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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盛唐陌刀王-第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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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别本就是人生常态,嗣业不必伤感,我们他日终有再见面之时。”李瑛拍着他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

    李嗣业都没顾得上伤感,仅筹备远行物品就耗去许多时间。既然太子都这样说了,他也必须装模作样地叹口气,要不显得自己太无情了么?

    “这匹马本就来自安西,是孤从一名西域胡商处购得。我把它送给你,这样你能带它回故乡,别让它客死在长安。”

    李瑛又从马背上取下包裹在布中的长兵器,轻手抖开绳扣,三尺刀锋露出,寒光闪烁,这种截面呈菱形的双刃刀锋给人以震慑力,再往下是温润的长杆,摸起来非常舒适。

    “这算是右内率正曹觉送给你的送行礼物,他们都说你喜欢这把陌刀。我刚成为太子时,喜欢收集各种兵器,所以才把此物收入兵曹府库中。它跟别的陌刀不同,长柄是采用了制槊杆的方法严格制成,刀剑加之坚韧不断。拿着它,当做你的安身立命之本。”

    李嗣业绝壁没有想到,这把武器竟然以这种方式来到自己身边,他还能说什么,难道要戏精上身来一句这是我宿命中的兵器?

    李瑛此举确实让他有点小感动,从而心中对于这个节骨眼上离开他,有些过意不去。

    他躬身叉手感谢之后,低声对他道:“殿下,请到内堂吃茶,嗣业有两句要紧的忠告要与你说。”

    李瑛心中会意,命令几名千牛随从在院中等待,他与李嗣业共同进入堂中,两人跪坐在板足案前。

    李枚儿跪坐在凉席上摆满了器具煮茶,茶鍑中的茶水已经滚开,正准备第三次救沸。

    稍等片刻,李枚儿把香茶奉上,李瑛浅尝之后,感觉口齿余香,神清气爽。

    李嗣业正襟危坐,手放在膝盖上挺直腰板儿问道:“殿下可曾听说过,未虑胜,先虑败?”

    李瑛略作思虑,说道:“此话好像出自孙子兵法?”

    “臣对此话,有自己的理解。臣的师父曾经教导过臣,在做某一件事情之前,要先把此事可能产生的最坏结果估计出来,然后再扪心自问,我能否承受得起最坏的结果,如果能够承受,那就去做,如果不能承受,那就千万不要做。”

    “你是太子,即使什么都不做,也会比做错能得到更好的结果。”

    李嗣业不用继续说下去了,太子足够聪明,他能够明白其中的意思。

    李瑛感到新奇的是,这种独特思考问题的方式,在他过去所看过的书籍中,从未见到过。

    但是细细品味之后,这一条几乎可以应用到任何事情中去,就算他日后能够君临天下,面对自己内心的欲望和急躁,用这样一句话来问自己,同样可以挽救局面。

    这句话的道理很是简单,却依然有许多人做不到,特别是那些善于冒险的企业家,他们曾经站在金字塔的顶端风光无限,但转瞬间便跌落神坛,锒铛入狱。

    “受教了,嗣业一句话,胜过孤读十年书。”

    盛唐陌刀王

 第九十九章 安西都护出行

    他早早地通知了田珍和藤牧日期,清晨辰时不到,便来到通化坊的对面。三人驻足在秋日的凉爽微风之中。

    李嗣业把青骓马留给了张小敬,让他帮助照顾喂草料,骨折后的它并不适合长途旅行。太子送来的这匹西域马派上了用场,李嗣业给他取名为黑胖,因为这马的肚子的确比普通马要大半圈。

    藤牧有自己的马匹,而且有一两个朋友前来送行,应该是日本遣唐使团的人,这些人在一起叽里咕噜地说着家乡话。李嗣业笔直站立,假装对他们的话不感兴趣,因为眼前的画风很容易让人跳戏,直接飞到谍战电视剧中。

    藤牧的两个朋友说话时,还警惕地看看李嗣业和田珍,似乎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田珍最是寒酸,他只有一捆包裹,缝满了补丁的西域袍衫。

    等藤牧的这几个朋友离开,李嗣业略微板起了脸,你们几个日本人,在我大唐……在我的眼皮子底下,竟然用日语说话,难不成有什么阴谋诡计?

    藤牧感觉到李嗣业的不喜,躬身叉手说道:“旅率,旅率莫要怪罪,这几人是我的同乡,他们也是为我的安全考虑,此去安西路途漫漫,我一个日本人孤苦无依漂泊异乡,身边没有一个同胞,应有的担忧是必要的。”

    李嗣业明白过味道来了,田珍在旁边不满地问:“他们怕我们两个将你害掉,还是杀掉?”

    藤牧连忙解释说:“他们自己是那样想的,但我知道嗣业不会加害于我。”

    他还有半句话漏掉没有说,田珍眼里倒是揉不得沙子,哼了一声:“你是把我视作威胁了,你以为你是俊娘们儿,你还是有钱商贾?你们日本人的肉也不比羊肉值钱。”

    藤牧连忙争辩道:“俗话说人心隔肚皮,人有防人之心也无不可……”

    李嗣业生怕他们因为这么点儿小事当场给吵起来,连忙摆摆手说:“算了,算了!藤牧,这位田珍是我的朋友,不得无故猜度。还有田珍,你看你长得那个样子,络腮胡把脸盘都遮没了,别说是藤牧,任何一个生人见了,都要先防着你。”

    这两人各自待在李嗣业左右不再说话,但还是互相看着不顺眼。李嗣业估摸着,这应该是面相造成的分歧。藤牧这个日本人相貌俊朗且瘦弱,下巴上且没有胡须,像个小白脸。和面相粗犷田珍完全是两个极端。

    田珍可能是天生对小白脸儿很讨厌的,就像张飞看不惯三姓家奴的吕布一般。

    “噫?”藤牧突然发现了李嗣业背上的背包,同他们两个人的包裹完全不同,由两根宽带子搭在肩膀上,携带方便舒适,跟读书人背的书篓差不多,要比那个更方便。

    “这是什么东西?”

    “背包。”

    “啧啧,我来大唐也算是遍观万物,博览群书了,还从未见过这种东西,等到了安西也要做一个。”

    田珍在旁边冷蔑地看了一眼,虽然眼热,但还是哼声说道:“奇淫巧计,不值一提。”

    藤牧又发现新奇事物,看到李嗣业的黑马上歪歪斜斜挂了五六个空水袋,他心中生出疑问,奇怪地问道:“你带那么多水袋干嘛?我们跟着都护的队伍行走,路途中还能缺了水源?”

    “有备无患嘛,万一水袋破了怎么办,应当有备用品。”

    藤牧用异样的眼神看了李嗣业一眼,随后佩服地点点头。

    李嗣业对此并不理会,只是心里略微焦急,在此处等了好长时间还不见来都护的队伍。

    “来了,来了!”

    李嗣业随着藤牧的指点看了过去,从皇城的朱雀门走出一支小队,赤色麾旗上绣着硕大的‘来’字。

    他们沿着朱雀大街缓缓朝都亭驿走来,这支队伍行到半路时,又有一支百十人的骑兵加入其中,这些人可能是从平康坊的安西留后院赶来。

    队伍停在通化坊大门的一侧,来曜身穿紫袍骑在马上,身旁有两名身披山文甲的将军,身后数面赤色旗帜飘荡,端得是威风凛凛,让李嗣业不由得心向往之,咱将来若是能混到这个程度就好了。

    他牵着马来到都护面前,叉手拜道:“卑职李嗣业,拜见来都护。”

    藤牧和田珍也跟在他身后,只施礼不说话。

    “好,”来曜转身对身后一名文官说道:“史参军,给李率正及其下属配发甲胄,横刀。”

    “喏。”

    他又转过头来对李嗣业说道:“行军需披挂铠甲,你们暂时跟在后队中,等到达安西后,再给你安排实缺。”

    李嗣业叉手再拜:“遵命!”

    兵曹史参军拨马出队,颇为高冷地对李嗣业喊了一声:“请随我来。”

    他们三人牵着马,跟随史参军进入都亭驿,才发现此驿占地颇广,除去驿站驿丞及属员和民丁外,剩下的全是兵,多数兵的身后都背着号旗,通过号旗上的字便能判断他们来自何处。

    他们跟着史参军穿过往来的人群,进入一间颇为宽敞的库房内,几十名兵卒正在往骆驼背上装铠甲和横刀。

    参军从怀里掏出纸张,叫住两名兵卒说:“从车上取一套上等细鳞甲,一柄一等横刀,两套中等细鳞甲,两柄二等横刀。”

    兵卒们得到指令,从库存中取出铁甲与头盔,又取出横刀,抱到三人怀中。

    李嗣业双手颠了颠,这套甲胄大概有六十多斤,相当于一袋面粉了。

    横刀刀鞘有些陈旧,刀柄环首,抽出后刀锋如镜,刀刃双棱。这下横刀、障刀、陌刀、都齐全了,如果算上他蹀躞带上挂着的剃肉小刀,此行总共携带四把刀。

    “赶紧换上铠甲归队,来曜都护马上就要出发了。”

    他们听到参军的指令,各自去披挂铠甲。

    这细鳞甲是由核桃大小的甲片构成,与明光、文山等甲胄不同的是,细鳞的甲片缀在皮革上层层交叠,如同鱼鳞一般,相互之间并无交接锁扣,所以在铁甲中属于低档品,对于锤等重兵器的防护不如明光、光要、对于弓箭的防护不如山文。

    细鳞甲和乌锤甲属于唐军中下层军官及士兵的主要防护,从下到上从品级上是有区分的,高级的细鳞甲使用了鎏金工艺,在铁甲的表面镀一层铜或铅进行防锈处理,士兵们所穿的那种铁甲是会生锈的。

    李嗣业穿的这套甲与藤牧田珍两人的区别在兜鍪和笏头带,李嗣业所戴的是凤翅兜鍪,帽盔上自带披肩,能够有效防止箭矢封喉。他们两个就只是防护头盔而已。他的笏头带上也配有护腹铜兽,这玩意儿的作用不必多说。

    三人穿戴完毕后,牵着马从驿站中走出,田珍自己没有带马匹,但在史参军的关照下,也分了一匹马。他们主动归入了后队之中。

    停留在驿站的卫队裹挟着朝廷下拨的物资驼队,整个队伍数量近百人,折返回横街,沿着大道从金光门出发,等走出金光门之后,城外还驻扎着一支队伍,与护卫队伍混合之后,人数达到近三百人。

    这是安西都护的护卫力量,属于亲卫旅,下辖五个队,行进时严格按照军阵排列,有前锋、后卫、左翼、右翼、和中军,这五队除打着安西都护的麾旗外,还有代表各自方位的五行旗,行进有条不紊,丝毫不乱。

    列队行上官道,李嗣业等三人吊在队伍的尾部,吃着前方马匹荡起的尘土,等到夕阳西下时,他们回首眺望,依然能够看到龙首原上的大明宫檐顶。

    ……

    盛唐陌刀王

 第一百章 慎重的匪徒

    凉州贫瘠土地上的荒野中,官道左侧的山梁后面有一座废弃的山神庙,庙门前的土道上血迹斑斑,其中一道血迹尤为明显,尚未被风沙覆盖干涸。

    一个穿着灰色衣裳的小厮在地面上艰难的攀爬着,他的脊背上插着一把障刀,褐色血液沿着伤口流淌出来,流到他的身下形成血迹。

    有人从背后快步追上来,一脚踩在障刀的刀柄上,将他单薄的身躯刺穿,小厮口中吐出一口污血,彻底断绝了生机。

    “解决了没有!”

    杀人者面庞青涩,回过头来笑道:“完了!”

    “把尸体拖回来!”

    此刻山神庙的后殿中,齐齐躺着六七具躯体,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四个身穿残缺甲胄的汉子坐在神像的底座上,目光盯着摊在布帛上的钱财。

    这堆财物中有三吊钱,金簪和步摇,还有几块银粒子。

    匪徒头目叹了口气,指着钱财说道:“为这点儿钱做掉了一家七口,不值当。”

    他身边的光头大汉摩挲着脑袋:“没什么不值当的,我们留在这个鬼地方,是为了等待肉羊,闲暇之余掠点儿钱财,是为了不走空,至少能在敦煌城里买斗好酒。”

    “三儿,阿五。”

    “在,”两个瘦小的年轻人答道。

    “把外面的马车劈成柴,把这一家人拖出去放到柴堆上点了,记得多放点儿火油,不然烧不尽。”

    “知道了。”

    过了不多时,山神庙的外面燃起熊熊烈火,喧腾着黑烟滚滚在地平线上缭绕挥发。

    这四人是一伙顽匪,活跃在凉州、甘州、瓜州一带,他们杀人越货手段毫无下限,不同于那些守规矩的大漠刀客。

    匪首张括曾经是边境守捉城中的一名什长,因为不甘心过枯燥的边关生活,常常背着长官干脏活儿,最终行迹败露,带着平时最要好的三个兄弟逃了出来,开始在丝绸之路上四处活跃,劫掠落单的商旅。

    三天之后,

    张括带着光头沙金,爬在山神庙旁边的山梁上,遥望着远处官道上逐渐出现的旌旗。

    安西都护来曜秋初回长安叙功,现在正在返回西域的路上。几十面大旗在马蹄踏起的黄土中随风招展。

    “咱们还从来没有炮制过有品级的两脚羊,此番切记要加倍小心。”

    光头沙金冷哼了一声:“这个人咱不是知根知底了吗?不过是个献菜得了官衔的厨子,就算手上有些功夫,也是个没有经历过杀阵的雏鸡。宿卫京师的天子六军中,尽是一些酒囊饭袋,大哥不必太小心。”

    张括没有说话,眼睛死盯着这山下从他眼前经过的队伍,等这些人消失在远处,才擤了一把鼻涕说:“一路上扮作行商跟着他们,等过了阳关之后,此人就会落单,我们在大漠之中动手,把他的尸首沉在黄沙下面,这才叫死无对证。”

    他们从山崖上面攀下来,回到山神庙中。两名小弟正坐在地上对着篝火烧烤猎物,把四只羊腿烤得熏黄发黑。

    张括坐在他们对面,从三儿手中接过羊腿,伸手撕去上面没有剥干净的毛皮,望着火光悠闲地说道:

    “我给大家伙儿讲个故事,每个人都要竖起耳朵仔细听。”

    两个年轻人露出会心笑容,低声说:“老大又要讲故事了。”

    光头沙金则眯起眼睛,一副不耐烦的样子。

    张括可不管他们耐烦不耐烦,信口开了河:“大漠中曾经有个盗匪,名叫沙里飞,他是一头独狼,喜欢独自行动。有一天,他们盯上了举家迁往中原的西域胡商一家。这胡商家总共是……总共……”

    阿五见老大迟迟诌不出来,主动说道:“六口人,一对夫妻,一个老人,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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