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凉我只想当学霸-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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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儿才一岁多,正是活泼好动的时候,一过桥就扭麻花似的从自己母亲怀里挣脱出来。双脚一沾地,就迈着小短腿跑得飞快。
一岁多的小宝宝,跑起步来屁股一扭一扭的,凌菲云感觉自己的心都要萌化了。
凌芳华笑骂:“皮猴儿——”
紧接着见儿子一转眼的功夫已经跑远了,她连忙追了上去:“宝儿慢点儿——”
凌英英和凌菲云也连忙追了上去,上次的走失事件,在几个人心里留下了严重的阴影。
孩子的精力似乎是无限的,一会儿跑东一会儿跑西,一会儿要玩旋转木马,一会儿要“钓鱼”,三个大人瞬间沦为全职陪玩,被一个小屁孩带着,满公园乱窜。
不过即便如此,凌菲云依然觉得今天的出行是快乐且温馨的,前提是不遇到叶朗的话。
“咦,好巧啊!”叶朗伸手打招呼,笑得阳光极了。
凌菲云一点都不想要这种巧合,无奈人家是姐夫的战友,还帮自家摘过油茶,姐姐和母亲都对人家热情得很。
叶朗身边跟着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两人举止挺亲密的,女孩子的手一直挽着叶朗的胳膊。看样子小情侣是出来约会的,既然是这样的话,那就应该打过招呼过后分道扬镳啊,谁知叶朗偏不按常理出牌。
“既然碰上了就是缘份,我们正准备去吃点儿东西,一起吧!”他用的不是询问句式,而是肯定句式。
凌英英连忙推辞,叶朗却很是坚持:“您就别跟我客气了,以我和海子的关系,您再客气可就是见外了。”
一句话堵得凌英英和凌芳华再也没了拒绝的理由。
年轻姑娘不悦地撇了撇嘴,不过倒也没吭声。
叶朗把大家带到了一家奶茶店,店里不但卖饮品,还有西式小蛋糕,各种小点心,以及炸串。
如此中西结合的多元化发展风格,令人猝不及防。
以前她在学校附近的小摊上喝过奶茶,很便宜的才两三块钱一杯,看到这店里的价格后,忍不住暗暗咋舌。这一杯,都能在学校喝五六杯了!
不过凌菲云尝了下味道,就觉得贵还是有贵的道理。两三块的奶茶全是奶茶精勾兑的,和这里的口感没得比。
叶朗那位女性朋友全程冷着脸,叶朗倒是侃侃而谈。不同于和战友在一起时喜欢乱开玩笑的轻浮,今天的叶朗说话很风趣,也很幽默,让人如沐春风。
最重要的是,这家伙还老少通吃,不仅凌英英被他哄得高高兴兴,就连宝儿也特别喜欢他。
宝儿这个年纪正是认生的时候,平常除了自家亲人,一看到陌生人就躲。然而见到叶朗后,却常被他逗得哈哈大笑,甚至自来熟地爬到了叶朗腿上。
叶朗对逗弄孩子也很有自己的一套,并且毫无违和感。
凌菲云突然羡慕起来,叶朗的亲和力一定很高,这种人走到哪儿都逗人喜欢,这也是一种能力啊,自己的性格就太沉闷了……
正在反省自身的凌菲云是被一阵怒骂声惊醒的。
“你这孩子怎么回事呀,把我裙子都弄脏了——”
第121章 莫老大夫
年轻姑娘厌恶地白了小宝一眼,然后一脸心疼地看着自己的裙子。
小宝脸都吓白了,一双眼睛不安地看看姑娘,又看看自己的妈妈,小小的身子紧紧依偎在凌芳华怀里。
凌菲云看见姑娘的裙摆上有一块硬币大小的污渍。
凌芳华连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是孩子没注意……”
话还没说完姑娘已经怼上了:“道歉有用吗?自己的孩子要是管不好,生孩子干嘛呀?”
说话的功夫凌英英已经抽出纸,“我给你擦擦——”
哪知手上的纸巾还没碰到姑娘,就被她一把拍在了手背上,发出清脆的声音:“擦什么擦,这能擦得掉吗?别把我裙子再给擦坏了,什么人哪真是的,你们知道我这裙子多贵吗?”
姑娘捧着自己的裙子心疼得什么似的,嘴里一个劲地埋怨:“这什么孩子啊,手脚这么多,多动症吧?有病就赶紧送医院啊,省得出来祸害别人……”
凌英英母女三人被这一番操作惊得目瞪口呆,脸上表情都有些讪讪的,必竟是自己的孩子犯错在先。可姑娘越说越过份,凌菲云听到“有病”这两个字,一张脸瞬间绷紧,眼神也冷了下来。
凌芳华就更加生气了,哪个当妈的能容忍别人这样诅咒自己的儿子?只是她还没发作,叶朗已经冷冷地说道:“滚!”
这话是看着那姑娘说的,姑娘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睛:“你说什么?”
“我说滚,咱俩结束了!”
姑娘一脸懵逼。
这样的结局,令凌英英备感不安:“小叶啊,可别冲动啊,你俩要真为了这事分手,阿姨这心里……”
“闭嘴你个老东西,少他妈假惺惺了。”姑娘突然厉声尖叫,一拍桌子站了起来,右手食指戳向叶朗鼻尖:“姓叶的你给我听着,现在是我甩了你,不是你甩了我,你给我记住喽!”
说罢,姑娘扬长而去。
凌英英母女三人面面相觑,还有这种操作?
“呵——”叶朗竟然笑了,然后浑不在意地挥了挥手:“阿姨别多想,我和她本来就不熟,今天才刚认识的。”
刚认识就挽胳膊了?凌英英母女三人表示不信,叶朗笑了笑,也没解释。这女的是他一亲戚介绍的相亲对象,今天还真是头一回见面。只是人家姑娘都这么主动了,他一个大男人要是拒绝的话,岂不要被人说成装纯?
因着这段插曲,大家也没了心情,看着时间差不多了,干脆先回医馆。
在见到莫老大夫之前,凌菲云作过许多猜测,像莫老大夫这样在中医学享誉盛名的人物,应该是老态龙钟的,穿着件宽松的唐装,下巴上还蓄着一撮山羊胡……
可是见到真人之后,她才发现自己想多了。电视剧真是误导人啊,谁说中医大夫就一定得穿唐装了了?谁说上了年纪的人就一定得蓄胡子了?谁说七十多岁的人就一定老态龙钟了?
如果不是事先知道了他的年龄,说是四十多岁,绝对不会有人怀疑的。莫老大夫看上去,就是一个中年帅大叔啊!他体态轻盈,动作文雅,身上有一种经过岁月沉淀、发酵后独有的气质。
仔细看的话,会发现他长得和莫苇茗其实有四五分相似。爷爷和堂弟都如此英俊,莫苇泽到底是怎么遗传的呢?凌菲云被自己突然冒出来的想法羞愧了一下,莫苇泽知道了一定会伤心的……
“满妹儿,满妹儿——”
蓦然听到姐姐拔高了的声音,凌菲云才回过神来,天哪自己竟然走神了!一抹红霞悄然爬上了面颊,凌菲云不好意思地笑。
莫老大夫倒没生气,仍旧笑呵呵的把自己的问题重复了一遍:“听说你对中医有兴趣是吗?”
凌菲云点头:“嗯,是的——”说完感觉自己回答得太简短了,显得有些冷淡,又补充了一句:“以后我想考医学院。”
闻言,凌英英目露诧异,似乎想说什么,又暂时忍了下去。
“呵呵,挺好的,努力学习,将来一定能得偿所愿。”莫大夫鼓励了她几句,就开始给凌英英把脉。
片刻后已然对病情了然于胸,莫老大夫开了一张药方,然后叮嘱了一些平时的注意事项。
凌菲云拿到药方,见上面写着“三副”,不由问道:“能多开两副吗?”
莫老大夫似笑非笑地看着她:“怎么,三副能吃好的病,你还非得吃五副?”
“三副就能吃好?”凌英英母女三人异口同声,都是满脸惊讶。
莫老大夫平易近人,为她们解惑:“你这病看似凶猛,但其实并不算特别严重。吃过这三副药,平时多注意疏通经脉,少生气,便无大碍。”
听到莫老大夫说疏通经脉,凌菲云连忙追问:“您说的疏通经脉,是指按揉心包经吗?”
“哦你还知道按揉心经包?”
凌菲云有些不好意思:“是从书上看来的。”
“很好——”莫老大夫微笑着点头,“可别小看中医的经脉点穴手法,妙用可不少。不过也不能大意,更不可自己随意改变按摩手法和穴位,否则不但无法调理身体,反倒有可能加重病情。”
“您说的是补泻手法以及穴位配伍么?”
莫老大夫微惊,随即大笑:“你能说出补泻和穴位配伍,已经超出我所预料了,看来你是真的对中医有着浓厚的兴趣呀。小小年纪,不错,不错啊……”
这么一夸,凌菲云的脸又红了。
接着凌菲云又问了一些问题,比如:卫生院开的那些西药,说是日后要长期服用,一天都不能停的,吃了中药的话还需要再吃西药吗?
莫老大夫说:“那都是西医的无能,他们没法治本,就让病人终生服药。须知这样一来,病人不但要承受巨大的经济压力,还会让药物的毒副作用伤害到肝肾,简直是乱弹琴。”
说到这里莫老大夫一声长叹:“如今中医势微,很多年轻人都不愿意学习中医,就算是学了,也一直拾前人的牙慧,不懂得研究创新,这才致使中医被世人误解……”
凌菲云的眼睛一下就亮了,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不仅要学中医知识,还应该结合现代人的体质、需求、疾病的变化而研究新的药方和治疗方法才对啊……
凌菲云觉得自己的眼前又打开了一扇新大门……
第122章 我信了你却变了
莫老爷子见这小丫头双眼晶亮,一边听一边不时地点头,这让他谈性大起,原本早该去吃午饭了,可心里一高兴,就聊到了一点多钟。
直到莫苇茗来了,这场谈话才意犹未尽地终止。
凌菲云等人要走的时候,莫老爷子让莫苇茗送客。
一行人下楼梯的时候,凌菲云转弯急了些,不小心让右肩蹭了下墙壁。虽然力道很小,却还是引起了一阵疼痛。
她只是微微皱眉,不仔细看是看不出异样的,可莫苇茗却发现了异常。
“你受伤了!”是肯定句,不是疑问句。
凌菲云惊诧于这位的敏锐和惊人的观察力,却也不想多说自己的伤势。
只是凌菲云不想说,凌英英却忍不住开口了:“哎哟我怎么把这么重要的事儿给忘了,满妹的肩膀受伤了,现在连字都写不了呢,能不能请你给看看?”
凌英英丝毫没意识到自己的话有什么不妥,凌菲云却羞红了脸。自己一个女孩子,怎好让一个少年郎看那么的伤口嘛。
凌英英没想这些,她现在很是信服莫家祖孙俩,也完全把莫苇茗当成了小大夫。大夫给病人看病,这不是再正常不过的吗?
有这样想法的,可不只是凌英英,莫苇茗一点都没有迟疑,就点头答应了。
于是本来要离开的人,又进了诊疗室。
好在伤口所在的位置不算太隐秘,把衣领拉下来一些就能看到了,凌菲云一再告诉自己,这没什么,这很正常,别胡思乱想……
伤口上包着纱布,拆纱布的时候,凌菲云觉得自己的皮肉都要被撕裂了,那种痛,简直要命,虽然她极力克制,还是面色狰狞。
莫苇茗看了伤口,好看的眉毛皱了起来:“化脓了!”说着,他拿出一瓶黄色的药液,用棉球沾上药液把伤口重新清洗了一下。
他动作轻柔,神态认真,这样的莫苇茗褪去了平日的高冷,还真是360度无死角的帅气啊……
这么一愣神的功夫,连什么时候清洗好了凌菲云都不知道。这就好了,一点儿都不疼?这黄色药液是什么东西呀?
无法忽视少女那双充满好奇的眼睛,莫苇茗开口解释:“这是我们莫家自制的药液,清炎杀菌,清热解毒的。它的好处就是不会像双氧水或酒精那样,给患者造成巨大的痛苦。”
“噢,原来是这样——”
清洗好伤口,莫苇茗又给伤口处撒上了一种白色的粉末,清清凉凉的,挺舒服。
“这是云南白药,不但可以化瘀止血、活血止痛、解毒消肿,而且因为的伤口红肿化脓了,云南白药是粉末状的,洒在伤口处可以防止伤口渗出的血迹或脓液粘在纱布上,有效避免拆纱布时撕裂刚长好的伤口。”
“太好了——”凌菲云兴奋地大声赞好,这几天每次上药、拆纱布都让她痛不欲生,想想都恐怖。如果之前包扎的护士知道这些,自己也就不用多受那么多罪了。
外伤处理好了,莫苇茗还给她开了五幅内服的药。凌菲云觉得自己只是一点外伤,吃的药居然比老妈还多两副?
莫苇茗不轻不重地瞥了她一眼:“别不当一回事,你这伤看着没什么,但其实挺严重,弄得不好是要落下后遗症的。你也不想以后发笋痛吧?”
发笋痛是涞阳市土话,类似于旧伤复发的意思,有些人扭伤筋骨或骨折之类的,每年随着天气变化会不断地复发。
最后莫苇茗还叮嘱:“伤口不能沾水,每天记得擦药,不能吃发物……”
这样细致认真的莫苇茗,真的很有医生风范,令凌菲云叹为观止,凌英英和凌芳华也是不断向他道谢。
原本凌英英的病,西医说每天都要吃药,一个月下来至少要三四百。看着不算多,可对一个农村家庭来说也不老少的。
最重要的是长期吃药损害肝肾。
现在只需要抓三副药,总共花了三十六块钱,怎么想都不敢置信。
治病的事落实好了,凌菲去问:“妈,你有什么打算?”
凌英英沉默了,凌菲云刚想说自己可以帮妈妈租个房子,等把婚离了,妈妈完全可以在市里找一份工作,养活自己是没有问题的。
本来现在除了老人小孩,青壮年都是不愿意留在农村的,就是因为农村赚不到钱。只是以前凌平安极力反对进城,说他死也要死在田里,所以凌英英才留在了农村。
哪知凌菲云话还没说出口,就听凌英英长长地叹了口气;“唉——回家吧!”
“什么?”凌菲云惊愕地看着妈妈。
面对女儿的目光,凌英英眼神闪烁,不敢与女儿对视。她嚅嗫着说:“那个,你爸那个样子,我要是不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