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往事一杯酒,再爱也不回头-第28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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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看我打架特别有骨气,看着我妈将面子踩在地上给人赔礼道歉,仿佛苍老了十几岁坐在椅子上抹眼泪时,我蹲在门口埋着脑袋哭了。
我没敢大声哭,我怕我妈伤心,这十二年以来,我是我妈的全部,她可以自己吃苦,却不让我受一点儿罪。
那时我十二岁,已经懂小老婆大老婆是什么意思,我爸抛弃了我妈跟我,自那以后,我妈不再念叨我爸赚了大钱就回来了,学会了缄默。
也就在那一年,我不再是楚天明,而是姚天明,随我妈姓。
两年以来,我每天下午放学就会站在阳台张望着,希望那个负心汉能回来看看躺在病榻上的母亲。
是的,我妈病了,楚有良是她的支撑,支撑没了,她也就倒了。
楚有良并不如他名字一般有良心,他是个没良心的人,直到我妈咽下最后一口气他也没回来。
我守了我妈尸体一夜,那时我在心里暗暗发誓,若有天我姚天明认定了谁,这一辈子便是谁,我会用命去爱她,陪着她,将我的全世界都给她,不会让她像我妈一样,除了等待还是等待,到头来只是一场空。
所以我后来遇到了楼笙,一个让我付出了命的女人。
我妈咽下最后一口气时,她希望我去北城找我爸,说实在的,我不想去找,这辈子我就当自己没有父亲,也不要去认一个负心汉做父亲。
我知道我妈不放心我,这世上,也就楚有良是我的亲人,我并未成年,虽说饿不死,但要想好好活下去,不太容易。
十四岁的我心高气傲,若不是隔壁胖婶的一句话,我或许也不会去北城,或许这就是他们所说的命运。
胖婶说,我爸在遇见我妈之前已经结过婚了,换句话说,我妈才是那个小老婆,而我也就是私生子。
那时我才懂,我妈这两年来的缄默不是因为我爸在外面有了小老婆,而是她从头至尾被欺骗着,做了别人口中人人吐唾沫的小老婆。
我愤怒不已,拳头都握紧了,楚有良该庆幸那时没在我面前,否则的话我一定一拳打过去,天王老子也管不了我。
过了我妈的头七,我开始准备去北城,我要去见见那个让我妈等到死都没有等到的男人到底是长什么样,我要去替我妈讨一个公道。
我没有身份证,也没钱,坐不了火车,连汽车都没法,甚至那时我不知道北城在哪里。
我向胖婶与小弄堂里的人打听,要如何去北城,上天眷顾,在我妈去世后半个月,我终于如愿离开了云南,去了北城。
胖婶只是爱占小便宜,嗓门大,自然不会跟我一个十四岁的人计较两年前跟二胖子打架的事,她给我介绍了一个亲戚,她的这个亲戚是去北城做工地的,同行的人还不少,大概十几个人,都是一个村的,他们自己有一辆车子,因为胖婶的关系,我也就被捎带着去了北城。
当然,这世上也没有免费的午餐,别看我十四岁,力气却还是有的,我答应了免费帮工一个月,也就算是我的路费了。
车子在路上颠簸了四天,我们才到了北城,到北城的第一夜,我是跟着胖婶介绍的亲戚,也就是林叔,还有与同行的十几个人就睡在工地的一间简易房里。
那是我第一次离开云南,与一群不熟悉的人睡在工地上。
大夏天的,地上铺的就是那种竹子凉席,一个房间就一个小风扇,一整夜转着呼呼的吹,没一点作用,躺着不动都是汗流浃背的。
热就不说了,各种呼噜声,或者梦话声此起彼伏,什么狐臭脚臭就在房间里飘荡着,挥之不去。
第二天,我没第一时间去找楚有良,跟着林叔去了工地开始干活。
北城的六月就像是大火炽烤着,能把人烤熟了,那一个月里,我是咬着牙过来的,在工地上做事情,那可是比捡破烂还要辛苦百倍,我的手全是血泡,磨烂了,一碰疼的龇牙咧嘴,汗水流进眼睛里,让人撑不开。
在工地上的日子,我累的就像一条狗,有时候累的连吃口饭的力气都没有,只想倒下好好睡一觉。
让人惊奇的,我并没有流过一滴泪,哪怕再苦再累,我也咬着牙挺过来,工地上我是年龄最小的一个,但他们可不因为年龄而关照,他们有什么活都让去做,只要我能做的,力所能及的,他们直接吩咐,也幸好有林叔在,否则我那一个月或许熬不过。
熬过了一个月,林叔让我在工地上休息了三天,走的时候塞给我一叠钱:“拿好别丢了,你小子让林叔真是刮目相看,本以为你做一天就会喊爹喊娘,没想到真坚持了一个月,好小子,你林叔不会看错人,你小子以后有大出息,这工地不是你该待的地,以后能不来就别来,好好找你爸念书去。”
我不知道以后有没有出息,只知道现在我没出息的接了林叔的钱,我身无分文在这北城,我没打算找楚有良相认,让他供我念书,我只是完成我妈的心愿,去看看。
我将钱揣在口袋里,说:“林叔,这钱就算是我借你的,等我有钱了一定还。”
林叔愣了愣,拍着我的肩膀笑说:“行,就算是我借给你的,快去吧。”
我揣着林叔给的一千块钱,先去奢侈的吃了一碗拉面,才按着我妈给的地址去找楚有良。
当时已经黄昏了,我站在只比我跟我妈住的小弄堂好一些的民建房前,当时我以为自己是走错了,或者是我妈给错了地址,再或者就是楚有良骗了她,没给真地址,小弄堂里的人都传楚有良赚了大钱,可赚了大钱的人,怎么会住在这里面。
因为我妈没给出具体的住处,我不知道楚有良具体住的哪栋楼,哪间房,在民建房前站一会儿,没见着人打算走,这时从楼上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有良,你等等,我跟你一起去。”
“你跟着去做什么,晚上我值班,又得通宵,你跟着去了,天逸一个人看家不安全。”
“天逸都这么大人了,有什么不安全,我还是跟你仓库,你这人瞌睡重,上面不是说这批货不能出事,我去还能帮你看着点。”
“那行。”
我站着没动,看着一男一女从楼上边说着边走出来,我虽然从来没见过楚有良,但我妈给我看了无数次楚有良的照片,直到十二岁那年照片才被我妈给收了,所以我是认得楚有良,他从楼里出来那一瞬,我就认出来了。
他果真如小弄堂里那些流言蜚语在外面有家庭,老婆孩子都有了,当时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堵着一口气,直接上前拦住了楚有良的去路。
那时候我才十四岁,哪里懂什么心机城府,懂什么该说不该说,自然是有什么说什么。
我红着眼睛盯着楚有良,多年挤压的怨气都暴发了,我为我那死不瞑目的母亲不平,我有千万句怒言想要说,甚至想要出手,可到最后,我只说了一句:“楚有良,姚元芳死了。”
我没叫楚有良父亲,这一辈子,我都没打算叫,当然,他也没机会听,因为就在当晚,他死了,跟他现在的妻子葬身火海。
我的话让楚有良脸色大变,他并没有关心我一句,关心我妈一句,首先去看身边女人在听了我话之后的反应。
他的眼神跟反应将我最后一丝希望给打破了,来的路上我还想着要是楚有良还有点良心,还念着跟我妈的一点情意,我或许会考虑给他个赎罪的机会,真的,我那样想过。
可楚有良在身边女人问了一句我是谁后,立刻解释说:“我不认识这个人,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小子,美琴,我们还是先去仓库,这时间眼看就来不及了。”
从楚有良的反应来看,他是知道我是谁的,他自己做过什么心里是清楚的,可他没想过认我。
看着楚有良的做贼心虚,我冷冷的笑了,对着他落荒而逃的背影,攥紧了满是血泡的手,在心里诅咒,诅咒他下去陪我妈。
而我的诅咒当晚就应验了。
第26章:姚天明步步为陷(二)
我找了楚有良一次之后,便再也没去找。我又回到了工地。
从我离开到回来这不过几个小时。林叔很是诧异的问我:“天明,怎么回来了。没找着人?”
我赌气的说:“没找着,他们说我爸死了。”
林叔有点眼力见,并没有追问,但也没把我的话当真,我也没把我的话当真。可它却成真了。
之前我是因为坐了免费车才能留在工地,再次回来。我已经没了理由,可这北城。我也就认识林叔,也好在林叔收了我,让我至少有个住的地方,有事做。能养活自己。
我在工地上又干了一个月,林叔多次问我要不要回去找楚有良,我这个年纪不该在这工地上。还是去读书的好,只有读书才有出息。
林叔多问我几次。我也就憋不出说了:“他有了新家庭,有老婆孩子,已经不需要我了。”
自此之后。林叔没再提过让我回去找楚有良的话。
工地上没有假期。只有活少的时候可以跟头请个假出去转转,我的头就是林叔,但我从来没有请个假,一是我不知道请假干什么,这北城也没个认识的人,二是我怕用钱。
虽说我不回去找楚有良,但我还是想读书,林叔说得对,工地不能干一辈子,这社会还是得学点本事,我得攒钱,等攒够了就去上学。
就这样,我在工地上从夏天做到了冬天,也攒了几千块钱,这在当时也算是小土豪了。
林叔给我放了一个假,让我出去逛逛,我想着自己也来北城半年了,每天都跟砖头跟水泥钢筋打交道,还没出去看过北城人,也就去了。
也就是这一去,我的路完全变了。
若是按着我之前的计划,攒够钱回到云南上学,我妈一直希望我上大学,我就按着我妈的期望走,毕业后找份工作,找个过日子的女人,就这样安安稳稳的过一辈子,可我姚天明遇上了邓松,第一个改变我一生的人,将我带入洪帮的人。
那时候的洪帮还只有一个雏形,没有后来的规模,没有让政府都忌惮,想方设法削弱的实力。
我遇到邓松只是一个意外,那天晚上我去看了天安。门,看了这北城的红灯酒绿,去大排档吃了烧烤,邓松当时带了三个小弟就在我隔壁桌吃饭,喝酒吹牛,后来喝高了,跟别桌起了冲突,两方就打了起来。
对方七八个人,邓松带着三个跟瘦竹竿似的小弟肯定是干不过的,当时我也没想过帮忙,摊上别的人都跑了,连老板都躲了起来,我也是打算走,可邓松是个怂人,被打的喊爹喊娘,既然叫了我一声大哥,把我给拉入战火。
也幸亏我在工地上干了半年,力气有的是,不然我就真要被邓松这一声大哥给坑死了。
不过我没被打死,也是挨了不少揍,力气再大,双拳难敌四手。
老板报了警,我撑到了警察到来,然后跟着邓松他们一起进了派出所,那是我第一次进派出所,虽然在里面只待了一个小时就被邓松的人给保了出去,那一个小时,那晚的一场架,也是我这一辈子难忘的,就算我今后进过监狱,挨过枪子,几次挣扎在生死边缘,却没忘记来北城打的第一架。
事后,邓松来工地上找我,当时我戴着安全帽在搬砖头,灰头土脸,他手里提了两瓶二锅头,还有一只烤鸭,远远的冲我喊:“大哥,看我给你带了什么好东西,这可是北城出名的烤鸭,酥得很,一口烤鸭再配着一口酒,那滋味,那感觉,就一个字,带劲儿。”
我面无表情的纠正他:“你那是三个字。”
他就嘿嘿笑:“管它一个字三个字,大哥,我这可是专门给你带来的,感谢大哥上次的救命之恩。”
邓松那时十九,我连十五都不到,他却叫我一声大哥,而且一叫就是十年,直到他后来为我挡了一枪,咽下最后一口气,我再也没听到过有人叫我大哥,我也不让别人管我叫大哥,只让他们叫我老大。
我给林叔打了一个招呼,洗了个手,跟邓松坐在还没封顶的新楼盘阳台,喝着二锅头,再配着烤鸭,那滋味,就如邓松所说,带劲儿。
二锅头很烈,而且那是我第一次喝酒,好奇又新鲜。
邓松对我十分崇拜,怂恿我说:“大哥,我看这在工地干活实在辛苦,又赚不了几个钱,要不我介绍大哥进洪帮,以大哥的身手,在洪帮里一定能大展拳脚,以后小弟就跟着你混,这以后说不定北城就是我们兄弟的天下。”
邓松是第一个跟我称兄道弟的人。
我虽没邓松那些豪气万千跟英雄情结,却为他说的兄弟二字有些心暖。
我在身上擦了擦油,拍了拍邓松的肩膀说:“以后这大哥还是别喊了,那天我也不是真要救你,至于你说的洪帮,我没听过,也不打算进去,我觉得在工地上干挺不错的。”
上次我打也挨了,局子也蹲了,这烤鸭二锅头我肯定不会拒绝,但也就仅限于此,对于邓松说的那些让我加入洪帮的话,肯定就只是听听而已。
就算我不知道洪帮具体做什么,也知道那是个不好的地方,我妈要是知道我成了混子,估计得从地下爬上来找我。
邓松挠了挠头,不死心的劝:“大哥,你考虑考虑呗,现在洪帮正缺人手,大哥去了,一定比干工地强。”
我没松口,之后邓松几乎天天带着烤鸭跟二锅头来,死皮赖脸的叫我大哥,一边聊着他睡过多少女人,一边游说我加入洪帮。
邓松让我对北城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他口中那些帮会与帮会之间的事,听着让人热血沸腾。
邓松的话在我的心里埋下了一颗我不知道种子,而这颗种子在楚天逸来找我时,开始萌芽了。
楚天逸是在年后来找的我,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找到了我,并且知道我是他的弟弟,同父异母的弟弟。
他告诉我,楚有良死了,是被傅氏集团,傅振华给放火烧死的。
楚天逸的话让我震惊无比,也恐惧也比。
那时我认为楚有良的死是因为我的诅咒,也因此,在愧疚与恐惧的驱使下,楚天逸说什么我都应下。
其实我知道,更大的原因是因为楚天逸来找我时叫的那一声弟弟,他说,现在这世上只有我们才是亲人,以后就要相互扶持,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