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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身将腐朽,其爱不渝-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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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一脸的自豪,把琳琅逗得嗤笑出声。随后,心头又莫名的有股闯了祸的不安。她刚才失言了么?怎么会忘了?自辉当初给她的理由之一就是要抚养这孩子,给他一个健全的成长环境。
    他当然不会让孩子对过去的事知之甚详。
    而紫末,她又看向紫末,煞白着一张脸,眼睛死盯着童童,仿佛已魂飞天外。对了,她失忆了,这件事,她恐怕也忘了。
    各人都心惴惴的,只有童童若无其事地喝着牛奶,狡黠的眼睛在琳琅身上打转,并警戒着,以防她再给妈妈难堪。
    紫末的手足冰冷,一个极为深刻的记忆忽然冒出头,她极力地拒绝排斥,任由它滑过大脑,不去捕捉。然而,有些意识一旦被唤醒,就不肯再乖乖地沉睡。童童说得对,自辉是单眼皮,这个或许不足以惊奇,那么童童的眼眸墨黑如漆,如同一潭深不见底的止水,诡秘而幽深,与自辉那一双温柔的深褐色眼眸截然不同,反而,反而是像极了某一双总在她意识薄弱时盯住她的眼睛,总让她打心底的发怵。
    还有,她与自辉都很平凡,童童天生的机智到底是继承了谁的?
    最后一个她一直不敢正视的事实,她以前爱过那个人。
    记忆不会遗失,只是暂时被丢到一个找不着的角落里,就像失手放丢的东西,怎么找也找不到,某一天,它又毫无预警地出现了。
    她不要再想下去!不能再想!紫末痛苦地抱住头,并不是每样东西都是自己想找回的。例如危险的火种,例如破裂的水管,例如伤害你的爱人,例如背叛你的朋友,例如……一切会给平静的生活带来灾难的东西。
    “妈妈!”
    一个声音唤回了她的理智,仿佛是谁摁住了消音,闹嚷嚷的喧哗嘎然而止——她抬起苍白的脸,看到童童紧抓着她的衣袖,而藏在袖子里的她的手,一直在颤抖。
    “我们回家。”童童说,充满敌意地瞪了琳琅一眼,他不知道大人之间发生了什么事,但是妈妈的样子看起来很可怜,他心疼。小手牵住妈妈的大手,他又坚决地重复,“妈妈,我们回家。”
    江紫末很难过很难过,眼泪在毫无防备时猝然滚落。
    她怎么可以脆弱到让儿子为她担心?使足劲拉长袖子,遮住仍在微微发抖的手,努力地挤出笑按抚儿子,“妈妈没事,我们坐一会儿就回家。”
    然后抬起睫毛,平静的目光望进琳琅的眼里,“也许我以前做错过事,也许我伤害过你,但我亏欠得最多的童童和自辉,连他们都原谅了我,那么就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越俎代庖,借此来惩罚我。”
    作者有话要说:……开始进入小虐…真的…只是小虐哦…

    chapter 40

    琳琅把一切看进眼里,忽然之间,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坏心眼到这种地步,她觉得自己可笑可鄙的同时,积郁在胸七年的怒意和怨恨终于得以迸发。
    的确,看起来她很坏心,而紫末很可怜,被强势无理的她欺负得眼圈发红,泪水滑落。但是,一家三口团团圆圆的是他们,儿子维护母亲,母亲为儿子故作坚强,多感人呐!反观她呢?一个冰冷的家,重事业甚于感情的丈夫,如果不选择离婚,他们一辈子都将相互折磨下去。
    谁又知道,谁又在乎?多少年,她都在遗憾和痛苦中度过。
    童自辉那时说的话,她一字未忘,也忘不了,七年来,一直敲击着她的耳膜。
    “紫末若没有怀那个孩子,准扬也还在,我们也许能在一起,我会照顾你一生。但是现在,我说再多也无用,谢谢你陪我的这段时光,对不起!”
    只因没有那个如果,她就得离开,就得滚远一点。
    此后,她与她第一个爱上的人,男婚女嫁,各不相干。
    没有人知道她这些年的心酸,没有人体贴过她的痛苦,在他们的心里,她就如同消失在这地球上,他们没有试图找她,他们没有关心惦记她,继续过着他们幸福的生活,紫末甚至可以失忆,完全如一个陌生人般与自辉再重新认识一次。
    凭什么她这么好运?
    她擦去腮边的泪水,霍然起身,“我有事先走。”
    不待紫末反应,她已离桌。为什么想见江紫末?她只是想知道一点自辉的消息。既然想知道,何不亲自去问,何须这样的迂回曲折。
    越过挡住路的客人,她飞快地推开玻璃门离去。
    江紫末回过头,只见到反弹回来的玻璃门,那人,早已消失在店外攒动的人头中。
    “我们也回家吧。”她拉起童童,黯然地走出咖啡馆。
    一路都强撑着,开口说话都变得很艰难,她只能紧紧的抱着童童,而童童也异常沉默,小手抓着妈妈的衣角,稚嫩的眉宇间透露出担忧。
    终于到家,江紫末托母亲照看童童,将自己反锁在房间里。
    在一个封闭且安全的空间里,她才慢慢坐在床边,把脸深深地埋进膝盖间,放心大胆地梳理前在咖啡馆中钻入她大脑的画面,却都是零零碎碎的,东一块,西一片,像扯飞的棉絮,纷乱地降落,仍是理不出丝毫头绪。
    一个下午,她静坐在床边,不曾动弹一下。
    暮色已透过窗户染进室内,一小寸光亮停在脚边。她摇摇混乱的脑袋,撑起身体,一步一步地走到门边。刚握住门把手,忽然一道光亮划过错昏昧的大脑,要理清,必须回家,回自辉与她的那个家。
    再看一眼那个人的脸,大概就有答案了。
    奔出小区,拦下一辆计程车,猫腰钻进去时,仿佛马路边上有个穿着咖啡色大衣的身影往小区里去,齐整的装束,挺拔的身材,有些眼熟。她趴到车窗上,再看时,小区的门口只有翻卷的落叶。
    心里装着太多事,她没去细想,便告诉司机丹枫白露的地址。
    车子驶到下一个街口便遇上塞车,长蛇阵缓慢地蠕动着。江紫末巴巴地望着窗外那些插翅想飞的车辆,焦急地用手指叩打着膝盖。
    不晓得自辉是不是已经下班了,就算是回到家,他也还是要工作。她打算着,到家就直奔卧室,找出自己想要的东西立即离开,最好是不要打扰到他的工作。这种事情,不可以再让他担忧了。
    塞车的路段一过,车子轻快地飞驰,在花园的楼下停住,司机大哥一面找钱,一面望着华丽的住宅楼,笑着说道:“住这里的全是有钱人呐,随手扔个瓶瓶罐罐下来,也都是烫了金的宝贝。”
    江紫末接过钱,也笑了笑,“高空抛物危害大,弄不好是要吃官司的。”
    司机大哥爽朗地笑,眼前这个一身朴素的江紫末太不起眼,从一处豪宅区到另一处豪宅区,他阅人无数,自觉地把她归类为从这些大户人家的牙缝里讨生活的人,便仍是心直口快地说道:“虽然有钱人家的大门华丽,关在里面的也是跟小老百姓一样糟七糟八的烦恼事儿,说不定呐,日子还没咱好过。你想啊,哪天这些住高楼的人一个想不开,不走大门,改跳窗,那可不悲剧了?”
    紫末再笑不出来,道了谢,匆匆走进楼道。
    离家半个月,再回来,心头没来由的有股忐忑,也可以理解为人类天生对潜在的危机存有一种本能的敏锐。如同司机大哥说的,仍旧是原先华丽的大门,门上的浮雕一如从前的精美,那么,门内也还一如从前么?
    她拿出钥匙开了门,客厅寂然,外面的灯火映照在落地长窗上,开灯,沙发茶几摆设都在原位置,离家之后,并没有小偷来光顾地这个家。熟悉的环境令她的心情放松了些许,换了拖鞋,轻手轻脚地往卧室走。经过书房,门虚掩着,有灯光透出,料想到是自辉在里面工作,她更是放轻了脚步,经过时甚至没有往里看一眼,便径直到了卧室。
    她没想到那么容易的就找到了相册,翻开第一页,就是他们露营时的照片。
    那时的她还留着短发,穿着裙装,准扬——那个被她的记忆遗弃的人,真有一张如雕象般俊美的脸,下巴因病而削瘦,眼眸墨黑如夜幕下的汪洋深不见底,嘴角微弯,淡淡的讥讽,却又不是愤世嫉俗,那只是一种漠视,对天底下任何事情都存着漠视。
    她在他眼里看到了他的注视。
    拿出一张抢拍的照片,她蹲在他的身侧,执起树枝在泥地上写字,他侧首,目光落在她细长的颈上,只在那一刻,收敛了倨傲,神情安静而又专注。
    自辉说,那时,她穿上裙装,是因为她喜欢他。
    被那样一个人用那样的神情疑注视,怎么能不喜欢?
    温柔地抚摸着相片,她的嘴角微微扬起,那段年轻的时光,像阳光投在树叶下的阴影,静静的摇曳,晃荡,薰人的暖风穿过身体,在悠悠扬扬的铃声中,沉沉的瞌睡着,一觉醒来,年轻的脸却已在沉睡中被镌刻了沧桑。
    相册已翻到最后一面,欲要合上相册,最后一页中滑落出一张相片。是她的单人照,站在那开满深紫三色堇花丛里,身后,是通往后院的大门,自辉倚在门边,轻声喊道:“紫末!”
    她转过身,自辉与准扬并立在门口,脸上均带着淡淡的笑。
    年轻的笑容,纯净无暇,脑子里满是执着的爱情,眸子里满是一往无前的勇敢。
    照片背后用遒劲的字体记录着几行诗句——长大了以后,你才会知道,在蓦然回首的刹那,没有怨恨的青春才会了无遗憾,如山冈上那轮静静的满月。
    ——我的紫末,22岁生日快乐!
   
    chapter 41

    将相册放进柜子底层,她擦掉颊边的泪水。走进原来的卧房,在梳妆柜底下拖出那个长方形盒子。模型一个又一个的拿出,摆在脚边,一个白色的信封躺在盒底。抽出信,不同于相片背后的字体,工整而有力,却看得出对传统书法一窃不通。
    吾爱江紫末:
    那一天到来之前,我必须反复删写这封绝笔信,无从知道,这封信是不是最终你将读到的那一封,但这是我离世之前极之重要的一件事。
    紫末,我纪准扬长你四岁,相遇相爱,至今已孕有一子。天绝我,不待我娶你入室,不待孩子出生,二十六岁便夺我性命。原本,我要海边之山峦下置一个家,弃我祖业,只与你相爱相守,抚儿育女,度此一生。天不遂愿,我更知死后无天堂地狱,无轮回转生。离世,即身躯腐朽,世间再无我纪准扬,独留你与幼子。命运刻薄无常,我爱之悲,恨之切,却不容我再多愤怒一时。连我陪住你的时光也不能多出一刻。我无力为之,日日忧心,何时我的身躯化为灰湮,何时即是我放手之时。
    然而,与你相遇相爱,这一生于我而言已是不悔不憾。
    爱你,照顾你,养育幼子,本是我的责任。我若死去,我所能支配的财产全部留予你和自辉。广告公司由我出资成立,林之洋管理,自辉协助,合他们之力,你一生不必求职,不必辛苦赚薪供养孩子。
    祖产暂时用不上,但孩子是唯一的继承人,只需此一项,父母百年以后,纪家财产随你取用。
    紫末,自辉曾指责我自私妄性,害你后半生。我也曾反驳,他遇到你之前滥情纵性;我遇到你之前却守身如玉;二十六年,我空其心,只等你来入驻;为此,夺他所爱,我不愧不悔。
    男女之间,情爱之事,不容得外人置喙。我与你,纵使天下人反对,只要你也不悔不怨,便是圆满。
    吾爱紫末,及那即将出生的子女,我纪准扬对你们的爱与关切至死不变。
    身将腐朽,其爱不渝!
    纪准扬绝笔自从他们交往那天开始,准扬就不定时修改遗书。江紫末记得那个情景,有几次走进他的房间,都看到他伏在书桌上写着什么,她一靠近,他便用设计图遮住。后来,他的身体倦怠无力,每天下床的时间不超过两小时,她仍旧看到他靠着床,就着昏暗的台灯,写写改改,只要她靠近,他便会遮起来。
    他是不想她看到难过。
    但是,在热恋之时,却要经常立遗嘱,这对于他是多么残忍的一件事。
    自辉说错了,准扬没有因为一己之念害了她,在这段感情里,心灵所受的煎熬最多的是他,每天每天都在恐惧着自己何时会死去,每夜每夜都害怕闭上眼睛后再睁不开。
    命运对他那么残酷,他没空怨恨,没空自怜,仅是珍惜着与她、自辉最后的时光,仅是忙着安排她与孩子后半生的生活,精力就已经不够用。
    离世的最后那段日子,除了她与自辉,谁怜悯过他的无奈与绝望?
    泪水“啪嗒啪嗒”,接连不断地滴到信纸上,墨迹晕染开来,江紫末慌忙从纸巾盒里抽出面纸,捏住一角仔细地醮干残余的泪水。正要细细察看,还有没有沾湿的地方,信纸却被人抽走。
    她转过头,是公公童仕昭。
    童仕昭一直在书房看书,没有听到门响,临到吃饭时间,才出来找林艾馨,提醒她该做饭了。客厅的灯亮着,整个屋子找遍了,没找到老伴儿,却看到这个恬不知耻地溜回来的媳妇儿。
    好大的胆子!童自辉看到她的那一刹那,脸气得发青,被赶出去了还有脸回来。既然他已经不把当媳妇儿,那么她再踏进这个房间,就和小偷无异。所以,他理直气壮地夺走她手上的“赃物”,略看了几眼,可真好!他看着,苍老的脸越来越冰冷,不只是儿媳跟另一个人的情情爱爱,还说到了那个孩子,如此一来,他又何必再给这个儿媳留脸面?
    “刷刷”几下,遗书在他手里被撕得粉碎。写着字的纸片从紫末的头顶飘落,像是突然下了一场撕棉扯絮的大雪,她整个人被冰冻住了。
    准扬的遗书,日日夜夜,忍着心痛和绝望,用尽全身力气写的遗书,那是他留给她剩余生命中仅有的声音。
    此刻在被一双残忍的手撕得粉碎。
    江紫末觉得自己的心脏也被撕碎了,匍匐在地上,颤抖的手一一拣起那些碎片,像宝贝一样捧在胸口,眼角落下悲伤的泪水。
    她突然好恨人心的残忍,好恨这些不懂仁慈的人。
    童仕昭没料到紫末敢对他露出怨恨的目光,深觉自己行为过份的他,即使内心有丝后悔,然而江紫末的怨恨让他觉得自己身为长辈的权威被冒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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