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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游侠秀秀-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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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衣男人在庙门上折下一块木头,从兜里掏一把匕首,在上边刻起来。  
  “你在干吗?”危急中,秀秀依然保持着旺盛的好奇心。 
  “我得提醒经过这里的人,别喝井里的水。”白衣男子走到井边,把刻好的木板给秀秀看,“看看,我的字写得怎么样?” 
  “井水有……有……是‘毒’字吗?写得真难看,连我都看不懂。”秀秀其实不认得毒字。 
  “哈哈,小姑娘是你不识字吧。”白衣男子在井边放好木板,把匕首收起来,从腰上抽出扇子,整了整头发。 
  “哼,谁不识字了?不理你了。”秀秀撅着嘴,忽然身子晃了晃,头晕。 
  白衣男人眼珠转了转,收起扇子,从兜里掏出几个小瓷瓶,拈在手里,似乎在想些什么。 
  “应该是这个。”男子从一个瓷瓶中倒了两粒黑色小药丸,“姑娘体内余毒未消,先把这个吃了。” 
  “这是什么?”秀秀扶着头,很晕,问。 
  “一些普通的解毒药,也不知道管不管用,你先吃了吧。” 
  “你有解毒的药啊?那你刚才怎么不给强盗大哥吃?” 
  “都说了是‘普通’解毒,你中毒不深或许管用,那家伙把毒都吞进肚子里了,吃一斤药也没用。” 
  “哦。” 
  男人把药递到秀秀手里,又打开另一个瓷瓶,倒出一粒红色药丸,犹豫了一下又装回去,秀秀把黑色药丸放嘴里嚼了嚼,好苦,皱着眉头吞下去,问白衣男人:“那个红色的会不会好吃一点?” 
  “什么叫好吃一点,你当这是糖果?红色的嘛……以后吧,以后给你吃。” 
  “为什么?” 
  “这个这个……喂喂你再不快点把绳子拉上来,你那强盗大哥就淹死了!” 
  强盗出了井后脸色苍白,眼睛和肚子都圆滚滚的,人倒是真醒了,趴在地上哇里哇啦吐得乱七八糟。 
  “臭丫头你怎么把老子扔井里去了?”强盗边吐边骂。 
  “不是我,是他扔你的。”秀秀指着白衣男人说,“你不要生气,其实他是救你。” 
  “救个鸟,老子差点就嗝屁!”强盗歪过头瞅了白衣一眼,还是骂骂咧咧,“这小子面带桃花,不是个好东西。咳咳……”
  “桃花?”秀秀转头看白衣男人的脸。 
  白衣男人哈哈一笑,把脸凑到她跟前:“瞧仔细喽,我宋小玉脸上有几朵桃花?” 
  秀秀羞答答地退了一步,摇摇头:“没有桃花。” 
  “他妈的晦气!”强盗猛地翻身坐起,一边解脚上的绳结一边转来转去找板斧,“臭丫头你没听见他自称宋小玉吗?还不快跑!” 
  “为什么?”秀秀不明白。 
  “哈哈。”宋小玉摇了摇扇子,“江湖人抬爱,给了在下个外号,叫‘采花公子’,你可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抬个屁爱,不就一淫贼嘛!”强盗找不见板斧,“我说姓宋的,这姑娘小,你还是算了吧,要采花到镇里找去吧,那里良家女多的是。” 
  “谁说我小,我都十六了!”秀秀觉得游侠不可以被人“小”看,“淫贼是做什么的?采的什么花?” 
  强盗和宋小玉傻傻地对望了一眼,觉得这姑娘简直天真得不可思议。 
  江湖上到处流窜的游侠中,有些不干好事的,淫贼就是其中一种,有时候也和强盗一样躲在路上抢劫,他们大多是劫女不劫男,劫色不劫财,因为做淫贼的同性恋不多且都比较有钱,通常衣着光鲜,长得也耐看,像个好人,被劫的女人有时被劫得挺高兴。 
  另外,这类人的武功都比较高,有时候喜欢在夜间潜入一些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闺房里作案。那些千金们看不见对方的模样,很不高兴,而且被淫贼光顾后的千金以后嫁不出去,所以这个职业也是很遭人恨的。 
  强盗没时间给秀秀解释这么多,只叫着:“别问了,你以后会懂的,总之他不是好人。” 
  秀秀不以为然:“我觉得他是好人,你看他还刻了个牌子,提醒别人井里有毒,不要喝井里的水。” 
  强盗看了看那写着“井水有毒”的木牌子,又看了看宋小玉,神色鄙夷:“毒,真毒!你知道我们这一带的强盗都是天不怕地不怕的粗人,看到这么一块牌子,本来不想喝水都忍不住会试试,你是想灭了我们对不对?” 
  秀秀不信,转头看宋小玉。 
  “那又怎样?”宋小玉仰天一个哈哈,“为民除害,替天行道,我宋某人岂不成了个英雄人物?” 
  “奶奶的,我先废了你小子。”强盗抡起拳头扑了上去。 
  宋小玉啪地收起扇子:“来得好。”身子一侧,让过强盗的拳头,顺势一掌打正对方的背心。强盗刚把毒消去,两脚发软,向前奔了几步,又吐了不少水出来,勉强才没趴下,呼哧呼哧直喘粗气。 
  “喂喂,你们怎么打起来了,臭强盗,他刚才救了你呀!”秀秀跑到两个男人之间,张开双手,“不许打架!” 
  “呵呵,我不过是帮他清清腹中余毒。”宋小玉把扇子插在腰上,蹦上白马,“对了,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秀秀。”秀秀说,“你要走了吗?” 
  “你跟他说名字干吗!”强盗喘着气很生气。 
  “秀秀,秀秀,好名字。我记住了。今儿还有事,恕不奉陪。”宋小玉两腿夹了一下马,朝大路跑去,“以后我们还会见面的,到时候给你红药丸吃。嘿嘿……”  
  强盗朝白马离去的方向狠狠地啐了一口。  
  淫贼和强盗的工作性质其实差不多,都是抢走别人身上不随便给的东西,但不管是强盗还是捕快还是其他游侠,都看不起淫贼这个职业,认为他们的行为有失风度,坏了男人的气节。 
  秀秀不了解这些,觉得宋小玉看起来很干净,还帮她解决了很大的尴尬,就认定他是个好人。强盗虽然对她挺照顾,可是又丑又脏,只能是个坏人——好女孩不能和坏人混在一起。 
  “强盗大哥,谢谢你救了我。”秀秀从包里掏出银子,“这些钱全都给你吧,就算是你抢的,我会假装很不情愿的。” 
  强盗的面目又变得狰狞起来,秀秀有些害怕。 
  “其实我知道你也不太坏,就是有点儿脏。”秀秀把银子递到强盗面前。 
  强盗一挥手,将秀秀手里的银子打落一地:“他奶奶的,老子是爷们!老子还是强盗!老子……老子脏因为老子是爷们!”说着大步走了。 
 
 
 
  
 ~第三章 第一次住店,镇里有个讨厌的地头蛇~
 
  旷野上常常起风,秀秀觉得有点冷,就找出包里的披风穿上。黑毛驴上,红披风火一般飘扬着,将少女郁郁的脸衬托得格外动人。小镇离得不远,小半个时辰就到了,这是秀秀闯荡江湖的第一站。她的心情不太好,有点挂念强盗——真不明白,他为什么不要我的钱。 
  城门附近,人逐渐多起来,都穿着宽松的袍子散仙似的到处游荡着,而守城官趴在一张破桌子上睡得口水直流。人们看见秀秀都忍不住多瞧几眼,对她这样的穿着还不大习惯。 
  一个小伙计装扮的男孩子窜了过来:“女侠住店吗?” 
  秀秀第一次听别人叫她女侠,很得意,就点了点头,男孩早抢过毛驴的缰绳:“跟我来吧,我家客栈是平原镇最好的,就在前面。”急急忙忙拖住毛驴的缰绳,周围又奔过来几个伙计模样的男人,叫叫嚷嚷。 
  “女侠别信那小瘪三,他那是黑店!到我们这儿来。” 
  “您可是侠女,多尊贵呀!哪能住那破店?住我们这儿吧。” 
  “女侠要不要捞点外快,我们怡春院正缺姑娘。哈哈……” 
  …… 
  乱七八糟的,秀秀听这么多人叫他女侠,有些晕晕的。拖着毛驴的男孩边跑边叫:“你们家才黑店呢,滚开滚开!” 
  幸好城门口又进来一堆人,抢拉客的伙计们一哄而上,小伙计这才突破重围,把秀秀拉进一个挂着很多灯笼的小院里,灯笼上写着“归燕客栈”,仔细一看,屋檐上果然有不少燕子窝。 
  客栈正门进去,是个大堂,摆着几张桌子,围着些人吃饭喝酒,楼上是一些房间,秀秀以前住的那个镇里也有客栈,看上去都差不多。小伙计帮秀秀拴好毛驴,就跑进来问她想吃点什么,秀秀说不是很饿。 
  “那您是喝酒对吧?”小伙计把秀秀领到一张空桌前,“您先坐,酒菜马上就来,我喊人给您打扫房间去。” 
  “哦。”秀秀坐下来,把包和刀放在桌上,心想,当游侠的感觉还是挺不错的,左顾右盼,见其他桌的人都在瞧着她。 
  奇怪,秀秀皱了皱眉头,不理他们。 
  ——独自在江湖闯荡的女游侠一般都比较低调,喜欢黑色或灰灰的装束,有的还戴着个带纱的斗笠,不想引起旁人的注意,多惹麻烦(女游侠的麻烦总是比男游侠多一些)。浑身红灿灿的秀秀不明白为什么大家都看着她,以为仅仅是因为自己长得比较好看,于是挺开心,决定喝点酒。 
  秀秀从小就有喝酒的天赋,虽然喝的机会不多,但每次都能把周围的人吓着,这回也是。小伙计端来一小瓶酒,秀秀尝了一口,把小伙计叫了回来,悄悄说:“这酒没味道,换最烈的,打三斤给我。” 
  小伙计瞪目结舌:“三斤烈酒?!”——大堂里也是一阵哗然。 
  秀秀发现好像大家都在听她说话,脸红红的不再吭声,踢了小伙计一脚:快去! 
  小伙计刚跑开,旁桌走过来一个青衣中年男子:“敢问姑娘,可是一人?”秀秀想起昨晚强盗在树林里差不多也是这么问的,所以应该也是不怀好意,就说:“一个人怎么啦?我会武功。” 
  “嘿嘿,可否请教,女侠如何称呼,师承何人,何方人氏?”青衣男子留着两片小胡子,样子虽然不脏,但一嘴的臭气,很难闻。 
  秀秀挪了挪凳子:“我叫……我的老师是私塾先生,你问那么多干什么?我又不认识你。” 
  小胡子捻了捻小胡子:“在下钱老光,见女侠英姿飒爽,气宇不凡,只怕是名门之后,故而斗胆前来请教。” 
  秀秀正想着该怎么打发,小伙计已经端来了个小酒坛子:“女侠您的酒!”钱老光被打断有点不快,凶相在脸上一闪而过,正想再找点词儿,秀秀心情不好:“我要喝酒了,你去请教别桌的人吧。” 
  四座传来偷笑的声音,钱老光脸色发青,重重哼了一声,走开了。 
  小伙计小心翼翼地把烈酒斟到碗里,悄声说:“女侠姐姐你可别喝太多,钱老光恐怕会找你麻烦……”
  “什么麻烦?”秀秀端起酒,转头瞧了瞧,钱老光和他那桌的两个男人正盯着她看,很无礼的样子。秀秀把碗里的酒咕嘟咕嘟喝掉,“没事,我会武功。” 
  小伙计把几个小菜摆上:“您还是小心点,钱老光是平原镇的地头蛇,可狡猾了……”秀秀正想问什么叫地头蛇,旁边有人叫“小二上酒”,小伙计大叫“来喽”就飞跑开去。  
  烈酒就是好喝,秀秀一碗接一碗,觉得很大侠。四座的男人们举着筷子不吃东西,都张大着嘴看她,有人叫唤了声 “女侠真是海量呀”。秀秀只管喝酒,没理他们。 
  钱老光和另外两人交头接耳。 
  “看样子来头不小,你们俩觉得该咋整?” 
  “不就一娃嘛?她敢不给大哥面子,咱也不用跟她客气。” 
  “大哥您拿主意吧,要不要我先过去搅和一下?” 
  “且勿轻举妄动,此女不简单。” 
  “大哥我不明白,你看就她那娇里娇气的样子,就算……” 
  ——正说着,猛见一身红装的秀秀端着酒站在他们的桌边,瞪着大眼睛听他们说话,吓得赶紧住嘴。 
  秀秀咕嘟咕嘟喝了两口,打了个小酒嗝,问:“你们在打什么坏主意?” 
  三个男人从没见过这个样子的女孩,都站了起来,退了几步,脸色挺难看。秀秀见他们不说话,就端着碗跑回自己的桌吃东西。 
  客栈里好像定格了似的,客人伙计们都傻着脸动也不动,也不说话。大堂里就听见秀秀吃得噶叽噶叽的声响。钱老光身边的一个男人忍不住挽起袖子,钱老光赶紧拉了他一下,小声说了点什么,然后三个人就结账走了。 
  秀秀吃饱后,招呼小伙计带她去客房,大堂里开始哗哗然 
  ——大家刚才不敢说话,憋了一肚子,秀秀一上楼就纷纷聊了起来。 
  “依老夫之见,这红衣女子绝非等闲之辈。” 
  “可那钱老光也不是好惹的。” 
  “今夜归燕客栈只怕不太平喽……” 
  “……”
  正说着,秀秀又咚咚咚跑下楼来:“我的包包忘拿了。” 
  秀秀拿起包包,见大家又不说话了,觉得有趣,笑了笑跑上楼。 
  古代人懒洋洋的,吃饱了就喜欢围在一起聊天。习武的人就不懒,爱到处走,让人家看见他带着刀是个侠。江湖上总流窜着很多游侠,有事没事常常会打起来。官府只负责抓强盗淫贼,没怎么去管他们,所以世道很乱,杀来杀去的,时间长了,游侠们也吃不消,就自然而然生出了些规矩来。比如,打架不能打眼睛,放暗器得先叫一声“看镖”,刀剑上不能抹毒药等等等等。在江湖上闯荡的游侠们都尽可能守规矩。 
  这种默契实际上也是一种保障,除非他们觉得自己完全有能力保护自己。不守规矩的有两种人,一种是非常非常能打的人,一种是非常非常有势力的人。 
  秀秀在人们眼里就是个不守规矩的江湖人:作为女的游侠,理应低调一点,理应穿灰色衣服戴有纱的斗笠躲在角落里偷偷喝酒 
  ——可她不但穿得红灿灿的引人注目,还不给地头蛇面子,瞧她端酒走来走去的样子,简直把江湖当成自个家了。 
  不守规矩难免叫人肃然起敬,客栈里的人一致认为秀秀是个厉害人物,议论纷纷。客栈的老板也特别吩咐伙计们要留意服侍,把客房打理得特整洁。 
  女客房里有个屏风,后边放着个很大的木桶,热腾腾的水一漾一漾,飘着些碎花儿,这就是古代的浴室了。墙壁上原本都留有些猫眼小孔,以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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