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梅竹马情错相噬:谁拿情深乱了流年 作者:衣露申(新浪2013-02-28vip完结)-第2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又没说你,你这么急着代入干什么?你之前不是一直不同意么?”
“那能是一回事嘛?”
“不是一回事你纠结那么半天,我还不知道你。我给你说,这事你还真是操心早了,你以为这事就真的铁板钉钉了?我看啊,还早得很呢。”
“什么意思?你说宁宁还不同意?”
“换你你同意?”
这下轮到霍别然**惆怅了。
要说人的心思千回百转,说穿了也就是上赶着的买卖不是买卖。等到第二天霍别然**再去那院子,心情就有点复杂了,难道我儿子做了这么多事,你还不感动?还不能让你回心转意?那怎么着我也得站在我儿子这边不是?言语之间就有了看媳妇的感觉。
简宁哪里有心思想这些,霍家对她的好,她都记着,可也仅仅也就是如此了。她妈这几天情况越来越差,除了满口说胡话,连下床的精神也没了。有时候简宁趴在床边听着她妈的呼吸声,像潮汐一样,心里一咯噔,这就是所谓的潮状呼吸?
更多时候她趴在那,听着听着会觉得灵魂好像抽离了,她会在记忆里勾勒出她的一生,冷静得像一个旁观者。
十八岁吧,刚刚读完高中的她从上海到了西部这座小城。那是距离那场浩劫结束还差两年,知青下乡,支援三线,大时代的背景下,两个或许永远都不会有交集的人就这样认识了。
当年她住在一个农户家里,每天跟着公社的人下田插秧挣工分,隔壁的那个男孩长得并不帅,但是每次都会默不作声地帮她做不完的农活做完。渐渐的,她知道了他的身世,无父无母的一个孤儿被寄养在舅舅家,她看见过每次吃饭的时候,他总是端着碗跺到院子里蹲下狼吞虎咽,碗里素得多荤的少。她看见他穿着破了洞的鞋还有常年都打着补丁的衣服,第一次她跟他说,要不我帮你洗衣服吧。她跟他之间从来没有说过“喜欢”或者“爱”,甚至连手都没有牵过。只是等到她可以返回上海的时候,她选择留下来。就是那一天,她跟他说,我不回去了。
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就好像一辈子的承诺一样。
那个男人长得真的不帅,因为营养不良,年轻的时候瘦得跟竹竿一样,除了那一身因为常年做农活给操练出的肌肉。她问他,你那两颗门牙是怎么回事?
他说,小时候他是见过他爸爸的,他爸爸是当兵的,国民党的,骑着自行车来看过他一次,然后就走了。他追着那辆车跑了好远好远,他以为他是来带他走的,结果不是。他摔了一跤,门牙掉了,一地的血。他只是拣起那两颗门牙又镶了回去。长着长着就成了这样。
她终于不用下田做农活了,镇上有个小学,她被分到了那里当老师。他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比她还要开心,却只会一个劲的说,“当老师好,当老师好!”
她知道他没有读过几天书,却从不厌烦地教他识字看书,她给他念三国的那些故事,讲红楼梦,读水浒传,那个时候他听得津津有味,却因为白天做工太过疲倦忍不住就睡了过去,她听着他的打鼾声,哭笑不得。
后来,他们结婚了。代价是她众叛亲离,她的父母兄弟姐妹都不认她。他总是说这不值得不值得,她什么也没说,就这么安安心心做了他的妻子。她说,我不求你什么,咱们就好好过日子行不行?他什么也没说,却把这些都记在心里,用责任感一步一步撑起生活。
那个年代,是激荡三十年的开篇刚刚敲下第一个松动的音符,还带着一股些微的颤音。在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里,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日渐瓦解了,一群小人物把中国变成了一个巨大的试验场,它在众目睽睽之下,以不可逆转的姿态向商业社会转轨。
不得不说他是幸运的。从一个供销社拉货的小工成了当地最大的商品批发商。他从广州给她带回来当时最时髦的电子表,从上海带回来最好的丝绸,他请了当地最好的裁缝为她量身做衣服,他买回来当地第一台黑白电视机,家里还装上了电话。当地有很多人都还记得简建国,因为他还有个绰号叫滨江首富。而外人不知道的是在这累积财富的过程里,他吃了多少苦,即使包里不缺钱,他在拉货的时候也只会吃五毛钱三个的锅盔而不是下馆子,无论再晚,他都要回家,而不是陪客户在外面花天酒地,他从来没有去过那些声色场所,唯一的一次是带着她去当时最豪华的旋转舞厅,一进去他就晕了,“算了算了闹得头晕。”她又穿上了旗袍,那是上海人生来就有的烙印,他坐在舞池旁边,看着她跳着他一辈子都不会跳的交谊舞,看着她笑颜如花,觉得这样也挺好。他从不给自己置办衣服,常年就是那一身,冬天一件军大衣,夏天一件汗衫,脚上永远是那双纳的黑布鞋。他的袜子总是会有补丁,但是却可以一掷千金给她买貂皮大衣。他是那个时代的产物,是人们口里的暴发户。若干年后,当人们用无比鄙夷的口吻嘲笑人品位低俗的时候也会用这样的字眼。但是,这就是他,有着最朴素的情爱观和家庭责任感。他只会给最爱的人最好的,即使这样的好在今天看来显得粗鄙而又没有档次,就好像他亲自动工修建装修的这栋房子。但在看见他盯着工人打地基的时候,她是幸福,在看见他亲自刷墙壁的时候,她是幸福的,在他抱着她跟女儿说,“这是咱们的家”时,她是幸福的。
第十三章 逝者如斯夫(4)
他没有什么文化,总觉得配不上身边这位为他抛弃家庭和更好前程的女子。他自卑而又对有文化的人有种莫名的虔诚。他给她买钢琴,每天亲自擦一遍,可当她试着教他的时候,他却连连摆手,这是高级人才能弹的,我不行不行,以后留着教我女儿。
他总是带着仰望的方式在爱着她,无论他是穷困潦倒还是腰缠万贯。他把她当成女神一般的存在,十年如一日,二十年如一日。就好像她还是当初那个带着点清冷又高贵的气质少女特地走过来对他说,“要不我帮你洗衣服吧?”他为了这句话,哪怕是付出生命。
他这一路吃过很多苦也吃过亏走过弯路,可直到洪水吹走了他的一切,为此还背上上千万的债务。他是不怕的,大不了从头再来,他本来就一无所有。可是,他不能,不能让她和女儿吃苦,他不能想象当他被打回原地,她还要跟着他居无定所朝不保夕的情景。
他从来没有想过他会用这么懦弱和不负责任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仅仅只是他相信一条再朴素不过的真理,祸不及妻儿。他自以为安排好了后事,留下了足够多的钱和房子。临走的那一天,他给她喝了一杯牛奶,牛奶里放了安定,他甚至都没有留下一封遗书。
这是他的爱情,带着不容商量的决绝,他不是不相信她,只是不忍心而已。如果他知道死后的事情并不如自己想象的那样,他会不会后悔当初太过仓促的安排?
其实在那一刻,她就已经不想活了吧?如果不是还有一个女儿。
此后的日子,十几年光阴,她像个郁郁寡欢的老人,形如枯槁,眉目空洞。直到这最后的时光来临,她好像又回到了最初的日子。他在,她也在,她日复一日的咀嚼着这些时光,像咀嚼着一个冗长而不会惊醒的梦。她喃喃地叫着他的名字,她没有眼泪,可是又觉得惊恐,那些皱纹,那些被病魔摧残后的面容,你,还会不会认出我?
霍别然接到电话赶回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这样一幅场景。简宁趴在床边,闭着眼睛,像是睡着了,可脸上全是泪痕,而旁边插着的心电图成了一条冰冷的直线。
“宁宁,宁宁……”他把她搂在怀里,像是呵护着易碎的瓷器。
她重新睁开眼,像是做了一个很冗长的梦,恍恍惚惚地站起身,看着病床上的妈妈,呆立在那,之后,她俯下身,抱着那消瘦惊人渐渐冰冷的身体,许久许久,她才发出一声压抑的哭嚎“妈……”
那天是5月13日,距离确诊过去了两个月零十五天,距离搬回过去的家过了整整两个月。
落葬的那一天,是一个晴天。
简宁给她爸妈买了一个合墓,四周都是松柏林,墓碑上刻着两个人的名字。她抚摸着那墓碑,那浑浑噩噩的几天她甚至都已经以为自己麻木到失去痛感了,可是当手指抚上那冰冷的石碑,指间传来凹凸不平的的触感,她闭着眼想到,从今往后,她真的成了孤儿了。
这是一个冷清到让人觉得寒冷的葬礼,去的人只有霍别然一家人,**哭得比其他人都惨,这年岁的人总有点物伤同类的伤感,“我说简宁她妈啊,你就安安心心地跟着简建国在下面好好过日子,宁宁是个好闺女,你放心我会把她当亲闺女养的。”这场景真不能容人往深了想,一想都觉得伤筋动骨的疼,霍别然他爸这辈子就算读了再多古书看惯了人世浮沉,可还是被逼出了老泪,这世间的事就是如此,成王败寇,当年的简建国风头无两,前去央求着办事的车能从巷子里面一直停到外面那条街。可那有怎样?人们只记得这激荡三十年里成就的英雄,可是更多的人折戟沉沙,纵然有人诚心记录,也不过只是廖廖数笔一句带过,可那却是鲜活的和着血与泪的人生。他出身书香门第,家学渊源,纵然同处一个时代,可毕竟身份阶层都有所不同。后来在这位子上,见过的听过的一夜暴富的传奇又不单单只是简家这一出。正是因为目睹过着时代变化更迭,人心沉浮,才会觉得简家的故事可敬又可悲,可怜又可叹。
霍别然冲着墓碑默不作声地磕了三个响头。他什么也没说,但每一次磕地的声响都像是一句掷地有声的誓言。
这几天,忙着开死亡证明,火花,安葬,甚至与陵墓圆交涉,这些琐碎的事情都是霍别然在操持。简宁还不觉得什么,但这些细节都一一看在霍别然父母眼底。很多事情或许真的不需要再多说,你是否用了心,这用心又有几分真几分假,身边的人自然会看得出来,更何况还是自己的父母。只是自那之后,霍别然**就再也没劝过他。
再多反对的理由都在这样那样的事实面前不堪一击。
就在霍别然忙着在滨江西市两头忙,整个重心都放在简宁身上的时候,在西市的杜益民迎来了他人生最惨痛的一次打击。
就在他跟简宁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对邓嘉爸爸的攻心也取得了不错的进展,这位聪明一世糊涂一时的官场老油子虽然面上还是那副不冷不热的样子,但是还是给他露了口风,“小杜,之前你怎么样我们就不再提了,以后呢,跟嘉嘉好好相处,你年前递上来的竞聘申请我也看了,年轻人有上进心是好事,但太过好高骛远可要不得。等到组织最后定了,你在新地方可得好好干。”
杜益民觉得自己的人生真是有种柳暗花明的感觉,前段时间觉得自己霉透了,离婚丑闻,又被老婆打破了头,搞得灰头土脸,没想到这刚把婚一离,好事就跟从天上掉下了一样,他都兴奋地快跪在邓朴阳面前叫一声,哎哟,你可真是我亲亲老丈人啊。
第十三章 逝者如斯夫(5)
那几天杜益民可真是有点容光焕发的味道了,先是带着邓嘉去见了**,**哪知道走了一个县城来的媳妇,结果新媳妇不仅年轻,人还是高官的独生闺女儿,她笑得快合不拢嘴,一口一句嘉嘉的叫着,还狠了狠心买了一套据说时下年轻人最喜欢的卡地亚的项链当成了见面礼。邓嘉早就见惯了这些,怎么会知道当年简宁跟杜益民结婚的时候连银镯子都没见着一个,撩了撩那链子,“你妈还真够时髦的,我还以为她要送给我黄金的呢。不是说老辈人都喜欢金首饰么?”
“我妈还不是怕你嫌金的太俗气,还特意去打听了的。买了之后她老人家才心疼呢,一个劲儿说着这铂金的不保值啊。”
“哈哈哈,你妈可真逗。”
两个人在单位里就更不需要避人耳目了,有人打趣着问他们什么时候办酒啊,邓嘉倒是落落大方,“快了,把红包准备好呗。”
杜益民这一闲下来,有了种万事具备成竹在胸的感觉之后,就自然而然想起了他的盟友,他虽有点搞不太清楚这个忙到底是霍别然出了力还是他的未来老丈人推了一把,他左想右想觉得霍别然这人还是大大有用的,就算没帮上忙那也是以后能用得上的。他忙着规划着自己以后上位之后的种种蓝图,一激动就忍不住想找人来筹划筹划,当然重要的还是好消息必须得让人知道,而这种好消息他还没傻到告诉单位上的那些人。
结果哪知道打了几次电话都没打通,打给邱志,邱志就说霍别然在滨江市那边有点事,最近忙得很。
杜益民也没多想,滨江市是霍别然的老巢,他有生意在那边也很正常。这一来二去的,就给忘了。
直到有一天,他接到他老丈人的电话,约他去他家吃饭。他去之前还特地带上了别人送给他的土特产,还有两瓶特供。
结果一进门,没看到邓嘉,老丈人在书房里等着他。
“邓叔叔,嘉嘉不在?”
“别叫我叔叔,我可担不起。”
杜益民虽然能力欠点,可这点眼色还是有的。当下就屏息静气,低着头问了句,“叔叔,是出了什么事吗?”
“出事?你给看看你干的好事?这东西都能给我寄到办公室来了!”
杜益民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接过邓朴阳扔过来的碟子,因为上面什么都没写,他翻了一转,还是问了句,“这里面是啥?”
“是啥?!”邓朴阳为人谨慎,收到这碟子的时候就起了个心眼,连着快递的袋子一起拿回来的,进了自己家书房才把这碟子打开,这一看可真是让他又气又怒,眼眶都给气红了,二话不说就把杜益民给喊来了。
杜益民看着邓朴阳气得不轻的样子,当下也不敢再多话,站在那有点不知所措。
邓朴阳看着他这样子更是气不打一处来,这人能把碟子给他寄过来,证明人可真是把杜益民的底儿摸了个透,可看着杜益民这样子,他连得罪了谁都不知道,出了事心底都没个谱,更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