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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9章

大魔王娇养指南-第7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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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从怀中取出一只蜡烛。后者见风自燃,光芒小小一团,色作幽绿。

    “这是蒙犽的魂烛,人死则烛灭。”檀宣晃了晃蜡烛,心里也有些奇怪,为何烛火这么微弱?

    烛火亮起,千岁的瞳孔也跟着一缩。

    圣人没死!

    可是燕小三明明在洪荒将它炸得粉身碎骨。

    她闭上眼,身形晃了两下,实是站不住了。

    她虽失望,却没有多少惊讶。圣人狡猾透顶,堪称生存大师,手里花招又多,置己死地而后生也非怪事。

    “既然他没死,你们后头必然还要合作。”千岁抚着琉璃灯,身形单薄得像风中之烛,“这个情报很重要,多亏你据实以告。”

    幽魂族势单力薄,但算上眼前这些家伙可就不一样了。同为外来者,他们在人间或许抱作一团,不知要掀起多少风浪。

    最重要的是,他们会怎么对付燕小三?

    “我忽然觉得,你们不该染指人间。洪荒人类就该待在自己的地盘上,生也好,亡族也罢,跟我们这个世界一点关系也没有。”

    檀宣听出不妙,目光微闪,正想出手,却见千岁对他绽出一个杀气腾腾的笑容:

    “至于圣人……我对燕小三有信心,圣人就交给他去对付罢。”

 第1639章 朝朝暮暮

    “你们是……我的!”说这话时,她右手作虎爪形,突然戳入自己左胸,将心脏剜了出来!

    鲜血飞溅的场景并未出现,她的身体当中已经流不出多少血了。

    这一幕惊呆洪荒人,只有檀宣大惊失色:“垂死挣扎,杀了她!”

    猛虎的濒死反扑最是猛烈,强者亦复如是。

    檀宣未料到她临终还有这般斗志,这时也顾不得旁人的配合,一道飞剑直取阿修罗头颅!

    然而,终究迟了一步。

    千岁反手将心脏丢入琉璃灯,高声叱道:“除我劲敌,还尔自由!”

    原本奄奄将熄的灯焰,腾地蹿起老高,像是浇足了火油,颜色更从幽绿一下变作赤红!

    那颜色,比天边的火烧云都要明艳十倍。

    血祭,并且是主人以身饲灯!琉璃灯内爆出数千团火苗,不待落地就变作形态各异的怪兽,朝着洪荒人猛扑过去!

    最前方的檀宣首当其冲,瞬间遭遇十三头怪兽袭击。

    这些异兽身形千奇百怪,然而战力非凡,嗜血如命,转眼就有十几名洪荒人命丧兽口。

    檀宣清楚听见,阿修罗每一字命令都带着嗜血的杀气:“杀!不留一个活口。”

    他怒吼一声,将两头怪兽腰斩,但自己也被抓伤了大腿。剩下这头怪兽是金毛犼,力量比狮虎强大数十倍,身形却又比猿猴更加灵活。

    “杀了她,怪物尽消!”他越斗越是恐惧,“快!”

    坐在他肩膀上的“风尸爷”赶紧吹笛,唤醒地上的死人继续参战。

    “没用的。”千岁立在原地,轻蔑一笑,“就算我死了,它们也会杀掉最后一个洪荒人。”

    琉璃灯前后跟过的主人都是旷世大能,连千岁都算不清它活吞过多少强者。这些可怜虫的魂魄都被拘在灯中,受主人驱使,永世不得超脱。

    可是现在,它们得到了千岁的承诺。

    自此刻起,它们不再是灯傀,它们为自己而战。

    每个洪荒人,至少受到了十头以上怪兽的招待,惨叫声不绝于耳。这些异兽扑倒活人分而食之,也不管他们还在苦苦挣扎。

    这里头不乏强者,却在灯傀酷烈犹胜洪荒妖怪的攻击中含恨而终。

    “住手!”再这么下去,同胞要死光了!檀宣又惊又悔,放声大呼,“我放你走,也不找苍吾之心了!”

    “来不及了。”千岁不为所动,勉强抬手拍了拍琉璃灯,“大家伙出来,心脏都送你吃了,别偷懒!”

    那厢檀宣刚刚扎穿金毛犼的咽喉,立即转身取千岁性命,哪知眼前突然火光冲天!

    他仓皇扭头,却还是被烧穿了一只眼、半张脸;至于肩上的“风尸爷”,一声不吭化为焦炭。

    这火焰,比千岁全盛时的红莲业火都不遑多让。

    在洪荒人惊骇的目光中,一头硕大的鹏鸟横空出世,身披烈焰,引吭高歌!

    金鹏。

    它一现身,方圆三里顿成焦土炼狱;仅一次贴地飞行,不幸被它追上的数十名洪荒人尽成黑炭,惨叫不及。

    这便是最强大的琉璃灯傀,相传有耀日金乌的血脉,即便在胶着的绿洲之战中,千岁也召之不来。

    能让这头高傲威严的巨无霸出战的唯一办法,就是琉璃灯主人以心脏血祭。

    战斗很快变成了一边倒。

    两刻钟后。

    修罗场上安安静静,只有黑烟袅袅。

    获胜的灯傀们聚了过来,目光灼灼望着她。金鹏也落地了,在地面留下一大块阴影。

    她最后的要求,它们已经做到了。

    “走吧。”千岁挥了挥手,疲态尽显,“你们自由了。”

    灯傀们喜不自胜,纷纷仰天咆哮。

    它们的身影渐渐虚化,最后消失在风中。

    从此解脱。

    万籁寂静,周围连一声鸟叫都没有。千岁转身,在萧瑟的晚风中缓缓走向山崖,坐了下来。

    她的心情很平静。

    不对,她都已经没有心了,还谈什么心情?

    石缝间生着一丛不知名的小黄花,迎风招展。千岁随手撷了一朵,细细嗅之,指尖上的血染红了花瓣。

    好香。

    她悠悠叹了口气,喃喃自语:

    “好想……活下去呀。”

    预言成真,但她心中坦荡,毫无畏惧,只有可惜。

    可惜,见不着他了。

    在漫天星光下、在深山的修罗场中独自等死,这一幕好像有点眼熟呢。

    生命真是个可笑的轮回。

    她将黄花插在鬓间,自嘲一笑,仰首望天。

    不,不对,好像不全是这样。

    青云山中,离他们的住处不远,也有一处断崖,春有百花,夏有凉风,至于秋天……

    一到秋天,燕小三就带她去采果子。

    她分明记得,也是在这样温柔的月光下,她和燕小三并肩坐在崖边,吃着洗好的桃金娘。

    吃一颗,又香又甜。

    第二颗,更甜,一直甜到心底去。

    当时燕小三说了什么话来着,逗得她咯咯直笑?

    难得这家伙能憋出一个笑话,千岁不想忘。

    可无论她怎么努力,就是想不起来。

    ¥¥¥¥¥

    白卢山在梁国地界,燕三郎不熟,只得几度起落,逢山民便问千秋崖位置。

    两天来,他都在没日没夜地赶路,代步工具是一头巨大的蓑羽鹤。

    这头速度和耐力都很惊人的异兽,是白夜所赠。

    否则单凭步行,燕三郎自出千红山庄赶来这里,就算日夜兼程、马不停蹄,也少说要半月有余。

    他在沙盘上看见的千秋崖,实在没什么特色可言,十万大山中随处可见。

    东方泛出鱼肚白,下边又见山村,少年驱鹤降落,把刚刚起床劈柴的农夫吓得一个哆嗦。

    这一回,终于有目击者谈及两天前的异状:

    “夜里,西边突然传来古怪啸声,是从未听过的野兽嚎叫,震得人心惶惶,后来山头上就有红光乍现。”农夫仍然心有余悸,“第二天有人进山,发现满地都是死尸。那些尸体都是巨人,至少有一丈高。虎狼争相啃食,也没人敢再靠近。”

    就是那里!

    燕三郎不待他说完,就跨鹤高飞,一路向西。

    不及七里,山林间果见伏尸枕藉,状甚凄厉。

    果然是洪荒人!少年跳落地面,仔细勘察,发现死者当中不乏高阶修行者,他在城头都打过照面。

    再往东走,林木和尸首皆成焦炭,不好辨认,唯有一截残躯挂在大石上,半脸都被烧毁。

    恐惧和不甘,就凝在剩下那半张脸上。

    燕三郎认得,这正是大长老檀宣。

    身为元老会头号人物,面对妖帝都有一搏之力的绿洲强者,最后居然在这里落寞离世。

    看到这里,燕三郎太阳穴突突直跳,心惊难以自已。

    洪荒人紧随千岁步伐,穿越时空壁垒至此。如今他们全军覆没,山林皆成修罗场,那么千岁……?

    仿佛被一个声音驱使,少年不由自主奔向断崖。

    终于,他见到那个倚石而坐的红色身影。

    “千岁?”燕三郎的声音都哑了。她就在这里,一直等着他?

    她说过的,人间再见。

    阿修罗没有回头,腰板仍挺得笔直。

    白色骨矛就插在地面上,石缝里孤零零躺着一盏残灯。

    灯厢破敝,终年不灭的神火早已熄去。

    燕三郎竟觉腿脚无力,踉跄两步,扑通一声跪在她身旁。

    她并没有转眸看他,仍面向东方极目远眺,神色安详。

    彼时,天地间第一缕晨曦刺破云海,照在两人身上,又在她眼里映成了金光,熠熠生辉。

    少年喉间噎堵,不能成声,想抬手抚她面庞。

    可就这么轻轻一触,玉人湮消,化作了细细碎碎、似有实无的红砂。

    燕三郎急得伸手去抓,可烟砂就从他指缝里溜了出去。

    她走了。

    只有一朵黄花飘飘忽忽,落到了他的掌心里。

    在这一刻,少年清清楚楚地知道,她和他之间最后一点羁绊,断了。

    余生,恐怕心田只剩一片荒芜。

    风里仿佛传来一声叹息,隐隐约约。

    这一天,恰好是她一千岁生日。

    。

 第1640章 思念(双更合一)

    秋高气爽的时候,鼬妖黄大和黄二化作人形,跟着自家主人踏进了梁国北部的边陲小城。

    和其他不起眼的小县城一样,这个名为黟城的乡下地方离热闹有十万八千里,路上的行人稀稀拉拉,灰朴朴的屋舍和有年头的大树到处都是。

    习惯了都市繁华的黄大却不敢露出轻慢之色,入世多年,他已经很有眼力,知道何时应该三缄其口。

    不过走过两个饭庄以后,他的肚皮不争气地咕噜咕噜,叫唤得很是响亮。

    黄二在他后脑勺上狠拍一记,声音压到最低:“哥,安静点!”

    “我……”黄大张口欲辩,可是看见少爷心事重重的背影,默默把余下的话咽了回去。

    肚皮喊饿,这是他能控制得了的么?

    不知哪家后厨飘出来红烧肉的香味,一个劲儿往他鼻子里钻。

    唉,就是让他生扒一碗大米饭也好啊,黄大眼只能睁睁看着一家又一家饭庄酒肆被甩在身后。

    不过就在他自艾自怜时,燕三郎的脚步一顿,停在一户宅院门口。

    不须黄大代劳,他自行叩响门环。

    十几息后,门开了,里头站着个须发皆白的老头子:“有事吗?”

    “我家主人姓燕!”黄大赶紧上前通报,“乃是青云山主人。”

    老头儿一愣,上下打量燕三郎,有点不信。

    不过,看年纪好像真差不多?

    “孙大夫?”燕三郎适时开口,“七年前起,我请你住在这里为先慈守陵,每月五两银子,用燕记商会的封纸封好。”

    孙大夫呆住:“您、您真是燕……啊,请进,请进!”

    他往后退,请三人进门。

    黄大跟着燕三郎走进去,发现这里头就是一大片庭园,空旷处辟为菜地,远点儿是口大池塘,塘边大树成荫,就修了个凉亭。

    亭子对角的屋舍宽敞,看起来建好也没几年,瓦当都是新的,纹路还很精细。

    在小城能住进这种房子的,家境都相当殷实。

    进了这里,黄大后背的书箱里就跳出两只小动物,白猫和狮子狗。

    这两个家伙也不敢像在青云山上那么嚣张,老实跟在燕三郎身后,亦步亦趋。

    燕三郎正对孙大夫道:“路过梁国,遂来祭拜。”

    “我也该称您为少爷吧?”孙大夫面对自己的东家拿出了应有的恭敬,“请跟我来。”

    他腿脚有点跛。

    穿过亭子,庭园东南角种着枫槭和月季,晚桂也开出满树金黄的小花,风一吹,香飘三里。

    在这块精心打理的草地上,立着一块方方正正的石碑。

    黄大看见开头“先妣”二字,就知道这是少爷母亲的墓了,连带着肃然起敬。

    老夫人姓燕,原来少爷是跟着母姓?

    少爷从不提起幼年往事,手下就无从得知。

    他这里胡思乱想,燕三郎回头问他:“东西呢?”

    “啊,在这,在这!”黄大先从储物戒里取出红漆一罐、狼毫一支。

    少年两手掸袖,掠去浮灰,才大步行至碑前,跪下来以笔点漆,为碑字仔细描红。

    他快描好时,供品也备好了,是炆得酥烂的猪肘一大块,烧鸡一整只,清蒸大黄鱼一条。

    此外还有各式奇巧果子点心,以及一小瓮青云山泉水酿成的美酒。

    燕三郎拍碎泥封,把酒水倒于坟头。

    孙大夫也很有眼力见,抽空往返屋舍一趟,端香打火递给燕三郎。

    少年举香,伏地三拜。

    接下来,就是烧纸钱了。

    从头到尾,燕三郎都是一言不发。

    至最后一点纸钱烧完,他才问孙大夫:“你住这里,可有什么短缺?”

    孙大夫也是实在人,连忙摆手:“没有,没有,一切都好。”

    “如有需要,只管去找镇上的吴家,他专接燕记的生意。”看孙大夫连连应“好”,燕三郎顿了一顿,才郑重道,“当年,谢谢你。”

    孙大夫一怔:“当年?哦,那都是举手之劳。少爷容我在这里居养,已经十倍报还。”

    燕三郎转而对黄大兄妹道:“去吃饭吧,街对角就有酒楼。”

    “那少爷您?”

    “我还有事,你们不用跟来。”燕三郎向孙大夫点了点头,“今晚让他们留宿。”

    说罢,他走回庭园,推门而出。

    黄大早饿得前胸贴后背,也不多想,扭头对孙大夫道:“老人家用过晚饭没?我请客!”

    “有心了。”孙大夫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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