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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玉金记-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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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病讲究望闻问切,一番询问触碰,自然就能碰出些滋味来。更何况瞧病自然不能只看一次,还要复诊,这么一来二去,什么好事不成?

    “是不是还伴有口渴?”司马兰台继续问:“夜里更甚一些?”

    “没错没错,”木惹儿回过神来使劲儿点头,连声道:“兰台公子真是神医,人家真真就是这般。”

    “如此可针灸几个穴位。”司马兰台道。

    “针灸啊……”木惹儿做出害怕的样子问道:“会不会很疼?要针在哪里呢?”说着扭动了一下身子,几乎要跌进司马楚的怀里。

    “针灸脚上的几个穴位即可。”司马兰台一副冷清像,无视眼前的活色生香。

    “脚上啊……”木惹儿这等魔当然明白女子的脚于男子意味着什么,当即勾唇一笑,邪魅尽显:“那公子可千万要轻些,人家最是怕痛了。”

    嘴上这么说着,却已然把一双玉足伸到了司马兰台面前,趾甲上涂着艳红的蔻丹,右脚踝上还坠着一串镶宝石的银铃。

    司马兰台已然从药箱中取出几只细长的银针,木惹儿只觉得眼前一花,并没觉察到痛感,那几根银针就已然准确无误地刺入了她脚上的几个穴位中。

    “公子,怎么我的脚麻掉了?”木惹儿很快就发现自己的脚不能动了。

    “无妨,拔针一刻钟后就会自行恢复。”司马兰台一边整理药箱一边回答她:“一炷香后叫侍女将银针拔掉即可。”

    “公子你这就要走了吗?”木惹儿急切的问道:“难道不是您给人家拔针吗?”

    “不需要。”司马兰台淡然极了:“拔针人人都会。”

    “那下次施针是什么时候呢?”木惹儿不死心地追问:“人家这病只怕得多针几次才管用啊!”

    “不必,”司马兰台道:“我看公主虽然身体强健无甚大病,但情浮意动,心绪不宁。必是平日房事过频,有伤元气。因此为你施了清心针,这针用的是清泻法,一次足可管三个月,多了反倒会伤身。”

    “啊?!”木惹儿听得目瞪口呆:“居然还有这种针?”

    “不要提前拔,会有性命之忧。”

    不管她信不信,司马兰台已经出去了,而她的脚已然麻掉,根本动不了,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兰台公子清俊的背影消失在屏风后。

 第09章 奈何佳人偏做贼

    京城外三十里,南山脚下有一片果园。因为里头广植奇花异果,故而被称作奇园。

    奇园的东西都是世人见所未见的,价格也高得离谱,比如一颗水晶枇杷就能卖到五两纹银,可偏偏买的人还不少。

    奇园的围墙很高,比两个人叠起来还高,使得许多人都只能望园兴叹。

    墙外的树丛里站着两个人,是苏好意和吉星。

    天气有点热,二人额头都沁了汗。

    “我跟你讲,”苏好意双手叉腰望着奇园的围墙说道:“这里头可有位阎王奶奶坐镇,听说她还养了条大獒犬,很是凶猛。”

    “我也听说了,”吉星激动地搓搓手道:“就是这样才好玩!咱们进去后摘了果子先别跑,等他们发现了再说。”

    苏好意无语望天,吉星这不是人的家伙,偏喜欢做这些吓人的事,且似乎愈演愈烈。

    之所以到奇园来偷果子,并不是因为他想吃这里的果子。这时候的果子都没有成熟,没什么好吃的。只是因为这里头有个非常凶悍的女护园,生得奇丑,年纪不小了却一直嫁不出去。

    人们都称她为“南山老女”,轻易无人敢惹。据说凡是敢进奇园偷果的人,被她抓住一律吊在树上用皮鞭抽打。之后还要扭送至官府。

    可吉星却偏偏挑中了这里。

    那么高的围墙当然不好爬,就算能爬上去也太费力气,吉星领着苏好意扒开荒草,墙根下有个狗洞。

    “我都已经查探好了,咱们从这里钻进去!”吉星两眼放光:“我先钻!”

    说完撅起屁股爬了进去,苏好意却忍不住望着狗洞发呆,似是想起了往事。

    “快进来啊!”吉星急切地小声喊道。

    苏好意这才回过神,蹲下身爬了进去。

    吉星在前苏好意在后,两人半蹲着身子,借着草木的掩映观察院子里的动静。

    “你看那边的那颗大荔枝树,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火燔荔枝?”吉星指着远处的荔枝树问苏好意。

    按理说以天都的气候并不适宜荔枝的生长,可奇园中偏偏种植出一棵结果又大又甜的荔枝树来。更为奇特的是,果实有鸡蛋那么大,果核却只有花椒籽那么小。也不知他是怎么种出来的。

    “你要去摘荔枝?”苏好意问吉星:“这东西可是要上贡的,万一……”

    “就偷一个。”吉星跃跃欲试:“没事的。”

    “……好吧!”苏好意骑虎难下,只好做贼。认命地拿出面巾来蒙住脸,吉星也把自己的脸遮住了。

    两个人来到荔枝树下,吉星并不忙着偷果,而是站起身左顾右盼。

    过了好半天,才听到远处有人断喝:“谁在那边?!”

    吉星就像是在等这声一样,伸手扯了一颗青涩的荔枝下来,然后对苏好意笑道:“咱们快跑!”

    苏好意别的本事还罢了,就是跑的够快。当即拉着吉星的手撒腿狂奔,只听身后的人恶狠狠道:“霸王!给我追!”

    然后就是几声闷雷般的狗吠。

    吉星边跑边回头看,只见一条皮毛油亮、头有巴斗大的黑色獒犬正追过来。

    再往后则是一个又高又胖的女子,仿佛巨灵神下凡,一定就是那个传说中的阎王奶奶“南山老女”了。

    吉星见狗和人离得还不算近,便故意慢下来,还冲那狗挑衅道:“狗东西,真是没用!”

    那狗似乎听懂了他的话,猛地往前纵了几下,眼看就要扑上来了。

    吉星这才对苏好意喊道:“快快快!”

    苏好意忍不住翻个白眼,这家伙此刻是把自己当成马了么?

    她拉着吉星的手奋力向前跑,准备从之前那个狗洞爬出去。

    眼看着就要跑到墙边了,不想后面的吉星突然摔倒,连带把她也扑倒了。

    苏好意趴在地上,要不是有面巾挡着,多半会啃一嘴泥。

    “两个小毛贼还想从我手下跑掉!”阎王奶奶喘着粗气得意地说。

    她手里握着一根长长的鞭子,鞭梢缠在吉星的脚踝上,显然是因为这个吉星才倒下的。

    “霸王!去把那两个小贼的腿给我咬断!”阎王奶奶催动恶犬:“看他们以后还敢不敢做贼!”

    獒犬立刻凑了上来,张口就朝吉星的小腿咬去。

    苏好意大喊一声“不要”,顺手摸起一根木棍,直接捅到狗嘴里去。

    那狗咬住木棍,冲着苏好意狺狺低吠。

    这时候吉星扯掉面巾,嗷地一声上去咬住了那狗的脖子,气势虽凶,却只咬了一嘴的狗毛。

    不过他这番举动倒真把阎王奶奶和那只狗都给惊呆了,从来都是狗咬人,还没见过人咬狗的。

    苏好意却一点儿也不觉得意外,吉星这家伙长相有多可人疼,脾气就有多古怪。

    简直是外具美玉之姿,内秉风雷之性。急了就爱动嘴咬,且轻易不松口。

    趁着对方愣神的功夫,苏好意拉起的吉星就跑。

    可是终究没有逃出阎王奶奶的手掌心。

    片刻后,两个人被绑成仙人指路的样子吊在树上。

    “看不出你们两个小贼,长得还蛮得人意儿的。”阎王奶奶并没有打他们,主要是看在他们这两张脸的面子上。

    “哈哈,姑娘过奖了,是我们不对,请您高抬贵手放了我们吧。”苏好意十分诚恳的认错。

    “要放了你们也成,不过得答应我一件事。”阎王奶奶边说边来回踱步:“只要你们其中的一个肯答应娶我,我就把你们都放了。”

    苏好意和吉星面面相觑,吉星的脸都白了。

    “怎么?!你们不愿意?!”阎王奶奶立刻就怒了:“我可还是黄花大闺女呢!不嫌弃你们是小偷出身,你们居然还敢嫌弃我?!”说着将手里的皮鞭狠狠的挥动起来,唰地一声将地上的草抽倒一片。

    “咳咳,”苏好意咳嗽了几声,对吉星道:“不然你就答应了吧,反正你不就是喜欢玩儿惊险。”

    “你敢出卖我?!”吉星瞪起眼睛呲着牙看着苏好意:“我死都不会答应!”

    “不答应的话,我就把你们两个打死在这里,然后埋到树底下永远陪着我!”阎王奶奶也发起狠来:“不肯做我的人,就做我的鬼!”

    看她满脸横肉,目露凶光,苏好意并不怀疑她有这个胆量。

    十万火急之下,苏好意一眼瞥到她的衣襟上歪歪扭扭的绣着一朵兰花,眼睛一下就亮了。

 第10章 眼前无路想回头

    大夏国玉龙十七年。

    后来的人们记起这一年的时候都说是个风调雨顺的好年景,没有兵患也没有瘟疫,安安稳稳太太平平。

    但对于有的人而言,这一年却经历了诸多波折,哪怕那时候她还只是个孩子。

    初夏清晨。

    进京的便道上车马稀落,偶尔有几辆驴车赶过去,也多是往城里送菜的,这附近有许多菜农,靠着种菜为生。

    赶着菜车的人有些奇怪地看着走在路上两个人,那是一个胖大和尚抱着个六七岁的小孩子正在大踏步走着。

    朝阳透过薄薄的晨雾把两人的影子拉得老长,带着几分滑稽。

    胖和尚的灰布僧袍上仆仆风尘,俨然走了很远的路程。

    孩子还没太睡醒,枕在和尚的肩膀上,闭着眼问道:“舅爷爷,咱们是要回家吗?姥姥在家等着咱们吗?”

    和尚听了脸上露出伤痛的神色,粗声粗气道:“咱们不回去啦!舅爷爷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

    “那姥姥呢?”小孩子还是追问。

    “你姥姥出门办事儿去了,你乖乖的,到时候她自然会来找你。”哪怕和尚是个粗人,也实在不忍心把真相告诉孩子。

    “姥姥的伤好了吗?”小孩子又问:“她吃药了吗?那些打她的人都被你杀死了吗?”

    “好了,吃了,都死了。”和尚不耐烦地说,心中觉得让男人哄孩子是这世上第二折磨人的事,仅次于娶妻:“别再说话了,当心柳絮飞进嘴里。”

    这时候正是飞柳絮杨花的时节,所谓“春风不解禁杨花,蒙蒙乱扑行人面”是也。

    心中焦躁的和尚一眼瞥见有人在盯着他看,便忍不住发作起来,喝道:“看你家佛爷做甚?!难不成是要我给你剃度?!”

    他虽是出家人打扮,但身材高大,举止鲁莽,怎么看都像是山贼走投无路才削发为僧。

    赶车人不敢惹麻烦,转过脸去,使劲催动拉车的毛驴快走。

    但那小孩子一点儿也不怕那莽和尚,拍着他的秃头道:“舅爷爷,你又犯了嗔戒啦!回头要多念几遍多心经。”

    “知道啦,知道啦!不要再啰嗦啦!否则我就把你丢在路边。”和尚重复着不知已经说了多少遍的话。

    小孩子嘻嘻笑着,根本不放在心上。

    半路歇了个晌,傍晚时分,和尚终于带着孩子来到了大夏国的京城天都。跋涉了将近两月,鞋子走破了三双,辛苦可知。

    二人早已饥肠辘辘,嗅着饭铺里飘出来的饭菜香味,忍不住直咽口水。

    胖和尚找了个二荤铺,大喇喇坐下,高声点了两套羊汤大饼。

    他自己吃一套半,给孩子留下半套。

    热乎乎的羊汤配着大饼,既能解馋又能解饿,价钱还不贵。

    毕竟有钱人不吃羊杂碎,他们只喜欢吃炙子羊肉,或是羊肉玉糝羹。

    虽说出家人不可动荤,可京城这地方什么人都有,也不是只有他一个吃肉的和尚,加上一看他就是外地来的,所以也没人理会。

    更何况他并非化缘,而是付了钱的。

    夜幕低垂,和尚带着孩子来到天都最繁华的春愁河畔,这里和秦淮河两岸一样,是声色犬马纵情享乐的地界。

    “好孩子,你就乖乖坐在这儿别动,等有人出来了你就把这封信递上去。”和尚说着把孩子放到一家花楼的后门台阶上,又把一封信交到她手上。

    信皮未封,上头也没落款。

    “舅爷爷是出家人,身上没什么钱,还剩这几个铜板都给你吧,留着买烧饼吃。”和尚叹口气说:“还有这个东西,戴上之后千万不要取下来。”

    和尚说完从怀中掏出一物,理好丝绦小心地给孩子戴在颈上。

    “舅爷爷,这是什么?”孩子摸着脖颈上的东西问。

    “这是你的命根子,千万别弄丢了,有了它你姥姥才能找到你,不然的话你就再也见不到她了。”和尚道:“记住没有?!”

    “舅爷爷,你不要我了吗?”孩子仰头望着和尚。

    “你是个女娃子,舅爷爷没法一直带着你,何况我这么混账,只怕会把你养成一个小混账,思来想去还不如把你托付给更可靠的人,”和尚道:“这人是我的老相好,我当年没落发的时候曾和她山盟海誓过,不过后来既出了家,也就只好撒开手。

    她是个难得的奇女子,凡是入烟花的女子都有不得已的苦衷,难免被迫强颜欢笑,又或是长吁短叹的不知足,更有一心要找个好人从良的。可她不一样,她是自愿的,所以做起来得心应手,终于成了京城九街十八巷的总花魁。”

    孩子年纪还小,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烟花,又什么是花魁。但听和尚得意的口气一定是很了不起的人和事,于是边听边点头。

    “对了,再把我教你的轻功要诀背一遍,不要忘了。”和尚又说。

    孩子一字不差地背完了,问他:“舅爷爷,练好这个能让我像你一样杀那么多人吗?”

    “不能,”和尚摇头道:“不过能让你遇到坏人的时候跑的够快,也算是个防身之术。”

    “舅爷爷……”

    “好啦,不要说啦,舅爷爷要走啦!”和尚不耐烦地挠了挠秃头道:“不能让她看见我这副样子。”

    夜半。

    楚腰馆的软玉姑娘喝得有些醉了,找个借口从酒桌上逃出来到后门透气。

    “这帮王八蛋就知道把老娘往死里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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