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一次不上当 作者:韩珠格格(晋江2015-02-12完结)-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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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一周,对季青和是个挑战。
一夜之间,她成了衣物干洗店,蔬果配送店,清洁公司,高档服饰店尽相追捧的对象,电话铃声此起彼伏。
“你们怎么知道我的手机号码?”季青和又急又气。
对方是声音甜美的小女生,语调温柔得让人无法发火,“打扰您真不好意思季小姐,如果您现在没空的话我们可以再约个时间,您看您什么时候方便在家?我们送货上门,您签收就可以了,货款已经付了。因为是新鲜的食材,所以也不好久放的,您看——您是什么时候有空?”
“我没在你们那里买菜。”
“是您的朋友李翠兰委托我们将食材送到您那里的,她是我司的长期合作客户,我们合作已经有三年了,品质是完全可以保证的。您看,您什么时候方便在家?”
季青和叹了口气,李翠兰就是兰姨了。“那你们送来吧,我现在回去。”
“好的,我们的送货员二十分钟后到您家楼下。”
果然是优质服务,二十分钟后门铃响了,一开门,第一眼看见的不是送货员,而是堆成一摞半人多高的五六只盒子。
“不不不!不是我家,拿到这边。”季青和拿钥匙打开对面的门,指引送货员把东西搬进厨房。
这是一周的储备?陆文韬就算是个大胖子也吃不完啊!季青和打开冒着白气的冰盒,吓!一只全须全尾的大龙虾趴在碎冰上。My God!这是要做龙虾刺身不成?
季青和又查看了其他盒子,里面是挪威三文鱼,新西兰青口贝,澳洲雪花菲力牛排,内蒙古羔羊肉卷,安徽黑毛猪肉和土鸡。脑中不禁飘过“打土豪”的游戏音乐。
冰箱里根本没有足够空间放这些食物,他的双排门大冰箱早就塞满了各种各样的好东西。打电话给兰姨,兰姨的答复是——扔掉。
“什么!”
“你不知道冰箱要定期清理吗?过期食物要扔掉。”
“可是没有过期啊!上周才买的!”
“都一周还有营养吗?菜要吃新鲜的,放久了滋生细菌。”
季青和生气了,“那当初就少买一点啊!买那么多又不吃,这是浪费!”
兰姨语气冷静,“是钱重要还是少爷的身体重要?”
“这根本不是钱的问题,哎!”季青和气得舌头打结,她对于浪费食物这件事有种天生的反感但兰姨是不会妥协的,解释也没有用,每次跟她通话,总有一种交流不畅的感觉。也许有钱人的思维和穷人不一样吧。怎么办?我来吃呗。这样也好,不用买菜了。兰姨采购的食物两个人都不见得吃得了。
刚处理完这个,预约上门的钟点工就上门了。这位钟点工阿姨每天中午过来打扫一次,再按照她的吩咐将要干洗的衣物拿到指定的干洗店。洗好后干洗店的工作人员会送过来。也就是说,她随时随地都要呆在家里等候□□。往往刚进公司,电话就打来了。害得同事们开玩笑,问她是不是嫁了个富二代。
其实,从她答应陆文韬那个时刻开始,她就有一种上当的预感。她吃亏太多,有点十年怕井绳的心态,避免被骗的唯一办法就是远远地离开这个人。可是鬼使神差,命运流转,她又回到他身边。
陆文韬就像一位经验丰富的渔夫,一面洒下诱饵,一面挥舞着网子把鱼赶往陷阱。她就是那条天真可爱的鱼。
季青和叹了一口气,把即将枯萎的植物丢进垃圾袋,换上新的——自掏腰包的。陆文韬永远也记不住给花草浇水。
这究竟是为什么呢?季青和一面给几棵植物的叶片喷水,一面思考。现在是下午时间四点十分,余温未退的阳光懒懒地照耀在浅茶色地板上,擦拭后的水渍如退潮一般隐去,家具表面闪着清洁的光。生意盎然的绿植散发出水汽的清香。
这样干净整洁,兰姨也挑不出错来。接下来,她要为陆文韬准备晚饭,之后再去公司。想到陆文韬吃她做的晚餐,心里爬过一丝异样感觉。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她有点脸红,好在四处寂静无声,没有谁发现她的心情变化。
总而言之,心软的人就是容易上当受骗。陆文韬就是充分利用到了她这个弱点。每当她生气抓狂想要发飙的时候,陆文韬总是会立刻变成一副可怜无助的样子,闪着星星眼,用各种温柔好听的话说服她,与此同时,兰姨总会相当突然地病情加重。
过去一周里,又要工作又要当保姆,没有时间思考,直到大脑空闲下来才想通这个道理。她不止是心太软,还有一点小洁癖,看不顺眼的地方太多,只好自己动手。陆文韬果然是少爷脾气,只会丢东西而不会收拾东西。他脱下来的袜子,永远不会出现在同一个地方。在生活中,他根本是一个不会照顾自己的大男孩,邋遢,健忘,挑食,浪费,如果一开始认识的是现在这个陆文韬,她绝对不会爱上他。还好做他老婆的人是赵云笙而不是自己。
咳,你操心这些干什么?赵云笙才不会介意这些,她才不会给他洗衣服做饭呢,反正有保姆。她要做的,就是穿得漂漂亮亮的,帮他打点生意,这些我做不到。
想到这些,季青和心情黯然。就算他们再次相遇了,也不能改变什么。陆文韬还是会回到赵云笙身边,他的温柔只属于她。
可是——不是还有一个月吗?
这一个月他会属于我吗?
作者有话要说: 我爱这个故事,加油!
☆、两个人的时光
习惯是一件最可怕的事情。它会将你原本不需要的东西变得理所当然,造成一种不可失去的错觉。改变习惯是痛苦的。
季青和特别害怕这一点,因为她已经习惯了陆文韬的存在。
一开始,他们不在一起吃饭。他们的工作时间不一致,陆文韬下班的时候正是季青和上班的时候。这是一个很好的借口,使她不必面对他。
可是很快陆文韬建议周末一起晚餐。季青和周六下午有课,周日一整天可以休息。她没什么好理由拒绝——冰箱里那一大堆食物,如果不集中火力好好消灭,就要遭天谴了。季青和倒不担心怎样烹饪那些澳洲龙虾法国生蚝,她才不管兰姨的菜谱,通通丢到锅里煮火锅。
陆文韬很挑剔,一看到满桌子的盘子和冒着热气的汤锅就皱眉毛,“又吃火锅啊?昨天不是吃过了?”
季青和淡然道,“这样简单嘛,要不你来做?”
陆文韬怒而控诉,“我嘴巴长泡了!”
季青和盯着他皮肤细腻的俊脸,嘿嘿一笑,“不错美男子,美得都冒泡了。”
最开始,他们在餐桌边吃饭,慢慢的就转移到客厅茶几。陆文韬家有60英寸SONY超高清3D电视,和飞利浦家庭影院扬声器,特别适合观影。除了这些,他还有XBOX one游戏机,一堆游戏手柄,方向盘,用来玩各种模拟游戏。据说他那正在装修的家里,还有一套昂贵的飞行模拟器,用来练习直升机驾驶,季青和听到真有点后怕。
排除偏见,他家的客厅真是一个混时间的好地方。慢慢的,好像回到了没有芥蒂的旧时光,一边斗嘴,一边抢遥控器。
他们的兴趣就像豆腐花甜咸两党一样南辕北辙,季青和偏好文艺范的老片子,陆文韬却热衷于美国英雄拯救地球。当季青和为电影里的人物唏嘘不已,摇头嗟叹之时,转身一看,陆文韬歪在抱枕上睡得正香,真是恨铁不成钢。季青和觉得陆文韬是没救了,再多的金钱也更改不了他的土豪气质,因为他根本都不想改。
片尾曲响起的时候,季青和哭得稀里哗啦。
陆文韬不动声色地拿起遥控器。
季青和悲伤地拦住他,“不行,不行!等音乐放完。呜呜——”
“这么感动啊?”
季青和呜咽道,“嗯,太可惜了。差一点点,差一点点就见面了。你一点都不感动吗?你是什么感觉?”
陆文韬认真地想了一会儿,“醉了的感觉。”
季青和大吃一惊,“你竟然有这种层次?”
“不是,喝醉了就会头晕眼花想睡觉。”
他们是在讨论王家卫的《花样年华》。季青和恼怒道,“你真讨厌!别说我认识你!我跟你不是一个层次!”
陆文韬笑道,“我说,你是不是借景生情啊?其实是在哭自己怎么嫁不出去吧?”
“你怎么老提这事!还能不能愉快地玩耍了!”
陆文韬咧咧嘴,“别生气,这编剧真恶心,故意写这么惨,真是人间悲剧,天理不容!”
季青和悲伤道,“苏丽珍为什么不和周慕云一起走?反正她老公也不爱她。”
“她当然不能跟周慕云走啦,电影就不好看了。”
“哼,你根本不懂。”
陆文韬得意道,“我懂啊。你想想看,要是苏丽珍和周慕云一起出走,沈韶华跟着章能才去了台湾,程朱喜的爸爸答应她嫁给吴俊河,你还会感动吗?那就不是经典了,看完马上就忘了。你以为编剧都是吃干饭的?记住一点,残缺产生美,遗憾产生感动,维纳斯要是不残缺就不会出名,《红楼梦》要是不残缺就没这么多人研究,黄家驹要不早死就当不了传奇。这就是人性。”
季青和震惊道,“你,你偶尔还是很有见地的啊。”
陆文韬嘿嘿一笑,“不要小看我嘛。”
这种有见地的对话终归是少数,一般时候,陆文韬幼稚得无聊。比如他为了和她抢遥控器的控制权,要和她打赌。
“这个游戏的名字就叫做‘夹蛋’。”
季青和不怀好意地笑,“咦,这么邪恶的名字。”
“想歪了吧,你又没有蛋你怕什么?”陆文韬得意洋洋道,“这个玩法就是,把鹌鹑蛋都倒锅里,我们一起开始夹,谁夹的多谁赢,怎么样?简单吧?”
听起来倒也公平,不过陆文韬可是恶作剧的高手,万不可大意。“你不能拿身体挡我。”
“不挡。我不会骗你的,这有什么好骗!”
“不行不行,我是近视眼。”
“带眼镜。”
“带眼睛更看不到,热气糊住镜片了!”
“好吧,你在我前面,我让你二十厘米。”
“真的?”
“嗯。”
两个人围着热气腾腾的火锅,一左一右摆开架势。一,二,三——
两双筷子同时下锅,滚油溅起,差点溅到季青和的脸上,她急忙躲开,陆文韬一只长手已经捞起一个蛋来。啊呀!输了!季青和发力猛追,两双筷子在热汤里翻滚腾挪,奔跑追逐,热油四溅。季青和心想,下次还是不要玩这种游戏了,反正到最后收拾桌子擦地板的人是她。
陆文韬一面大叫“没有了没有了!”一面捞起锅里最后一颗蛋。
季青和急了,去抢他的猎物,鹌鹑蛋在筷子头上一滑,一道白色的曲线向沙发飞去。说时迟那时快,陆文韬侧身一扑,那枚鹌鹑蛋“扑哧”一声,消失在他的嘴里。
季青和半张着嘴,说不出话来。
陆文韬大笑,鹌鹑蛋在他脖子下鼓起一个小疙瘩,滑进胃里,“你碗里九个,我碗里九个,嘴里一个。我赢了。”
季青和面无表情道,“你嘴里哪有?我没看到。”她扒拉着锅底,终于给她找到一小块煮过头的蛋白,“哈哈!是我赢了。”
“喂喂,你耍赖!我吐出来给你看!”陆文韬做呕吐状。
“咦,恶心死了,愿赌服输你懂不懂?”
“算了算了,这一局算平,我们再来赌,这一次就赌——”他想了一想,“我们来比赛吃蛋,谁先吃完谁赢!”
季青和已经把遥控器抓在手里,“今天我想看一部特别深沉的,探讨人性自由和内心的片子,看哪一部好呢?《现代启示录》不知道怎么样?”
陆文韬拉她的胳膊,“季老师,我们来打赌了——”
季青和看了他一眼,“陆文韬,你知道有个网络词汇特别适合你吗?”
陆文韬眨眼道,“是什么?邪魅狂狷炫酷拽多金总裁?”
“不,是猴子请来的逗比。”
陆文韬笑得丧心病狂。
季青和侧目而视,“有那么好笑吗?”她自己也笑起来。
跟陆文韬在一起的时候,就是很好笑。陆文韬是一个有感染力的人,他可以左右一个群体的氛围。在公司的时候就是如此,就算不问旁人,同事们也能本能地知晓“今天老板很生气”OR“今天老板心情好”。她以为这是因为他是发工资的那个人。可是现在他不是发工资的那个人了,她还是有这种感觉。
季青和喜欢看见陆文韬愉快的样子,然后被他感染,知道他身在何处,知道等会可以看见他,知道他今天心情很好。这变成了她快乐的源泉。和他相处的时候,她常常会有一种错觉——陆文韬还在喜欢她。转瞬而逝的一个眼神,一种刻意而为的语气,还有安慰她时温柔的话,总是让季青和觉得他在暗示什么,却又竭力掩饰。
这让季青和有点兴奋,他还喜欢我!他上班的时间越来越晚,周末也不出门,用各种理由差遣她做事,其实是想和她呆在一起。不然还有什么理由解释?
作者有话要说: 加油!
☆、我要结婚了
现在季青和成了陆文韬的全职保姆加兼职秘书,白天几乎没有自己的时间。她还要备课,只好顶着黑眼圈熬夜。但只要陆文韬哄她几句,她就转怒为喜,像老黄牛一样再接再厉。
但这种甜蜜常常被变数打断。当她想好一句精彩的反驳,正要沾沾自喜地说出来的时候,陆文韬的手机响起,是赵云笙的电话。陆文韬立刻发生了变化——她看他的表情就知道是赵云笙的电话——他的面部表情柔和起来,哪怕前一秒他正笑得抽筋,他把电话贴在耳边,像贴着爱人的脸一样小心翼翼,他声音低沉浑厚,充满柔情。他转身上楼了,他的背微微弓着,脚步轻轻,好像赵云笙就在他旁边,微微俯身听她说的每一个字。
每到这个时候,她心中就会升起一股无法抑制的嫉妒的怒火。
陆文韬怎么会喜欢我!你真是愚蠢!你忘记了吗?当赵云笙出现以后,陆文韬马上就忘记了我,变脸比翻书还快。他怎么可能喜欢我!不要自作多情了!他是在利用我,因为我能干,又心软,又好骗,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