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临-第7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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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
公孙志一直很淡然,他是燕人,他心态好;
再者,早先时候已经和李豹之子决裂过一次了,总不可能再决裂侯府一次吧?
李豹之子当初是没能力弄自己的,但现在头顶上的侯爷是真能砍自己脑袋的!
最重要的是,再有什么心思,自己岂不是三姓家奴了?
宫望被敲打了一次后,也成了受。
对此,瞎子和梁程曾专程在春天时去找过他们,促膝长谈,进行劝慰。
现在晋东,正在着力发展,大家先勒紧裤腰带,吃点苦,共克时艰,以后,大家伙肯定还会有发展的云云。
宫望和公孙志的反应自是拍着胸脯表示理解了侯爷的精神,并愿意无条件地服从侯府的一切决议。
所以,
现如今账面上来看,
不算奉新城守军的话,其余七镇,合算起来,有不到九万的正军。
基本都是标户,吃饷家里人也能有标户福利可以吃。
成本上来说,
雪海关和镇南关,分别是对雪原和对楚国的榷场所在,类似于后世的海关,明面上要交给侯府的税收除外,暗地里也就是潜规则下的油水,已经足以抹掉他们的成本开支了。
奉新城这边,丁豪和苟莫离麾下兵马,属于半训练半生产的状态。
所以,真正的“飞地”养兵,纯开销,也就梁程的那一部加上个禁止他们自己伸爪子的宫望和公孙志。
现如今,大规模的春耕早就完成,等到秋后,晋东的百姓们就不用再吃那土豆糊糊了,大家的日子,侯府的财政,也能稳步向好。
白地也有白地的好处,没地方大族给你掣肘,土地全是侯府的,不,是国有的。
近乎一切作坊,都是侯府旗下的;
这里的百姓种地,相当于全是侯府账册下的军屯地。
另一个时空里明太祖弄出了卫所制,后来被弄成了笑话,被人觉得不切实际,但其在建立之初时,其实是很有效果的,只不过后来卫所田地被各路势力权贵侵吞霸占,生产资料的被剥夺最终才导致卫所的堕落,而这些,在目前平西侯府这里,在晋东,还完全不是问题。
也就是说,尽管养了这些兵马,但却不是侯府现在所能做的极限,因为现在没必要去做这个极限,家底子还很薄,没必要去透支自己。
等到真的要打仗,且兵马不足时,再以正军为骨干,征发仆从兵就是了。
现在的要求就是,够用,够自保。
然后,
努力种田,努力发展商贸,努力发展作坊,
将晋东打造成一个战争潜力……
哦不,
是百姓的乐土。
当然了,现在郑侯爷出门,也能吹嘘个自己麾下有十万铁骑,遇到什么矛盾,也能摆出一副你得给本侯一个交代,否则就是本侯咽的下这口气,本侯麾下那十万儿郎也不会答应!
这十万里,真的抵得上镇北军靖南军那种素质的,打死也不到四万,多集中在梁程和金术可那里。
但,
吓唬吓唬人,也足够了。
“你与我说这些,我也不懂,不过,我也算是听出来了,这段时日来,晋东,经营得很可以,这块地方,这里的百姓,我的家,
都可以不在受战火的侵袭。”
郑侯爷点点头,道;“这自然是没问题的。”
“那就好,另外,还是多说说这次进京的事吧。”
军务方面,剑圣真的有自知之明了。
“进京的事,其实我有很多想法,但能说出来的,其实没有。”
“没有?”
“嗯,因为除非会涉及到我的利益,侯府的利益,晋东的利益,而其他方面,我没资格也没有余地去置喙。
大概的样子就是,
我和你,带着一帮人,进京了。
路上经过历天城,然后我们就和老田同一路了。
然后就一起进京,
再之后,
差不离就是老田坐着我也跟着在后面坐着,
老田看哪个皇子不爽我再去废掉哪个皇子,
老田说啥我就附和啥,他点头我也嗯嗯嗯。
嗯,
差不离,
就这个样子吧。”
剑圣皱了皱眉。
“您怎么了?”郑侯爷问道。
“忽然,不想陪你去了,有点丢人。”
“………”郑凡。
剑圣看向了屋子,
道;
“我很想陪着她,真的,郑凡,你该早点要个孩子了。”
“………”郑凡。
“以前我不觉得,但现在,我心里有了真正的牵挂,我很,开心。”
“………”郑凡。
剑圣随即又叹了口气,
道:
“但我真的怕你死了,因为你真的在有些时候,很倒霉,我至今都无法想象那一次下雨天,投石车的石头,是怎么隔着那么老远能砸中骑着马的你呢?”
“………”郑凡。
“你如果死了,这个院子,就不得再平静了。”
“其实,以您的本事,带着家人去隐居,日子,不会过得很差。”
剑圣摇摇头,
道:
“但那不是我想过的日子,也不是他们想过的日子。”
呼,
您说话能不大喘气么?
吓得我还以为你撂挑子不打算陪我进京了。
“郑凡。”
“您说。”
“我很担心,你们燕国的皇帝,还没打算停歇下来。”
“呵呵,再打能打哪儿去?雪原现在像是一窝子鹌鹑,楚国又刚打过,乾国三边兵马,就是和楚国在东南掐架也没调走。
陛下再不满足,总不能豁出命了日子不过了现在去打蛮族吧?”
剑圣闻言,不再言语。
对自己不擅长的领域,他不会说太多,因为以前的经验表明,他只会误事。
“咳咳………”
公主跑了过来,问道:
“相公,可以上菜了么?”
郑凡点点头,
道;
“就摆这儿吧,再拿几张椅子凳子的,大家围着一起吃。”
一顿饭,
郑侯爷一家吃得其乐融融;
剑圣一家尽可能地配合装作吃得其乐融融;
总之,
其乐融融的一顿饭之后,
郑侯爷也没多留,带着老婆孩子告辞了。
老婆婆本意想送送客人,
忽然意识到,
没法送,
就住隔壁!
等郑侯爷走后,
小院子里,
那群先前被狐狸和猫欺负狠了的鸡开始疯狂地追着那只鸭跑;
虞吴氏回去躺着歇着了,老婆婆收拾了碗筷,什么也没问。
在这一点上,婆媳俩之前就达成了共识;
当然了,今天侯爷亲自上门后,她们更坚定不问男人的事。
男人,有男人自己的脑子,有他的想法,有他的思虑,她们作为妇道人家,不便去多问什么。
虽然,
她们并不知道,绝大部分时候,剑圣其实没什么想法和思虑;
大彻大悟的剑圣,
现在只负责用剑杀人,并不负责动脑。
不过,老婆婆还是提醒了一句:
“可别忘了回礼。”
人家给你送礼,你得回礼。
虽然老婆婆不懂得孩子没出世就办百日酒是什么个道理,但既然以这个名目办的,人也上门带礼了,甭管轻重,甭管人是不是侯府,都得回的。
剑圣点点头。
刘大虎喊道;
“天天说他喜欢吃沙琪玛哩。”
“就那个干硬的点心?”老婆婆问道。
“对哩。”
“那这会儿赶紧去买,今儿不送,明儿一早送去,记得多买点儿,不用多金贵,侯爷不看重这个,但得注重个热络,东西得多,带筐子去买。”老婆婆对剑圣吩咐道。
“好。”剑圣点头。
然后,
剑圣取了箩筐,扁担,则是龙渊。
扛着扁担,
剑圣出了门。
刘大虎赶忙追了出去,跟着剑圣。
父子俩走在路上,
刘大虎不时地抬头看一看自己的爹,却什么都没问,只是脸上傻呵呵地笑着。
“傻笑个啥?”剑圣问道。
“爹,你真厉害。”刘大虎说道。
任何一个父亲,当能让自己儿子为自己感到骄傲时,都是很愉快也很满足的,剑圣,也不例外。
虽然,
儿子对自己的骄傲,中间有一个叫郑凡的东西做了个媒介。
“还好。”剑圣很谦虚。
“爹,你是不是侯爷身边的秘密亲卫啊?”
“嗯?”
“我们有个同学的父亲,就是侯爷身边的亲卫,穿飞鱼服的,他可神气哩。”
刘大虎进学后,学社也分了班。
相当于普通班和未来将校培养班。
用瞎子的话来说,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平西侯府下的黄埔。
那里的孩子,其父母,很多都是军中的将领亦或者是侯府里头的人。
剑圣忽然想到了这一点,
他之所以这次让郑凡登门,宣告了关系,一是为了给家人以一个真正的保障,二则是,他觉得,自己不能那么自私了。
他可以给自己的儿子一个美好自信的童年,
但他没有,
他喜欢岁月静好,
但他的儿子,
在那时却得在街上遇到同学时,主动牵起那会儿在养伤,拄着拐的自己,大声喊自己爹,生怕别人不知道。
儿子很懂事,这不假;
但他,
本可以成为他在学社里向同学炫耀的资本,可以让他更开心的。
说到底,
以前,
还是自己自私了。
这时,
刘大虎问道;
“爹,你在侯爷身边,见过剑圣大人么?”
“呵呵,见过。”
“我也见过哩,上次和侯爷一起去颖都,我见过剑圣大人,只不过戴着斗笠,看不见脸,但我们都觉得剑圣大人好厉害,是世间最强的剑客。”
“哈哈哈,那是当然。”
“爹,你还没回答我哩,你见过剑圣大人的真容么?”
“儿子,你想见么?”
“想!”
刹那间,
被当作扁担用的龙渊即刻出鞘,
化作一道红色的游龙直冲云霄,
强横恐怖的剑气,
拔地而起,
震撼了整个奉新城的气机!
一时间,
一道道黑影从四面八方涌来,这里头,有侯爷的亲卫,也有暗桩和军中探子,都是负责保护侯府和城内安全的高手;
当他们发现这骇人得剑气时,当即以为有强敌入城,马上向这里快速赶来。
包围这里后,
这其中,
不乏有人见过剑圣真容,
当即,
有人跪下问道;
“大人,发生何事?”
“大人,可有刺客入城?”
“大人,刺客在哪里?”
空中,
龙渊还在翱翔,
划出一道道绚烂的剑气彩虹。
地上,
虞化平负手而立,
淡淡道:
“无事,只是我儿子,想见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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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一章 再入二品(13K大章)
四周,所有奉新城内的侯府高手都愣住了;
短时间内,他们无法理解剑圣的这句话到底是个什么意思,但至少,他们懂了,现在城内没有刺客进来。
且,他们也不敢去责问剑圣为何“打草惊蛇”,故作紧张;
毕竟,剑圣地位之超然,大家心里是清楚的。
随即,
一道道身影在向剑圣见礼后选择告退,重回自己的岗位。
如潮水般涌来,又如潮水一般退去。
这一条位于侯府西南侧本就人流不大的街面,此时,就剩下了剑圣和刘大虎这对父子。
剑圣挥手,
龙渊垂直落下,
没有归鞘,
而是悬浮于刘大虎的面前。
这把当世名剑,
被江湖中多少年轻剑客仿造出来不知多少把,受万人追捧,但在剑圣家里,却总是被拿来垫桌脚,当烧火钳,被当作扁担,亦或者,被拿去杀猪。
剑如人,人如剑;
剑的遭遇,体现的是剑圣在过去几年自身的心境变化。
此时此刻,
看着飘浮在自己面前的龙渊,
刘大虎张大了嘴;
剑圣嘴角带着笑意;
刘大虎开口道:
“爹,您是受到过剑圣大人的真传么?”
“………”剑圣。
剑圣很想敲一敲这个儿子的脑袋,是不是平日里肉食吃多了,给堵住了。
但下一刻,
剑圣却愣住了,
他看见刘大虎泪流满面。
刘大虎倒吸了一记鼻涕,
用袖口擦了擦眼泪,
哭着哭着,又笑出了声来:
“我爹,是剑圣哩!”
剑圣伸手,轻轻擦拭儿子脸上的泪珠。
学社里,普通孩子很多,在教育方面,不管是在盛乐还是在雪海关亦或者是现在的奉新城,侯府都不遗余力。
毕竟,孩子们,才是未来。
一批忠诚的孩子,等他们成长后,侯府的根基才能茁壮成长。
但?
孩子,学生? 多是多? 也确实是普通人家占大多数;
但刘大虎一直以郑蛮那个狼崽子为对标,
所以?
他的各项成绩? 一直是极好的? 上次没走后门? 也能列入陪同侯爷去颖都见世面的学生群体就是最好的证明。
但也正是因为成绩好?
所以他那个圈子里的学生? 家长的背景,就越是优秀。
郑蛮? 是蛮族,如今镇守镇南关的金术可大将军? 曾是他以前的部族,现如今,金术可大将军更是视其为亲子侄。
其余的? 出身将军家的? 出身校尉家的,出身文官家的;
龙生龙凤生凤的意思? 不是血统有高低? 而是龙凤的孩子,自幼所受的各项条件都比普通人家的孩子丰厚太多太多。
再者,侯府下的学堂里,侧重点,更在于应用;
弓马骑射,谋略算账,这些,才是主体,而有些孩子,识字早,也有些孩子自幼就跟着自己父亲在军伍里厮混过,他们的优势,不可谓不大。
刘大虎在那个圈子里,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