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一天就结婚-第1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的高展华和林欣。
※※※※※※※※※※※※※)
柳振风刚走到门口就闻到了一股浓郁的菜香。“柳先生,侬回来啦。侬太太的厨艺可真好,香味都飘到门外了。”从A室推门出来一位太太,对着柳振风微微笑。柳振风有些惊讶,但还是礼貌地向她点头示意。
打开门,换上拖鞋,柳振风一路走进客厅还在纳闷,是是谁呀,自己好像不认识她,这大楼上下左右,除了门口的保安,自己什么人也不认识,还有,她怎么知道是我太太在家?柳振风突然想起了什么,“丫头,你和别人套近乎了吧。”
“什么?你说什么?我听不清。”厨房里油烟机轰轰作响,金水晶根本听不清柳振风在说什么。
“我问你都和别人说什么了?”柳振风走进厨房,看见餐桌上放了一盘油光碧绿的青菜,金水晶正受握锅铲上下翻飞。
“什么说什么?我没听明白!”金水晶把辣子鸡丁盛进盘子,转身把炒锅放进水池里洗干净。
“刚才我回来的时候,隔壁的人和我打招呼了,我不认识她。”柳振风忍不住用手拈起一块鸡丁放进嘴里,好吃!
“是黄先生还是黄太太?我今天早晨在楼下运动时碰到的,人家主动和我打招呼,又问我住在哪里,我就告诉他们啰,这有什么?”
“没什么,可是我不和不认识的人说话。”
“所以说你思维狭隘,骄傲自大,目光短浅,多个朋友多条路,没听说过吗?更何况人家夫妇俩为人很好的,比你客气多了!你住这儿几年了?人家说几乎从来没见过你。”金水晶手不停,嘴也不停,柳振风可没空搭理她,只顾用手不停地拈菜吃。
“哎,我说,你不会用筷子夹吗?你手抓过了,别人还怎么吃?怎么一点卫生和礼貌常识都没有?!”金水晶盛好鱼香茄条,转身端上桌时,看见柳振风的头都快埋进盘子里了。
※※※※※※※※※※※※※)
“丫头,你不吃了吗?”柳振风已经吃了两碗饭了,正准备再添一点,发现金水晶放下了筷子,这胖丫头吃的好像也不多嘛,身上的肉是哪儿来的?
“不吃了,你吃吧。我三哥今天又要加班吗?你这个老板真是周扒皮,哪天一定要鼓动你的员工一起告你!”
“我又不是让他们白干,都按规矩发薪水的。多劳多得,想要收入高,当然要多付出!”
“可是我三哥肚子不饿吗?你在这里吃得津津有味,我三哥还饿着肚子呢!”
“谁说的,我给他和林秘书安排晚饭了,随便他们吃什么都算我的,这还不够吗?有哪个老板这么大方的?”柳振风不愿说出自己是因为怕高展华来蹭饭才不得不打发他的。
“哦,是吗?”金水晶没话说了,这样看来,他也不是那么抠门的,随便吃什么都可以,的确是很大方了,要是象浦小西一样点个什么韩国烤肉,一顿就要两百多呢!
“你很关心阿华嘛!”柳振风觉得肚子有些胀,但还是想再喝一点鸡汤,今天的鸡汤比以往喝过的任何一碗鸡汤都要鲜,但肯定不是味精放多了,金水晶说她一粒味精都没放。
“那当然啰,我们二十几年的交情了,要不是他高中毕业后离开了南京,我们两家还是……”金水晶突然停下来,暗自责备自己,说话怎么不慢一点,怎么不先经过大脑?差点让柳振风知道自己和高展华有婚约的事呢。
“还是什么?”
“没什么!反正我们两家很早就有交情,现在我在上海碰到他,当然要多照顾他的!哎,你吃完了没有,快点,我要洗碗了!”
(请大家多多支持,多多投票,谢谢!!)
第二十二章
金水晶洗完澡,换了一件干净的睡袍出来,觉得整个人又轻松又清爽,刚才在厨房忙得一股油烟味,真难闻。/ /对了,下次不做炒菜了,改吃凉拌菜和汤菜,这样就没油烟味道了。
柳振风正坐在客厅里看电视,手里拿着遥控器不停地调来调去,没个定神。这也难怪,他从来没有这么早回过家,一般这个时候,他不是在公司,就是在酒吧,要么就和安妮在一起,这个时候呆在家里,该干些什么好呢!
金水晶不想看电视,也没理睬柳振风,径直走到书橱前,想找本书看看。初秋的夜风从阳台的窗户吹进来,格外舒服。她上下搜索了一遍,目光定格在柳振风的《半生缘》上,上午收拾书的时候就想看了。虽然以前也看过,但毕竟时间长了,故事情节记不太清楚了,更何况张爱玲的原本就耐看,别说一遍、两遍,就是三遍、四遍都还是有看头的。
金水晶在柳振风的身边坐下,打开书专注地看起来。夜风吹进来,吹动着她披在肩膀上还有些湿的头发,洗发水的香味和身上清新的肥皂香直钻柳振风的鼻子,真好闻!柳振风从来不知道这两种味道原来这么好闻的。在他身边没有不用香水的女人,而无论什么香水,都不及今晚闻到的肥皂味,这么清爽和怡人。他不由地偏过头看着金水晶,这丫头看书看得还真入神,神情那么安详,和平时的样子完全不同。她究竟是个怎么样的丫头?和自己见过的所有女人都完全不同。
金水晶看了才三四十页纸,刚看到“这天,世钧叔惠曼桢三人还是一同去吃饭”,从书里掉出了一张纸片,她捡起纸片,原来是张照片。一位很美的女孩的照片,这就是安妮吧,是柳振风逃跑了的新娘吧,这么漂亮,难怪柳振风要跟她结婚,换作任何男人都会为她的美貌倾倒的。
“大叔,这就是你逃跑了的新娘吗?”金水晶小心地拿着照片,在柳振风眼前晃动。
安妮?柳振风伸手抢过照片,看了一眼,“不是的。”不是安妮的照片,自己明明记得安妮并没有留照片给自己,仅有的十几张照片也都还存在电脑里没洗出来。
“不是吗?那这么漂亮的女孩是谁?”
柳振风装做没听见金水晶的话,心里却波涛汹涌,是姐姐,想不到书里竟然会夹着姐姐的照片!
“大叔,是谁呀!”
“为什么要告诉你,跟你有什么关系?”
“为什么不告诉我?!”金水晶跪在沙发上,直起上身,双手叉着腰,随时准备好和柳振风辩论。
“是我姐姐。”柳振风不想和她争辩,但也不愿再多说一个字。
“啊?你姐姐?”金水晶拿过他手里的照片,仔细地看了又看,还在柳振风的脸旁细细地比对了一番。“好像真的有点象呢!乖乖,你们家的人怎么都这么好看。可是,大叔,我怎么没在婚礼上见到她呢?不在国内吗?”
“不在!”柳振风不耐烦地站起来,关掉电视,走进卧室,重重地关上了门。这丫头,真烦人,要自己怎么说,说姐姐七年前就已经去世了,她一定会没完没了追根究底的。原以为全忘了呢,七年了,自己小心地不去回忆,原以为全都忘记了,可是,想不到这个讨厌的丫头竟然在书里找到了照片。没错,是姐姐,这些书原本就是姐姐最爱看的,柳振风的泪几乎要夺眶而出。
什么人!不可理喻!金水晶歪着鼻子对着卧室的门一连做了好几个鬼脸,忍不住拿起照片又看了看。真的有点象柳振风,鼻子和嘴还很像柳曼,反正就是好看。可是很奇怪,他为什么一提到姐姐就变脸呢?还有,他好像和他爸爸也不好,真是奇怪的人呀!
不过终于弄清楚一件事,就是大叔还不算变态,这些书是女人收藏的书那就比较合理了,如果是柳振风收藏的,那就……咦呦,金水晶不由地起了鸡皮疙瘩。
咦,这是什么?金水晶在沙发上发现两个袋子,刚才被柳振风挡住了,没看到。打开袋子,是两套裙子,金水晶忍不住拿出来看了看,真漂亮。“大叔,这衣服是给我买的吗?”
柳振风正站在窗前,对着窗外的夜空,努力地控制自己,不让眼泪流出来。“大叔,这衣服是买给我的吗?”金水晶的声音又从客厅里传来。这丫头,怎么那么多事情?!总是来打扰自己,烦死了!但是,这一次,柳振风还是有点感谢金水晶,要是她不来打断自己,眼泪一定会流出来的。
“是呀!”柳振风揉了揉眼睛,打开房门出来。“你以后别再穿那些难看的衣服了,怎么一点审美观都没有的呢!”
“难看吗?我没觉得呀。”金水晶嘴里嘟嘟哝哝的,忍不住拿起衣服在身上比划来比划去,“大叔,这些衣服,我以后走的时候,会还给你的。”
柳振风要倒了,“算了吧,你都穿过了,谁还要它。”
“那,等我以后挣了钱还给你。我可不能要你白送的东西。”金水晶说着,拎起袋子一蹦一跳地进房间换衣服去了,又留下柳振风一个人站在过道上。这丫头,真是讨厌死了,把人的情绪弄得一段一段的,做事情想问题都是跳跃的,真是太可恶了!
(请大家多多投票呀!!谢谢!!谢谢!!!)
第二十三章
“大叔,早!”
柳振风一大早就被“听听通通”的声音吵醒了,走出房间发现金水晶正在客厅里擦电视柜,沙发边上还靠着一把拖把。
“这么早,在干什么?”
“我把卫生打扫一下,桌上有灰了,地上也不干净。”金水晶精神抖擞,一副精力过剩的样子。
“放那儿吧,工人会来收拾的。”柳振风打了个哈欠,这么早,自己还没睡够呢,这丫头,一大早弄那么多声音让人怎么睡呀1
“哦,刚才来过了,我让她走了,我可不愿意做剥削阶级,就这么点小的地方,还用雇人打扫吗?”金水晶一边蹲着擦楼梯扶手,一边说:“大叔,我想过了,再过几年还你钱太迟了,不如我现在帮你打扫卫生,算是还钱好吧?我这个人一向最讨厌欠别人东西,这样我们就两清了!”
唉——,柳振风算是服了,“随你的便吧,不过你以后别这么早打扫,我还要睡觉呢!”
“大叔,早晨空气多好,别总是睡觉,下去走两圈,呼吸呼吸新鲜空气多好。报纸上说你们这些成功人士大多亚健康,你还不算太老,要注意呢!”金水晶擦楼梯台阶擦得摇头晃脑的。
柳振风摇了摇头,晃晃悠悠进了房间,一头倒在床上,想继续睡觉。
哎呀,烦死了!虽然眼皮还很沉,但这会儿怎么也睡不着了,柳振风一下子坐起来,这丫头,是存心和我作对的吧,恐怕前世仇深似海,这辈子才找来的呢!他摇啊晃啊的走进卫生间。
洗完澡出来,看见金水晶正在捧他的被子和枕头,“你干吗?”
“没干吗,捧出去晒晒!”
“晒晒?晒哪儿?”
“晒楼顶上呀!你没去过吗?住这种大楼,衣服都是晒在楼顶上的,这都不知道吗?”
“不知道,我没洗过衣服。”
“知道你就没洗过衣服,走吗?一起上去看看?”
“不是晒衣服的地方吗?干吗捧被子上去?”
“拜托,你怎么那么没有生活常识,从外星来的吗?紫外线消毒作用好嘛,被子枕头要经常晒太阳消毒,才健康和卫生嘛!走吧,捧被子,正好我把我的也晒一晒!”金水晶把被子往柳振风手上一塞,一蹦一跳地回房间拿自己的被子去了。
※※※※※※※※※※※※※)
“柳先生,柳太太,你们早!”刚出门就碰上隔壁的黄太太。
“黄太太早,你买过菜啦!”金水晶跟人打招呼热情得不得了。
“哎,买过了,侬买了伐?去晒被子呀!”
“是的,我还没买呢,一会儿就去。”
“侬忙,侬忙,再会呦!”
“好,再见!”黄太太又向柳振风点了点头,才开门进屋。
柳振风站在一旁,早就不耐芳了。“怎么那么多话,烦死了。”
“你这个人怎么这么没礼貌,人家客客气气跟你打招呼,自然要多讲两句,真搞不懂你这样的人居然也是生意人,不是说生意人最会假客气的嘛!”
切!柳振风懒得跟她说。
坐着电梯上了顶楼,柳振风这才知道原来大楼的顶上真的是很大一块空地,竖了很多杆子,拉了不少绳子和电线。
“小金,来晒被子呀,这是侬先生啊,呦,长得老漂亮的嘛!”一位年长的妈妈走过来。
“张妈妈,早,你来晒衣服呀!”
“哎,太阳多好,衣服老是在房间里阴干不好的,侬把被子拿出来晒晒倒是蛮好的。”
“是呀,是呀!”
柳振风要晕了,这丫头,到底还认识多少人,才两天而已,金水晶搬来才两天而已,怎么好像整幢楼的人都认识了,自己还象傻瓜一样,居然跟她上来晒被子,都快被人当猴子看了。
“就晾在这根绳子上面吧,待会儿,我还要到超市带几个大夹子回来,万一风大刮得掉下来怎么办?”
柳振风晕晕乎乎地跟着金水晶后面下了楼,一路上又强颜欢笑地和几个人打了招呼,心里头别扭死了!
“大叔,你吃早饭吗?”金水晶从厨房里探出头,看见柳振风坐在沙发上发呆。
柳振风本来想说不吃的,可是闻着厨房里飘过来的香味,腿还是不争气的迈上了台阶。
“是什么?”柳振风看着面前的碗问。
“皮蛋瘦肉粥,很好吃的,尝尝看。”金水晶又在烤面包机上烤了两片面包,放在柳振风面前。
真香,这丫头,花样还真多,恐怕每天尽想着吃了!
※※※※※※※※※※※※※)
“我去买菜了,你想吃什么?”金水晶拿起钱包准备出门。
“随便!哎,干吗不穿昨天带回来的衣服,大小不合适吗?”看到金水晶还是穿着那些乱七八糟又肥又大的衣服,柳振风蹇起眉头。
“哦,不是的,我觉得太好看了,穿不出去。”那两套衣服真的很好看,金水晶昨天在房里试了又试,都舍不得脱下来。
“衣服买了不就是穿的,去,换了,以后这样的衣服不准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