恨的看了高伯逸一眼,选择再要一张牌,然后他就……爆了。

    “再来!”

    赢了,输了,输了,又输了!

    “再来!”

    输了,输了,还是输了!

    “再来!”……

    “再来!”……

    输红了眼的八字胡发现,牌已经洗了三四遍,自己已经输了不下两百贯!

    八字胡身上没带钱,压的都是其他人家的借据。他们是专业收账的黑涩会,又不是专门来收拾高伯逸的打手。他身上的所有借据,都已经输给了高伯逸。

    “我不信!你出千!没错,就是你出千!”

    八字胡气急败坏的站起身,却猛然间看到高伯逸的舅父宋宪,手里拿着一柄开了刃的长槊,一脸憨厚的看着自己这边,面带微笑。

    “好,你们给我等着!”

    八字胡一声令下,带着狗腿子就走了,整个院子只有摆满了扑克牌的石桌,还有一地鸡毛。

    “善水者溺于水,古人诚不我欺也。”高伯逸有些感慨的说了一句,却发现舅父看自己的眼神有些怪异。

    “你性子易冲动,当初在高府受辱,被人引诱才去赌坊输了十吊钱。如今你是如何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

    宋宪有些不解的问道。

    他这么说有道理,因为现在的高伯逸,似乎……聪明得有些过分了。

    “舅父,岂不闻吃一堑长一智?我忍辱负重谋划两月,要是连一个走狗都收拾不了,那岂不是白吃了这么多年的饭?”

    高伯逸理直气壮的说道。

    “斗智不斗力,本来舅父这番去郢州还有些不放心,现在总算是可以高枕无忧的去了。”宋宪欣慰的笑了一下,开始吩咐下人做饭。

    总觉得舅父好像哪里怪怪的,却又不太说得上来。高伯逸只好放下心中的疑问,开始翻看宋宪给的那本《马槊谱》。

    一个字都没有,上面全是招数的画,倒也真是够简单粗暴的!

    高伯逸还是不习惯这种书,又反复问了舅父多次,里面的招数一一耍了一遍,得对方指点,这才放下心来。

    招式已经记住,剩下的就是练习和使用了。这还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这一天就这样“惊心动魄”却又平淡无奇的渡过,累了一天的高伯逸倒头就睡。

    他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成了骑着高头大马的大将军,所向无敌。

    随意出入皇帝的后宫,想要哪个妃子侍寝,就要哪个侍寝。

    儿皇帝在自己面前瑟瑟发抖,敌人碰到自己的大军就退避三舍,走到街上都有无数美女对自己抛绣球。

    简直爽到不行!

    “咔!”

    忽然听到院子里面有些响动!

    条件反射一样警觉的高伯逸从胡床下抽出横刀,蹑手蹑脚的推开房门!

    这年头可不是什么岁月静好的年代,对于闯入家中的不速之客,那只有杀掉这一个选项,没什么道理好讲的。

    然后高伯逸就看到,在皎洁的月光下,一个魁梧的身影坐在石桌边上,那柄长槊的杆插在泥土里,看上去分外诡异。

    “舅父,三更半夜你不睡,这是……在思考人生?”

    高伯逸一眼就看出那个人是宋宪,走近一看,却发现对方浑身是血!

    “别怕,不是我的血。”舅父淡然的说道,语气跟从前一样。

    “刚刚去杀鸡了?家里也没有鸡啊?”高伯逸一脸懵逼,心中有个不好的猜测。

    “不是,去邺北城杀了十几个人而已。”

    宋宪轻描淡写的说道,仿佛杀的不是十几个人,而是十几只蚂蚁。

    “是今天来的那……”

    “嗯,都杀了,一个没漏。”宋宪不以为然的说道。

    你不要用这样淡漠的语气说话好不好!这样会让我怀疑人生啊!

    高伯逸整个人都不好了。

    “不杀鸡儆猴的话,我怕我走了会有人对你不利。”舅父拿着长槊进了屋子,在里面换了一套衣服,带着血腥味就走了出来,跟高伯逸对坐于石桌两侧。

    “有一个秘密,现在,应该告诉你了。”

    “秘密?”

    “嗯,就是秘密。”

    北朝求生实录

 第23章 野蛮年代

    史书上说,司马家丢了中原以后,汉人就沦为胡人的“两脚羊”。

    但有个问题,为什么“两脚羊”没有被吃光呢?草原上那么多羊都被吃光了,难道是胡人太仁慈?

    答案就是,经过熏陶,“两脚羊”已经演变成了“两脚狼”,逼急了,“两脚羊”是要反杀的。

    冉闵那一波,前前后后被杀了两百万胡人,很多人数少的部族,被直接灭族。

    北魏以后的北方汉人,无论是武力还是残暴凶狠程度,都不在胡人之下。到了北魏中期,鲜卑拓跋家已经有点要镇不住场子,不得不主动自上而下的进行汉化,弱化矛盾。

    到了北齐时期,北方几乎是一个全民尚武的社会,一言不和就拔刀的事情,完全不是什么新鲜事。

    高伯逸的舅父宋宪,用完美又不讲道理的杀戮教育他,什么叫做红果果的弱肉强食。

    白天高伯逸赢了赌局,按照所谓“契约精神”,那些青皮应该偃旗息鼓了。然而他们并没有这样,因为崔夫人的压力,那边也顶不住!

    他们在等待机会,等宋宪走了以后,再来收拾高伯逸。

    所以宋宪就直接把那些人杀了,也等于是告诉崔夫人,你不要欺人太甚。把我逼急了,那杀你全家也是可以有的。

    简单粗暴,就是这个时代的主旋律!

    皎洁的月光下,石桌前,舅父宋宪一脸笑容的看着高伯逸说道:“知道么,有个秘密我已经藏了多年,现在是时候说出来了。”

    秘密?

    高伯逸一脸懵逼。

    “什么秘密啊。”

    “其实,我根本就不是你舅父。我也不叫宋宪。”

    舅父淡然的说道,脸还是那张憨厚的脸,却不知为何,显得有些陌生。

    “难道……你才是我亲爹?”

    高伯逸疑惑的问道。

    要不是亲爹,谁愿意辛辛苦苦把他拉扯大啊!这年头谁比谁傻啊!

    听到高伯逸的话,“舅父”差点吐血,一口气没上来险些憋死。

    “不不不,我不是你亲爹,这也做不得假,你和你父亲高德政实在是太像了。”

    呃,不是亲爹……难道是后爹?

    高伯逸一脸暧昧笑容的问道:“难道,你是我娘的……老相好?”

    神他喵的老相好!

    “舅父”差点没被高伯逸气死。

    “其实,我和你没有什么关系,和你娘也没有关系。只不过你爹当年救了我的命,所以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受他嘱托照顾你,仅此而已。”“舅父”还是那种淡然的语气。

    “您当年也不是泛泛之辈吧?”

    宋宪的武艺,高伯逸是见过的,那简直是万人敌的水平,不然他两人在驿站大火的时候就已经拔凉拔凉了。

    “嗯,也算是吧。当年我是侯景帐下太保,也是位高权重,不过都过去了。现在只是齐国的裨将军而已。”

    侯景?

    那可不是什么好人啊!祸乱江南,尸横遍野,就是这厮的杰作。要不是侯景胡作非为,南朝根本没陈霸先什么事!

    “你真是侯景手下的大将?”

    高伯逸难以置信的问道。

    侯景恶贯满盈,哪怕是崇尚野蛮的鲜卑人,也都看不起他的所作所为。但舅父这么一脸……人畜无害的样子,真是侯景帐下猛将?

    不可能吧?

    “侯景当年有一支精锐叫兔头军,我正是兔头军的首领,宋子仙!”宋子仙面无表情的说道,仿佛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梁书》卷四五《王僧辩传》记载侯景之乱,讲到侯景攻打王僧辩所守的巴陵郡时,有这么一段话:

    (侯)景帅船舰并集北寺,又分入港中,登岸治道,广设毡屋,耀军城东陇上,芟除草芿,开八道向城,遣五千兔头肉薄苦攻。

    兔头军的事情,因为年代隔得近,邺城驿站又是人员往来书信往来的要冲,所以高伯逸是知道的。

    这支军队据说全部佩戴兔子面具,善于近身肉搏,乃是侯景的杀手锏,轻易不出动!

    “我一生征战却无子嗣,你虽叫我舅父,实则你我情同父子。这柄马槊名为‘涅盘’,就送给你当冠礼了。”

    高伯逸面前这柄马槊的槊杆为复合柘木杆,是细柘杆浸泡油晾干后,用鱼泡胶黏合而成,强度和韧性不是木杆可以比拟。

    做一柄起码得三年,不是一般武将用得起的。宋子仙高喊一声用马槊换房产,保证邺城多得是双手奉上房契的家伙。

    “舅父,这……给我了你上战场用什么兵器?”

    “马革裹尸,我若是死了,这马槊还不知道便宜谁,还不如留给你建功立业。我已经是死过一次的人,还会在乎一柄马槊么?”

    涅盘……么?

    高伯逸有些明白宋子仙的想法了。

    造孽太多,他其实早就有生死看淡的意思。之前是没还完高德政的救命之恩。现在看到高伯逸独当一面,也就放下心来出去浪了。

    “我走了,不要堕了这柄长槊的威名。”宋子仙拍了拍高伯逸的肩膀,起身就走,甚至连一件衣服都不打算带。

    “义父!”

    高伯逸喊了一句,宋子仙听到这两个字,身形原地定住,缓缓转身,脸上看不清表情,但似乎咧开嘴在笑。

    “有缘再见了,莫要做女儿家姿态。”

    宋子仙拿着横刀走了,他大概也不在乎是不是在宵禁,毕竟之前已经出去过一次杀人了。

    “宋子仙……唉!”

    高伯逸轻叹一声,心中五味杂陈。原来自己身边朝夕相处两个月的所谓“舅父”,也是个大魔王级别的人物。

    前几天救的死胖子,居然是当朝宰相,也是大魔王级别的人物。

    这个世界实在是太危险了,做一条混吃等死,欺男霸女的咸鱼真就那么难吗?

    这几天的遭遇,让高伯逸感受到来自这个世界深深的恶意。

    一坐就到了大天亮,他想了半夜,最终得到一个结论。

    自己总是跟那种“高层次”的人打交道,这样实在是太危险了。

    什么杨愔,什么毕云义,什么四郎,这些人都太危险了!在高伯逸记忆中的“历史大事”中,还有个超阶大魔王级别的人物没有跟自己接触。

    但跟杨愔这帮人联系多了,那个超阶大魔王迟早会跟自己产生关联的。

    高伯逸决定咸鱼一波,先把酒肆开好赚钱,然后想办法离开齐国这个是非之地。

    要不先去长安找李渊祖父李虎,然后混个从龙之功?

    北朝求生实录

 第24章 人生总是这样猝不及防

    手里拿着一叠“奴契”,高伯逸思前想后,要不要把这些东西毁掉。

    家奴,封建社会的必然产物,和所对应的主人,有着极为密切,且十分复杂纠结的关系。

    一方面,家奴毫无人身自由,连基本的生命保障都没有,这是写在法律文书里面的。

    另一方面,主人又为家奴提供了庇护。因为主人的地位不同,有些厉害家奴,过着“虽然不自由,但依然爽歪歪”的生活,且与主人荣辱与共。

    再者,有些主人,因为各种需要,会提携家奴,除掉奴籍,让其另谋高就并成为其羽翼。

    这些主人往往是家奴往上爬的晋升阶梯,而在历史上,从家奴爬上去出将入相的人比比皆是。

    不失为一条改变命运的快车道。

    但是高伯逸不喜欢奴契,因为家奴在反噬的时候,那也是很厉害的,历朝历代都不缺被家奴反噬,死无全尸的倒霉蛋。他现在孤家寡人,要是有什么事情,还真奈何不得家奴造反。

    来自后世的他,不喜欢别人称他为“主子”,哪怕那个称谓并不叫这个。

    伸手就要将“奴契”撕掉,正在这时,眼疾手快的福伯连忙拉住高伯逸的手大声喊道:“小郎,你这是为何,使不得啊!”

    高伯逸一愣神,发现院子里打扫清洁的几个仆人跪了一地!

    “福伯啊,我这是想解除你们的奴籍,咱们另立契约。”高伯逸微笑着说道。

    这话差点没让福伯心肌梗塞死掉。

    知道是高伯逸“没见识”才说出这种胡话,福伯叹了口气说道:“小郎,撕掉这些奴契,咱们这些人就都成逃奴了,到时候走到路上都要担心被人抓捕……”

    哈,有这种事?

    “那怎样才能解除奴籍?我不让你们为奴,不就好了么?”高伯逸异想天开的问道。

    福伯满头黑线。

    作为杨愔府里出来的家奴,他对高伯逸的智商很是佩服,但对这厮的常识极度无语。

    “小郎,要去除奴籍,得去官府里赎买。”

    “但你们不是我的家奴么?我自己的家奴赎买也要给官府钱么?”高伯逸很疑惑,难道自己赎买自己的奴隶也要给官府钱?这官府也太他喵的黑了!

    “呃,话不能这么说啊。”

    福伯给高伯逸解释了一下赎买奴隶的程序,自己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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