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婚记-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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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顿了一下,忽然觉得心里很暖很暖。
鞭炮齐鸣烟花漫天,此谓除夕夜。
一桌子的美味佳肴,一屋子的欢声笑语,还有隔壁李叔遛着狗对门王阿姨抱着小孩来串门,席间欢声笑语热闹非凡,老爸照例又拿出冯老爷子送的葡萄酒,给每个人都斟了一大杯,还破例给我也倒了一小杯。
结果被楚慕凡给调杯了,不知丫从哪儿拎来了瓶黑加仑,然后我的葡萄美酒就变成了水果饮料。不过大过年的我心情好,懒得和他计较。就这样欢欢喜喜热闹到春晚开幕,我对楚慕凡使了个眼色,赶紧溜!
不然老妈会拉着我看完一整部春晚的,连厕所都不让去,谁受得了啊。溜回去的一路上,我不畏寒风把车窗打开,然后肆意欣赏漫天的烟花,外带激动地叨叨烟花好美,他也不拦着我抽风,只是叮嘱我不要把头探出窗外,危险。
回到君悦坊时,我还意犹未尽,无奈这个小区禁止烟火,不然我肯定会买一堆烟花炮竹点着玩儿,话说不让放烟花的新年过着多没意思啊。
正叹气,他把车一停,然后下来打开车后盖,只听他说:“我们最好速战速决。”
我:“啊?”
跑过去一瞅究竟,我不禁笑了起来,都是些小烟花筒,五彩缤纷的堆放在一起。我赶紧和他一人抱了一小捆,趁着夜黑风高,跑去小区安静无人的广场蹦跶。
亮眼的星火从筒里刺啦一声飞向天际,迅速绽放成一朵美丽的大烟花。我左右手各持一柄烟花筒,看着璀璨的烟花此起彼伏地绽放在我面前的那片天空,简直激动得不行不行的。
楚慕凡也不甘示弱,蹲在地上点燃一个大花筒,大片耀眼的银色光芒拔地而起,瞬间照亮了整个广场,燃烧得那么璀璨那么激烈,简直是天雷勾动地火一般,把我都给看傻了。
正发愣,他突然拍掉我手里的烟筒:“别傻站着了,跟我走!”然后拉起我的手就跑了起来,不明就里的我跟在他身后一阵狂奔,气喘吁吁了半天,才反应过来身后的喧哗声是怎么回事,保安大叔也真够穷追不舍的,转悠了半天才甩了他……
回到家,我们望了眼狼狈的彼此,不禁哈哈大笑。
那一刻,我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开怀,那种豁然的开怀,多么久违。
初一给亲朋好友拜年,初二回娘家陪老妈搓麻将,初三和楚慕凡去看场贺岁电影……不得不说,年后这几天的假期过得十分充欢快,而一眨眼的工夫,竟然又到了上班时节。
我照例摔了闹钟,不过还是爬起来了,抬眼见他衣服已穿好,正拿着领带在脖子下面比划,我赶紧跑到他跟前道:“哎哎哎,别动,我给你系。”
他乖乖松了手,我十分利索的开工,他静静地看着我手上的动作,我心想专业吧漂亮吧,简直和小时候系红领巾一样一样的。
而他忽然抱住我说,我们就这样一辈子吧。
我心一软,觉得这个提议不错,一辈子何尝不是一种美好。
嗯,我听到自己说,那就这样一辈子。
只是我没想到,我们的一辈子,不是从现在开始的,而是跨过了七年之久的间隔。
发现这个事实的时候,我整个人都不好了。
清明将至,我不由想起新婚当夜,楚慕凡告诉我,他的父母都已经去世了。所以我提议,清明跟他回趟老家龙城,去祭拜一下过世的公公婆婆。
于是,一大早,我们出现在去龙城的火车上。
其实龙城离江城挺远的,坐火车的话起码要颠簸一天。他的意思是做飞机去,我就很严肃地说,我告诉你一件事你不要笑,其实我从来没坐过飞机,我不敢坐。
虽然我知道飞机出事的概率比车祸低得多,但一想到出车祸一般也就断条腿失个忆什么的,而飞机一出事可就连尸骸都找不着了,我就幕牛页腥险馐堑ㄐ∨滤赖谋硐郑胰肥挡桓易一峭嬉舛�
没事儿,那我们就做火车,他似乎并不惊讶。
一上车就有种扑面而来的恍惚感,我不由想起多年前的那次旅行。
当年我正值青葱的二九年华,折磨人的高考刚刚结束,我就拿到了一笔十分可观的稿费。于是我决定像很多追梦少年一样,趁着假期的空闲出去游历一番。
那是我第一次独自一人去旅行,要去的地方就是龙城,结果半途出了岔子,几经波折辗转后,我才终于到达这个卧虎藏龙的古城,但彼时的我早已毫无兴致,在古城区逗留了一会儿就回家了。
但不得不说,龙城是座很美的城市。
颠簸的车厢里,我坐在楚慕凡身旁,和他说起十八岁那年的经历。他笑着听我回忆他的家乡,脸上渐渐浮现出深深的意味,像是也陷入了某个回忆之中。
然后重点来了,他突然从包里拿出一本书。
是那本半新不旧的《封神Ⅱ》,他竟然把它带到车上来了,话说兄台你是有多喜欢这本小说,还是说,你依旧对当年那个把你忘记了的姑娘念念不忘?
面对我的疑惑,他笑而不语。
无聊地翻开书,结果扉页上的话把我给惊着了。
人生很长,尘世很美。
只要心中有梦,遍地花香满径。
你我形同陌路,相遇却是恩泽一场。
祝朋友你前途无量,早日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倒不是被这段话的内容惊到,而是这熟悉得诡异的字迹,这分明就是我的字迹啊!
再看落款,素素,我靠,难道真的是我写的?!
这什么时候的事情,为什么我一点印象都没有?我疑惑抬头,窗外的阳光照在楚慕凡的脸上,而此刻他颔首微笑的样子,那么熟悉而又陌生,一瞬间我记忆恍惚,脑海深处似乎有什么要破茧而出,昭示天下。
我背着旅行包,兴冲冲上火车。
车厢很挤,嘈杂喧闹,几乎没什么空位。我看到不远处,靠着车窗的地方,有个人坐在那里,那人安静地看向窗外,和周围吵闹的人群格格不入,更重要的是,他旁边还空着个座位。
“请问,我可以坐您旁边吗?”我上前一步,很有礼貌地问。
他转过头来,清爽利索的短发,干净瘦削的脸庞,眼睛像是刚从海底捞出来的一样,明亮漆黑湿漉漉一片,深邃无底。
我被他那双眼睛深深地吸引,不禁脱口而出一句:“你眼睛真漂亮。”
他愣了一下,然后那张本来面无表情的脸上,渐渐浮现出一个淡淡的笑容,那么好看那么明媚那么阳光,我惊为天人。然后他笑着对目瞪口呆的我说:“你的眼睛也很美。”
回忆定格在他迷人的笑容上,然后与此刻眼前的他的笑脸渐渐重合在一起……
我大惊:“原来我早就见过你!”
他淡淡地看我一眼说:“你终于想起来了。”
我:“……”
被他这么一证实,我瞬间觉得整个世界都不真实了,我竟然、竟然八百年前就遇见这个妖孽了,我们以前就认识,还早就认识了,可是竟叫我给忘了,忘了也就罢了,如今又给想起来了,真是败给了我的脑回路!
不过细节我还真不记清了,只记得他那个惊为天人的笑,还有我犯花痴和他聊了一火车皮的话,激动之时,我好像还把自己刚出版的《封神Ⅱ》拿出来炫耀来着,最后还写了祝福语什么的赠送给他了……
“你还答应做我女朋友了。”他补充道。
什么?我不敢相信,当年的我是有多饥渴啊?
“还要了我的电话号码,但是你从来没打过。”他又补充了一句。
这我倒是有点印象,不过后来因为冯少半路来劫的缘故,我提前下了车,见他睡得正香也没打扰,留了张纸条就走了,结果下车没多久我手机就被人偷了,号码什么的自然没记住……一顿周途劳累后,我好像连他也给忘了。
我说去应聘的时候,怎么会觉得丫这么眼熟,原来我们早就相识了一场。
“就知道你把我给忘了,没记性!”他表示鄙视。
我只好说抱歉啊,不过他也没生多大气,只是搂着我说,这一次,你要是再敢忘了我,就是追到天涯海角我也会缠着你。我乖乖点头,拍拍他的肩膀道,您就放宽心吧,就是把我自己忘了也不会忘了你的。
他就笑了,笑容和多年前的那个他一样好看。
天晓得我们会再次相遇,缘分真是个神奇的东西。
我这样感慨着,静静地枕在他的肩上,看着窗外呼呼而过的树木,伴随着轰隆隆的火车,记忆开往我们最初邂逅的地方……
作者有话要说: 到这里正文部分就结束了,七年前的那场邂逅在后面的番外里,谢谢各位亲的捧场啦(╯3╰)
☆、番外一:邂逅一场恩泽
我们分手吧。
火车站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楚慕凡右手推着行李箱,左手里拿着手机,他定下脚步,目光停留在短信上。片刻之后,他将手机扔进包里,嘴角扬起一个黯然的笑,我们不是早就分手了么。
整整一个月,说好给彼此冷静的空间,然后就没有了任何联系,只是两个礼拜前听说,她听从家里安排和人相亲了,对方是个和她门当户对的青年才俊,而上个星期,他去她的公司找她,而才俊搂着她的腰从他身边翩翩而过。
她和才俊谈笑风生,竟没察觉到他的存在。
他站在那里,直到他们的笑声越行越远,这算是分手了吧,他心里想着,这样尴尬的失恋境遇,竟没有想象中那么难堪,起码他心里没有愤怒,也没有难过。
相反的,是突如其来的释然。
这场长达三年的感情,终于划上了一个句号。
这样也好,起码她会有一个和她身份匹配的未来,不用再在他身上浪费大好青春。而那些闲言碎语,那些家庭压力,那些世俗观念,不仅折磨着他的自尊,同样也煎熬着她对他执着的爱。
社会不比学校,没有经济基础永远住不起上层建筑,再纯真无污染的爱情也要经历柴米油盐酱醋茶的考验,然后,多少曾经不食人间烟火的纯美爱恋被打上不合格的烙印,一拍两散。
她曾坚定地挽着他的胳膊,眼睛红红地说,就算全世界拆散我们,我也要和你在一起,我只愿和你在一起。
而如今,她终于看开了,不再固执于曾经盲目的迷恋,放手去寻找另一段更合适她的爱情。
他释然,是因为她终于找到比他更好的,而自己也不用再背负着沉沉的负罪感,那种耽误她人生的负罪感一直压着他,压到他都不知道自己到底还爱不爱她了。
其实当年,她追着他满学校跑的时候,他并未对她有好感,有时候甚至觉得厌烦。然而她的执着她的坚持,不知不觉感动了他,而那个时候,双亲去世的打击太过沉重,他一度颓废。
就是那个时候学会了喝酒,从此创下了千杯不醉的美名。而她默默地陪着他,关心他,陪他度过那段最难熬的时期。然后,他重新振作起来,而她终于如愿以偿成为他的女朋友。
只是身份地位悬殊,她是学校里最富有的千金小姐,而他,虽然也是无数人追捧的校园风云人物,但毕竟只是从远方城镇求学而来的穷小子,还是父母双亡无依无靠的那种。
她不介意,让他也别介意,但现实摆在眼前,一毕业她就进入自家企业当起高层,而他投了那么多份简历,最后也只是在一家小公司里实习,连房子都是和同学合租。
这样的他,怎么给得了她想要的未来。
家长的干涉阻挠,周围人的有色眼光,世俗的闲言碎语,彼此生活圈子的迥然不同,还有双方因忙于工作,而导致的距离的日益生疏……这一切一切的分歧和隔阂,终于将彼此的感情消磨殆尽。
努力打拼了三年依然是个打工仔,一腔踌躇满志的热血撒进了死胡同,偏偏爱情也胎死腹中,他倒不是有多难过,这么多年的艰难生活,他早已忘了难过。只是无法抑制地厌世,那种淡淡的,但又无处不在的消极情绪,笼罩在他头顶那方天空,经久不散。
他决定回老家龙城,起码那里还有一些美好的记忆。
而她,没有来送别。
不过一条短信,俨然已经表明了立场,而此刻,他忽然发现,自己竟记不起她的脸,他在心里嘲讽自己,还真够薄情寡意的,也或许,自己根本就没想象中那么爱她吧。他安静地看着车窗外的风景,如是想着。
所以才会这么痛快的放手,甚至没有悼念。
而再坚贞的海枯石烂,也抵不过好聚好散,既然如此,就让过往随风飘散吧。
只是没想到在这拥挤的车厢里,邂逅了另一场美好。
“请问,我可以坐您旁边吗?”
身旁传来一句礼貌的问候,将他从思绪里拽回现实,他转头看过去,寻找这清脆如铃般的声源。
惊鸿一瞥。
世上怎么会有那么美的一双眼睛,灵动明亮,纯净透彻,柔亮的眼波里流动着无法言说的光彩,而那干净的与世无争的单纯的眼神,像有一种魔力般将他牢牢吸引。
眼前的这个姑娘,看上去只有十七八岁,一头黑亮长发束成高高的马尾,看上去干净利落。身穿一件样式普通的米色短衫,面前还印着个大大的笑脸图案,下面配着深蓝色牛仔裤和白球鞋,身后背着一个大大的旅行包,简单的搭配,却衬得她异常青春靓丽。
如此稚嫩而又精致得无可挑剔的美丽脸庞,他不禁被这个女孩吸引,尤其是她那双眼睛。而她显然没察觉到四周聚集过来的关注目光,只是眼睛直直地看着他,一脸惊讶地来了句:“你眼睛真漂亮。”
这下轮到他惊讶了,不知道为什么,他看着她的脸庞,心蓦地一动,然后那张原本面无表情的脸,渐渐舒展出一个浅浅的笑容,这一刻,他心里忽然涌起一种说不出来的舒畅,那些晦暗的情绪阴霾,倏忽一下消失不见。
他笑着对她说:“你的眼睛也很美。”
“谢谢。”她脸微微泛红,有点害羞的样子。
“你坐这吧,没人的。”说着,他帮她把那个大而笨重的旅行包塞进行李架。
她又连道了两声谢谢,真是个懂礼貌的女生。
而一转头,她已经拿出手机捧腹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