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的童话-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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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与杂志有过愉快合作的当红演员,我的老板对班尼先森在邀请行列并不感到奇怪。
晚宴开始的那天早晨,我在酒店与每个负责人将晚上的流程和细节再确认了一遍之后,我几乎都泡在了厨房里。我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不容许出现一丝一毫的小瑕疵。我认真的与每个厨师尽可能的沟通,要求糕点的精致与鲜美,我甚至还自己去仓库检查了一下酒品和饮料。直到确保万无一失,我才疲倦地走出酒店,准备回家洗个澡,美美地睡个觉,晚上再来参加宴会。
刚走出酒店我便看到了班尼先森。
宴会还没开始,你怎么在这里?我吃惊地看着他问道。
我打不通你的电话,我猜你在这里,所以过来看看是否有我能够帮的上忙的。
我摇了摇头,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你看起来很累,你的车在哪里,我送你回去吧。
我指了指他身后那辆娇小的白色Smart,他不可思议地看着我。
那天我非常的累,在车上一不小心就睡过去了。等我醒过来,发现我的身上披着班尼的外套,我揉揉惺忪的眼睛晃了下脑袋,发现他正看着我,整个人瞬间清醒过来了。
你醒了?
我尴尬地点点头,问道,我睡了多久?
两个小时而已。
什么?我几乎要跳了起来,我居然睡了这么么长时间。我一边向班尼道歉一边怪他怎么不把我叫醒。
我见你太累了,实在不忍心叫醒你,就让你睡一会,班尼温柔一笑。他永远都是那么的贴心,我一边将他的外套还给他,一边表示感谢。
我看了眼车外,发现我在公司楼下,这里繁华而嘈杂,我居然能睡着,看起来我真的是累坏了。
你就把车停在这里然后看我睡了两个小时?
要不呢?班尼耸耸肩,我本来想送你回家的,可是你还没告诉我你家在哪里就睡着了……
我连连道歉,他制止住我,无奈道,你从醒来已经说过几千几万遍的对不起了……
我靠在背椅上收拾了下我混沌而窘迫的心情再次说道,不管怎样,我还是感到很抱歉。
正说着,我的老板给我打电话说他把晚上要用的发言稿弄丢了,问我手上有没有备份。我说我电脑里有一份,他便要我发到他的邮箱里。我给琼斯打电话,然而她在酒店不在公司里,于是我不得不和班尼告别,回公司处理我老板的破事。
晚上见,我说。
班尼点点头,跟着他的车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我回到办公室给我的老板发了邮件之后,又处理了些事,看时间不早了,连忙往家赶。刚到楼下便看到班尼西装革履地站在我的车子旁边。
他站在那里,帅的像个骑士,我完全被他惊艳到了,有一瞬间甚至都不能呼吸了。他穿着深色的西服,里头是百页型的衬衫,上面的扣子敞开,露出洁白的肌肤和性感的锁骨来,显得他整个人风度翩翩,站在那里就像太阳一样耀眼。他头上打着发蜡,将头发梳得闪闪发亮,显得整个人神采奕奕,精神抖擞。他冰蓝色的眼睛清澈的似一汪清泉,很多时候我都在想上帝一定是用蓝宝石给他做了眼睛,不然怎么会这么漂亮这么迷人呢?
他看见我从大厦里走出来,朝我迷人一笑,我的心漏跳了一拍,一不留神高跟鞋的鞋跟一拐,险些摔倒。
你太帅了,我走了过去,笑得简直像个花痴。
谢谢夸奖,我很高兴听到你这么说,他把一只手插在口袋里酷酷地说道。
他的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香味,不像古龙香水那么刺鼻,更多的时候有点像迷迭香。我轻轻地吸了一口,感觉自己像吸食了鸦片一样,变得飘飘然起来。与他站在一起,我发现自己俗得简直就像个扫大街的,我看了眼自己的着装,又看了眼我的车,终于明白什么叫做差距。
如果他是太阳,我顶多只能算一朵仰望他的小向日葵。
但是,你怎么会在这里呢?我好奇地问道。
路过而已,他轻描淡写地说道,现在离晚宴开始还有两个小时多,我送你回去吧。他一边说一边自顾自地接过我手里的车钥匙,一头扎进我的Smart里。他表现得极其自然,以至于我都相信那是真的,屁颠屁颠得跟着钻进我的Smart里。
那是我第一次带班尼回家。
我住在皇后区。当我第一次来到纽约的时候,听说那里有个皇后区想都没想就在那里买了一块地盖房子。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只是因为当初本来想去皇后镇的缘故,从此以后对有着皇后两个字的东西都有难以言说的情愫。
皇后区是纽约最美的地方,正如皇后一样,高贵而漂亮。我住在被各种抨击的法拉盛。在纽约,人们最先见识到的便是曼哈顿的繁荣与商业元素,因此法拉盛在曼哈顿面前显得尤其的落魄,在很多报道里那里被写成治安很混乱,街道肮脏且破旧。
然而在我看来,那里有着别人看不到的美。游览皇后区就如同周游世界,那里聚居着各色各样的少数民族,可以体验各种各样的文化。那里并不缺失曼哈顿的繁华,时装品牌宝路华、饮料公司Glacéau、般空公司捷蓝航空的总部都设立在那里,你依然可以看见西装革履的男士和身着时装的女士进出高楼大厦。在阿斯托里亚,希腊餐馆可与雅典的餐馆相媲美。在杰克逊高地的街道上,随处可见五颜六色的印度纱丽,而在法拉盛,可以品尝到各种各样的亚洲美味。生活在那里,就好像就生活在了全世界里。
班尼一边看着不同文化给他造成的视野冲击,一边感叹我总能做出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事。
我一直以为像你这种在《Better Homes and Gardens》里身居高位的人,应该会开着像兰博基尼那样超级有品位的车,但是你却开着Smart……简直太让我意外了,我第一次坐在你的车里,还以为爬进了睡袋呢!班尼一边开着我的Smart,一边对它作出让人哭笑不得的评价。
兰博基尼!?我的班尼先森一定是把我看成土豪大款了,我能听出他话里的意思,简而言之就是在说我是一个没有品位的女人。
我不知道要该如何跟他解释我为什么会开这么拥挤而小巧的一辆车,就像安拉无法理解我富得就像银行行长夫人,却始终只有一个LV奢侈包一样。
当班尼先森在我的房子门口停下车时,他和安拉一样乖乖地闭了嘴。
时光门后的秘密
我的房子比班尼想象中的还要大,它远离市区和繁华,静谧的就像丛林深处的寂静古堡。
他从车上下来,惊奇地看着眼前的建筑。房子是一架大钢琴的造型,漆成白色,是我决定在这里定居的时候,齐安请他认识的一位法国建筑师来给我设计的。当时为了这块土地上的这栋房子,几乎花光了我所有的积蓄。房子有两层半,还有一个地下室,我后来把它当做车库使用。
如果你从它的造型将它设定成现代商业化的都市建筑那你便错了。
班尼说我的房子看起来更像是个博物馆。
我的家庭成员是一只毛长到老让自己看不见路的阿拉斯加犬戴维和一只脸像不小心撞在玻璃上再也没有恢复过来的波斯小野猫博思。
戴维忠厚老实,是师傅送我的,陪伴了我很多年,在我外出拍摄无法带上它时它不是在邻居家混日子就是被寄养在安拉的大房子里。博思刁专蛮横,脾气又臭又大,是我老板的猫,在有一次寄养在我家里之后再也不愿意回去,于是就很无奈地变成了我的猫。
博思最大的爱好就是以欺负戴维为乐,就像我的老板总是喜欢没完没了的给我找麻烦一样。每次我回到家总见戴维可怜巴巴的看着我,它不是这被咬掉了毛就是被非礼的像个非洲难民,惨不忍睹。有的时候博思闹得太厉害,我会直接把它丢出去,直到它可怜兮兮地趴在窗户边泪汪汪地看着我。不过有客人在的时候博思往往表现出我老板身上特有的热情好客和良好的素养,它会自己开房间的门,因此它总是骑在戴维的背上,然后像个女王一样由戴维领着带客人四处参观。
于是当我把班尼领进我的钢琴大房子后,我非常放心的把他丢给戴维和博思照看,忙自己的事去了。
班尼在博思的要求下换了居家拖鞋,便跟在他们身后像参观女王的官邸一样参观起来。
一楼非常的宽阔,有很多的长沙发,在那些长沙发前有一个巨大的屏幕可以放下来。在圣诞节的时候,我便和我的朋友们坐在长沙发上边聊天边看电影。
那些长沙发都是用废物改造的,沙发套是用绘着各种图案的染布做的,可以取下来清洗。在长沙发里有很多的柜子,你可以在那里找到许多书籍。长沙发的靠背是可以移动的,当你累的时候,你可以把它变成一张柔软舒服的床。这些长沙发是齐安帮我做的,那段时间安拉怀了孕脾气异常暴躁,把他从家里赶了出来,塞在我的房子里帮我装修房子给我当苦工。
房子里随处可见工艺品,有些是我自己做的,有些是从旧货市场上淘回来的。
没有我喜欢的落地窗,是欧式的那种大窗户,绣着蝴蝶厚质的大窗帘,在早晨的时候拉开阳光可以洒满整屋。
厨房非常大,沙色的地砖,灶台和柜子都是白色和蓝色相接的波浪状的瓷砖,整个都是按照海洋风格来装饰的。有着海星造型的碟子,像枫叶一样的盘子,爱心造型的碗……不同号码的高脚杯,不同号码的玻璃杯,和有着不同彩绘的陶瓷杯。不同大小,粗细不一的筷子。圆扁长弯不一各种各样的汤匙、茶匙、咖啡匙像秦始皇的编钟一样井条有序的一字排开。做饭用的各种奇形怪状的锅像一件件的艺术品安静的插在架子里。乳白色的豆浆机,海蓝色的咖啡机,麦芽黄的面包机。煮玫瑰茶专用的玻璃器皿。形式多样的齐全茶具。来自世界各地的咖啡豆,不同产地的特色速溶咖啡。中国的绿茶和红茶。玫瑰茶,菊花茶。花样齐全的各种调料……我的厨房全的可以在这里找到你要的一切。
黑白钢琴键的旋转楼梯,五音线谱的扶梯。
像海洋馆里的圆柱大鱼缸顺着旋转楼梯直通二楼,各种穿着漂亮花衣裳的鱼在里面游来游去。
二楼的装潢纯属各种混搭。走廊古典的壁灯里暖黄色的灯光,有着十八世纪文艺复兴时期风格的壁纸。可以容纳十几个人的一间KTV,上等的昂贵沙发和许多的毛绒玩具抱枕,有着最好的隔音板和高音质的音响。像过道一样狭窄的书房,更多的时候感觉非常的拥挤。哥特风格的化妆间,琳琅满目的衣服,鞋包和化妆品。主卧向阳,宽敞并明亮,完全是哆啦A梦的主题。
一个大阳台,一架天文望远镜,在晴朗天气里可以欣赏绝美的星空。
与我卧室相通的是我的工作室,当你打开那扇门,就像打开了哆啦的时光门,走进了另外一个世界。
沙漠戈壁滩的风格,给人一种燥热的感觉。正对面的墙上挂着我在世界各地拍的照片,拼成了我自己的一个头像。这件伟大的作品我整整花了一年的时间才将它拼出来,安拉来看我的时候还曾帮了做了稍微地调整。
画像的一个角落里堆着各种摄影设备,用黑色的防护布罩着。
混着沙泥凹凸不平的一面墙上有一个个的小洞,远远看着就像蜂巢,里面放着获奖的奖状和各种奖杯。另一面墙则是书柜,里头塞的全是时尚杂志。
一张半跪的骆驼工作台,是我在非洲拍摄的时候当地的一位老人送给我的,骆驼屈着前腿闭着眼高扬着头显得高贵而优雅。桌子上摆放着各式各样的水晶,里头班尼帅气的脸庞透过透明的水晶灿烂地微笑着。一台纯白的台式电脑,印有他头像的鼠标垫。用他的照片做的桌面,各种皮肤背景和头像……也是在那台台式电脑里,他第一次知道了我的私人博客地址,看到了我锁起来的私密日志,阅读了我写的关于我们的故事。
桌子的另一侧非常乱,许多本杂志杂乱无章的在一旁堆放着,最底下是一本厚厚的像画册的本子,乱七八糟的夹着许多报纸。里面都是关于班尼的报道,杂志上的、报纸里的……用我自己的方式剪下来粘贴成一本厚厚的独家纪念册。
天花板上许多的投影仪,由电脑控制,可以投出班尼的3D立体人像,是我用编程花了许多年才做出来的。
坐在骆驼办公桌前可以欣赏最后一面墙。那面墙上挂着我和班尼当初衣衫褴褛的照片和合影。许多的红树林。各种变异的物种。眺望过的高山。绝望与欢笑同在的每个瞬间。那些从未公开过的,我们一起冒险的照片,被我洗了出来,用最精美的相框挂在墙上,在我每一个疲惫抬头的瞬间,都能被我看见。
那个工作室里除了工作必要的东西之外,到处都充斥着班尼的身影。它是我藏在心底的小秘密,除了戴维和博思,没有人知道里面的秘密。我一直以为那是只属于我的私密地带,却不知道我的戴维和博思带他偷窥了里头的一切。
我的班尼先森,他悄悄拉起了帷幕,看到帷幕后那不为人知的秘密,然后再轻轻地放下来,无声无息的,不惊扰一风一尘。就像佯装自己从来都不知道一样,变成了他的小秘密。
二楼往上的门被我锁着,班尼上不去,于是他抱着我的小野猫到一楼等我。
女孩子要隆装出席一场充斥着名流的宴会非常的麻烦,从化妆到挑选衣服要花费许多时间。我从来没有那么精心打扮过,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忽然觉得镜子里的人不是我。
镜子里的我穿着一件矢车菊蓝、半露肩的长裙晚礼服,高高挽着发髻,神情端庄,精致的五官如粉雕玉琢。剪彩得体的蓝色长裙暗纹曼珠沙华,勾勒出美丽的曲线。温柔鱼尾下摆层叠着镂空花纹在地上如玫瑰花绽放,零星的点缀着一些钻石,在灯光的照射下,恍若美丽的星辰。
班尼说,当我从楼上走下来,我就像是雅典娜女神一样,高贵而优雅。
你今晚真漂亮。
谢谢,我笑靥如花地看着他冰蓝色的眼睛,这才发现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把衬衫上头的扣子扣上,并带上了领结。
车子已经等候在门口了,他绅士地伸出手说道。
什么车?我自己有车!
你不会想要开着你的Smart去参加晚宴吧?
你在开玩笑吗?我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就算我开着Smart去上班让他觉得我是个很没有品位的女人,但是也不能j□j裸的把我的品位贬的那么低,好歹我也是一个在上流社会里混迹的艺术总监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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