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青.上位 作者:苏鎏(晋江2014-03-04vip完结)-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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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筝扭头看着徐天颂,像是在琢磨什么,片刻后她问道:“那你身上也有吗?你纹了什么?”
徐天颂从前是香港第一黑帮青膺的老大,照他的理论他应该浑身上下除了小**外全给纹上了吧。
听到这个问题,徐天颂有些乐了:“我身上有没有纹身你不知道吗?你不是见过吗?我身上除了疤没别的东西。”
“都是从前跟人打打杀杀的时候留下的?”
“没有这些疤就没有现在青膺,我也养不活这么多人。青膺的那些兄弟很多都是跟我一起混起来的,我身上有多少伤他们都知道,都记得。他们拿我当大哥,我也拿他们当亲兄弟。其实当年你父亲也是这样,我从来没想过要杀他。我一直想给他指一条明路的。可他不愿意,他这么一条道黑到了底。他的死我不能说全然没有责任,他跳楼的时候如果是我出手,也许事情就不会这样了。但我要说的是,在你父母的这件事情上,除了那一下是我的遗憾外,其他任何地方我都没对不起他们过。”
…
阮筝第二天就搭飞机回了S市。
那个女人的手术成功了,但目前还处于昏迷状态。用医生的话来说,她一时半会儿醒不过来,也有可能永远都不会醒了。她如今住在加护病房内,每天靠一堆仪器维持基本的身体机能。
阮筝本想留下来等她醒的,但徐天颂说了句很残忍的话:“如果她一辈子不醒,你也要等一辈子吗?”
这正是阮筝最担心的事情。她有些怨恨地瞪了对方一眼,开口的时候语气却透着无力:“我就想听她说说关于我父母的事情。徐天颂,你说当年在我父母的事情上,你没做过对不起他们的事情。那你能不能告诉我,当年你为什么要带这么多人来我家里?”
徐天颂就这么站在加护病房的休息室里,居下临下望着阮筝:“我说的话,你会信吗?”
“不信。”
“所以我说了有什么用?这世上总还有知道真相的人活着,你要是想知道,就努力把他们找出来吧。”
他说完这话转身离去,只潇洒地背对着阮筝冲她挥挥手。阮筝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心头一时空荡荡的,似乎那个女人一天不醒,她空虚的心就一天填不满似的。
她随便在医院附近找了家酒店住了一晚上,第二天搭早班飞机回辞西上班。上到一半的时候徐天颂给她发来了邮件,将那个女人的基本资料传了过来。
这女人姓潘,名叫海珠,是个土生土长的香港人,今年大约四十五岁左右。她年轻的时候家境不错,嫁了个做烟草生意的丈夫,还生了两个女儿。但后来她丈夫的烟草公司出现财务危机,被迫拿去抵债,全家人的生活一下子陷入了困境。
她的丈夫似乎因这件事的打击,没多久便去世了。她因为受了刺激人便有些疯癫起来,两个女儿便被社工送去了福利院,辗转被人收养。
这些年潘海珠一直过得很是潦倒,基本靠行乞为生。偶尔也会给人打点短零工,但她总是间歇性发病,所以没一样工作能做得长久。
资料上大致就介绍了这些,随资料附过来的还有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两个女人的合影,正是潘海珠和阮筝的母亲夏美玲。照片上的两人都很年轻,有着那个年代特有的美丽。朴素大方端庄典雅,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阮筝不由想起了这两人现在的模样。母亲十七年前就死了,现在只不过是一堆骨灰。至于潘海珠也活得不像个人样儿,或许比死也好不了多少了。
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让这两个原本过得还算不错的女人,突然间成了现在这样。
阮筝盯着那照片看了很久,最后终于拷备了一份,拿去照相馆打印了几份出来。她手头上关于父母的东西少得可怜,这张照片对她来说弥足珍贵。
她将照片带回家去镶在了镜框里,每天放在床头柜上看几眼。顾知桐来家里看她的时候还对着那张照片仔细端详了很久,像是要把她母亲的长相牢牢刻在心头似的。
阮筝暂时将潘海珠的事情搁在了一边,反正徐天颂在邮件里说了,一旦她醒了他会立马通知自己。阮筝也就强迫自己将所有的精力都放到工作上来了。
辞西目前主营的业务就是原建岛大厦的那个地块。既然已经投中了标,自然是要将原楼推倒重建了。爆破工作已经完成,那地儿现在是一片废墟,上百个工人每天在清理建筑垃圾,只等收拾干净后就要按施工图打桩建地基了。
按照上头的计划,这块地要建商住两用房。因为地处市中心,只建精品小区的话未免太浪费。所以公司计划要建一系列的写字楼兼高级住宅,同时兼顾商铺店面什么的。
阮筝目前所在的部门就负责与那些潜在客户打交道。说白了就是要忽悠他们在房子一块瓦还没有情况下,就心甘情愿掏出一大笔钱来下定。最好还能一次性买个几套,自住送礼两相宜。
他们这个部门目前人员并不多,除了她和另外两个女员工外还有几个年轻男人,除此之外就是他们的顶头上司毛经理了。
那毛经理其实年纪也不大,看上去不过三十五左右的模样。个子挺高,人瘦得跟猴儿似的,一双眼睛特别有神,无论扫到谁身上都像发射红外线一般,恨不得将你整个人抽筋剥皮,整出一副骨头来瞧个仔细。
阮筝对毛经理没什么特别的感觉,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多讨厌。唯一有些不太乐意的便是,他总爱拉手下人去陪客户喝酒。
阮筝也知道,干他们这一行的不应酬是不可能的,尤其现在辞西正在拉拢几家大客户,急于将手里的楼花快速销售出去,少不得就要陪客户吃吃喝喝玩玩乐乐。大家感情一活络,那些原本还在观望的也许就会松口付订金,而那些原本只打算订一套的也许就会订三四套。
部门里所有的销售人员都能从订单里提成,所以大家的干劲都很大。阮筝其实也挺乐意做成生意,毕竟她现在是坐吃山空,S市的消费在全国都是数一数二的,她在美国存下的那点钱其实也不够挥霍多久的。
她不反对跟客户吃饭,但却讨厌每次一吃饭就要不停地灌酒。她是个女人,还是个长得很漂亮的女人,那些个老板看她的眼神就很不一样。基本上只要有她在,生意就一定能谈成,但前提是她得愿意喝酒才是。
阮筝在美国时也练过一段时间的酒量,喝几瓶红的啤的还没问题。但每次喝完后总觉得肚子胀胀的,睡一觉醒来头得疼一整天。
但毛经理对这种销售方式乐此不疲,每每总是整个部门倾巢出动。人人都去的情况下阮筝也不能总是推托,何况她推了一两次后经理的脸色便有点不好看了,连部门里其他几个女员工也开始说闲话了。说什么她仗着自己长得漂亮想要搞特殊化,跟经理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种种。
其实阮筝知道,她们这么说无非就是因为自己若是不去,她们就要成为出头鸟了。而如果她在的话,她们就可以乐得轻松了。
都说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可在这种情况下,她的缺席就成了别人指责她的原罪了。
阮筝骨子里其实是有些争强好胜的。她不愿意让徐天颂瞧扁了,觉得离了他她连活下去都会成问题。也不愿意让顾知桐知道她的烦恼,好借机劝她辞掉工作待在他家靠他养活。因为抱着这样的想法,所以她即便再不喜欢应酬,也得强打起精神去应付。
就在她回S市的第三天,毛经理就安排了他们去同一个大客户吃饭。虽然他没明说对方是什么人,但从他说起对方时两眼冒光的神情看,这绝对是一个他们到目前为止遇到的最大的买家。
临下班出发前,毛经理还颇有些得意地吹嘘着:“今天这顿饭要是吃成了,月底你们人人少说都能分到这个数。”他一面说一面伸出一只手来,在众人面前晃了晃。
阮筝随口接了一句:“五百?”
“五百?五千!这么辛苦卖楼花要只挣五百,我还用得着你们全出手?”
五千这个数字确实挺振奋人心,要知道阮筝他们现在一个月的工资多的不过一万,少的不过四五千,一下子拿这么多提成的机会可不多见。难怪毛经理话一出口,阮筝就见其他几人立马露出欣喜的表情,甚至都有些跃跃欲试了。
毛经理吹完牛后还不忘看阮筝一眼,意味深长地加了一句:“小阮啊,今天成败就看你的啦。”
阮筝没把这话放在心上。因为前几次毛经理也总这么说,一开始她还以为对方会给自己下套,将她出卖给客户做什么钱色交易。可几次应酬下来她发现,其实除了喝酒外,客户们一般都很老实,没人对她做什么不规矩的事情。最多就是有人嘴巴不太干净,说点荤话占点口头便宜罢了。
于是她冲毛经理笑了笑,转头就把这话扔到了脑后。一直到他们一行人到达酒店,进入预定的包房,然后那个传说中的大客户姗姗来迟,推门而入的时候一脸严肃没半点歉意,阮筝才意识到今天这顿饭确实有些不同寻常。
来的那个大客户她认识,前一段时间她还和他一起共过事。阮筝一见他脸上的笑容不由一僵,心里忍不住腹腓一句:“庄严,你来干什么?”
庄严见到她似乎一点儿也不意外。他倒也没故意避嫌,一上来就先跟毛经理握了个手,然后就转身冲阮筝伸手:“好久不见,最近好吗?”
阮筝只得礼貌地和他轻轻握了下手,同时用眼神询问他今天来这儿的目的。但庄严却完全不理会她的暗示,只当没看见,松手后又开始与其他人打招呼。
阮筝默默把手收了回来,心里不知怎么的竟升起一股不安的感觉。一见到庄严她就会想起徐天颂,今天这顿饭庄严到底是为自己而来,还是为他的老板跑腿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为了让大家早点吃上肉,我决定从今天起,进行为期一周的双更。每天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同一文章,更新至少六千字,大家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哦。
☆、过夜
庄严其实是个有为青年。
虽然他在青膺的职位只是一个秘书;但能做到董事长秘书这一职务,他的能力可见一斑。
阮筝就这么坐在人群里,冷眼旁观着这个年轻人。他比自己也大不了几岁;今年肯定不到三十。和毛经理他们讲起话来也依旧是一副淡淡的样子,仿佛对方无论说得怎么天花乱坠;他依旧秉持着内心最初的想法。
另外几个女员工则频频人偷眼看他。这么年轻,长得又很出众;还是她们的潜在大买家;很少有女人能不动心。她们平时跟阮筝关系算不上很亲密,但今天一听说她跟庄严本就认识;立马就对她也亲热了起来。
毛经理虚长了她们几岁,自然也更懂得利用阮筝来为自己谋福利。既然阮筝与庄严本就认识;那么今晚招待他的任务自然也就落到了她身上。
阮筝其实也很想跟庄严打听打听,到底是他自己对辞西的项目感兴趣,还是徐天颂派他来打探对手公司的情况。
毛经理知道他是青膺的人,却依旧对他礼遇有佳,不时让阮筝给他敬酒。阮筝感觉自己面前的杯子就没有空过。经常她前一杯刚喝完,又一杯就有人给她续上了。因为续酒的不止一个人,有时候是这个人给她倒啤酒,一会儿又变成另一个给她来杯红酒。阮筝的心思全放在了庄严身上,也顾不得琢磨杯里的酒,基本上人家倒了什么她便喝什么。
但阮筝毕竟不是一个喝酒的绝顶高手。如果单喝一种的话还能多撑一会儿,但这么几种酒混着来,她很快就感觉身体有了不好的反应。
当她开始四肢发麻呼吸困难时,她终于想起了喝酒的大忌。混着喝是很容易醉的一种喝法,多少千杯不倒的高手在这一招下也要败下阵来。她忍不住朝身边的毛经理看过去,模糊的视线中对方似乎正冲着她微笑。只是这笑容有股说不出的怪异,阮筝被他笑得心头毛毛的,只能把头撇开去看其他人。
她身边是另一个女同事,正拿着红酒瓶子往她杯里倒,同时不忘附和毛经理劝阮筝给庄严敬酒。阮筝仔细想看清对方脸上的表情,可整个人晕晕的什么也看不清,连面前的酒杯都从一个变成了两个,两个又变成了四个。
阮筝知道自己有些醉了,意识开始慢慢抽离她的大脑。她只有仅剩的一点思维还在那里思考一个关键的问题。到底是同事们不小心倒错了酒,还是他们本来就预谋好了,集体联合起来对付她,非要把她送到大客户的床上去不可呢?
对方是庄严,阮筝倒并不是很担心。庄严这人她还是了解的,算得上是个正人君子了。更何况他知道自己跟徐天颂的关系,怎么可能会对她下手?
但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也不可无。阮筝对自己目前的情况有些许担心,她担心万一他们没能成功把她推给庄严,会不会有人趁机混水摸鱼占她便宜?
阮筝想给顾知桐打个电话,眼下这种情况她觉得自己一个人已经有些控制不住了。她费力地伸手进包去摸手机,试了好几下总算是拿了出来。但身边的女同事一见她摸屏幕就立刻伸手过来。她似乎是在笑,又用软糯的声音轻声劝她:“不用打电话了,一会儿你要醉了,我送你回去好了。”
她一边说一边就从阮筝手里把手机夺了过去。阮筝心里不由急了,颤抖着手想要去拿手机,却伸了好几次手都扑空了。旁边一众人就一起笑着开始起哄,有人甚至冲她直言道:“阮筝,你已经醉了。”
阮筝知道她醉了,她有些迷茫地抬头,恍惚间似乎看到庄严走了出去,她不由有些心急。她想开口叫住他,可声音却卡在喉咙里出不来。说实话跟身边这些禽兽比起来,她倒宁愿自己被庄严带走。
像他这样的男人,遇到自己这样的女人,要么好心送她回家,要么直接在酒店开个房间让她睡一晚,绝对不会动她半根手指头。阮筝甚至曾经怀疑过,庄严根本不喜欢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