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逢君殇流年+番外 作者:玖珘(晋江2012-10-04完结)-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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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权扶起绍儿,剑眉凌冽,“叔父念书、习武都是在这鹤鸣轩中,我为你请了最好的师傅,这紫檀架上的藏书,也都是你的了。从今日起,你便是江东的绍公子,叔父只愿你成就自己,莫辜负了你身上流淌的王者血液。”
“呵戚”,花瓣凑着鼻端,痒痒地我打了个喷嚏。我笑捧着红梅,随手插入了一个白釉瓷瓶中,“梅花开得正好,和那年我找你要字帖时一样。”
孙权眉眼柔和了许多,笑语道:“鹤鸣轩如今是绍儿的居所了,你再另许我一束红梅,送到我的太初殿去,如何?”
“如今我写字已有你几分韵味,我的红梅待价而沽,不似两年前,一帖字就能换来。不过,看在你把鹤鸣轩给绍儿住的份上,我便许你一束。亏得你舍得,我可惦记着你的满窖佳酿,满室书香。”
孙权把绍儿抱至窗前,又示意我也去,道:“鹤鸣轩的佳酿书香都是可舍的身外物,倒是有一样,我顶顶的舍不得,如今被雪覆压着看不出,待雪化了,可以看到满院的花篱上缠绕着藤蔓,春来齐发,蔷薇花开遍
,那两株老槐树夏来可供纳凉,赏花品茗,真是惬意地只让人只想避世。”
我微笑着凝望孙权道:“在甘露寺的向阳地,我也种了满架蔷薇。赏花、喝茶、煮粥,我们说好的。你的满院的蔷薇移不走,我的满架蔷薇也移不走,不过没关系,她们见证了我们对彼此的思念,昨日之花譬如我们走过的曲折的路,来日我们一起亲手种永远留在我们身边的蔷薇。”
我道出了我对未来生活的向往,那份浓情蜜意的生活里,有他。孙权动□吻我,他眼里那两个小小的我正在徐徐放大,绍儿的小脑袋忽的夹在我们中间,原本暧昧的气氛,顿显得尴尬好笑,我和孙权一人一半,一同亲在绍儿的小脸颊上。
“是不是都觉得我的新发髻,比从前漂亮呢?大家都喜欢绍儿,绍儿也喜欢大家”绍儿吱吱笑着,全然不顾旁边两人脸色的尴尬。
已是许久未见绍儿,瞧他已长高许多,眉宇间也是阳光快乐。我欣喜地抱着他,“绍儿,你说叔父待你可好?你若说不好,我便不许他插花一事。”
我笑嗔地看着孙权,孙权也是挑着眉暗示绍儿,瞬间的沉默,却笑意无穷。
绍儿磨磨蹭蹭地开口道:“自然是……极好的,叔父待绍儿好……可是……不及母亲哩。”
我顿时笑意全收,目视着绍儿蹒跚前行,取来一个硕大的包裹。他一边打开包裹,一边细细道:“娘对绍儿可好了,日日熬红了眼赶制出了这几件衣服,说许久后才能再见,不做多些怕我没娘亲的衣裳穿,会不暖和。还有这身,是弱冠礼时的礼服,我瞧着也太大了,姨母,你说绍儿什么时候才能长这么大呀?”
我半是心疼,半是心酸,情不自已道:“山中岁月容易过,世间繁华几千年。绍儿参透这句话的时候,就长大了。”
绍儿嘟囔了会儿,默默地收拾了包裹,拿起书桌上的《左传》念了起来,字正腔圆,举止极似我初识孙权时的故作老成,不愧是孙家的男子。
孙权公务繁忙,我难得入府一趟,自然要去见见尚香,她看似复杂,武艺精练,是个难以接近的小姐,实则简单,是个爱恨随心的小女孩儿罢了。
御河边的亭子中,尚香与一女子正观鱼作乐。那女子布衣铜钗,发挽的乃是妇人之髻。一直以来的刻意忽略的人,终于还是当头棒喝般的出现在我面前,那应该是孙权的夫人谢惜柔了。虽说是太夫人一手安排,孙权方面并不热衷,但毕竟存了名分,我如鲠在喉。
正欲转身,尚香发现了我,甜甜地笑着朝我招手。似乎在古人看来,女人之间因为爱的是同一个男人,就能同心同德,姐妹相称。我心里一酸,仿佛喉口汪了一颗极青极青的梅子,酸意直蔓到脚底。
在现代,我算小三吗?不对,我认识孙权在先,估摸着初恋大战现妻的戏码即将上演。都怪老天爷,把我丢到古代,在现代我怎会遇上这事?不管等会儿我有多强的爆发力,一定要余些去教训孙权,叫他把谢惜柔给解决了。不就是几步之间,我心里翻涌着各式各样的想法,当真乱的一锅粥。
“若水姐姐,这个是……哥哥的……她人很好的,夫人在世的时候,夸她是少有的勤俭温柔,瞧瞧这领口上的刺绣,活生生的就是蝴蝶嘛,都是惜柔姐姐一针一线绣的。夫人去世时,也是她,日夜守着,还腾出身照顾感染了时疫的我,当真是难得一遇的好人。”
尚香眼角的泪痣忽闪忽烁,滔滔不绝地夸赞着,这是在帮谢惜柔向我示好?、
我本能地排斥见她,神色冷淡,毫不领情道:“辛苦谢姑娘了。”我并不承认她是孙权的夫人,无论我心里有多嫉妒这个女人坐拥的身份。
听了姑娘二字,尚香顿时一脸的严肃,谢氏也是一脸的尴尬。但尚香神色一转,朝着我使了个鬼脸,似是懂了我的心思。我也不好再发难,怅怅然道:“先告辞了。”
本想看望尚香,枉担了她称我一声“若水阶级”,她大病初愈,我还不曾看望过她。可我不愿意看到那个人,她是个极美的女子,尤其那温婉的笑意,俨然是古代淑女,她一出现,我总觉得自己光明正大拥有的爱情,变成了偷窃而来的,我的自尊心容不下。
☆、苜蓿
孙权整日在军营中备战,我虽胸中憋着一团怒火,却也找不到机会朝他发泄,毕竟女子不得入军营是古代的死法。
好不容易逮到子敬,我扮作小卒,愣是非要他带我去见孙权。
入了营地,我如鱼得水地打听到了孙权正在后山。古装剧里女扮男装通常不被识破,不是古人粗枝大叶,而是那时的女子诚然没有我的胆子。
营地远离吴郡,难得的鸟语花香。好不容易登顶,发绳居然被树梢刮了去,长发散肩,我频频踮足欲取,却求而不得。
突然间,腰被人圈住。我瞧见腰间惊现的一双手,一心只觉得自己女子的模样身处军营实有不妥,我说不清也打不过,发生了什么都是我吃亏。
我急急挣扎,一脚踩向来人的脚背,一拳挥到半空中,却被人用掌包住。人被压得死死后退,背直抵着树干。
“你怎么下手这么狠?”
“怎么是你?”眼见着孙权的呼吸侵袭到我的脸上,疼的直呲牙。
我边推开他,边低头看他的脚,“真有那么疼?”
他任是不依不饶地把我抵在树上,贫道:“我瞧着你的背影便认出是你,你瞧我的双手,怎生认不出我呢?”
我半是气恼半是无奈道:“情急之下,谁还能看清你的手?再说,我若是被人莫名其妙抱了,这亏可比你抱错人大多了。”
孙权也嗔道:“我若是抱错了人,那才吃大亏了呢。那姑娘若是缠上了我非礼她,非要我娶了,那该如何是好?”
我拿起他的手,作势看了又看,嗔道:“这下瞧仔细了,再也不会认错了。”
他坏坏地朝我笑着,圈的我愈发紧了。唇啄了我的眉睫一下,“现在认错没用,得接受惩罚。”
手已被他反绑,我急急道:“四下有人的。”
他笑得愈发邪魅,“我早知你入了军营,上了山,早就支开了旁人。”
我心跳的急促不安,气道:“你胜在不武,净知道骗我欺我。”
借着近身的距离,我踮起脚尖,狠狠地咬了他的唇,却又不敢咬破它。又辗转在的下颚,种下了一个吻痕。
他显然是不肯居于下风的性格,往我腰处一揉,便反被动为主动,把我牢牢地吻住,吸得我呼气困难,只得软软勾住他的肩,脚尖已轻轻踮起。扬手处,轻易就取下了树梢上的发绳。
孙权的接吻技巧真的很搞好,一段亲昵暧昧的呢喃后,我才想起了原本的意图,娇嗔道:“这些天你是有多忙,我要找你发脾气,愣是寻你不着。”
“那你就干巴巴地寻到了军营当真比孟姜女还痴情。”说着,孙权手持发绳,把我的乌发一层层绾在指尖,清朗的语调只有彼此可以听见,“你的长发早已将我的心牢牢绾住,谁也夺不走。”
柔情缱绻,既然
情爱是两个人的事,我又何必介意。旁人在与不在,与我何干。
“山上风大,你身子未见大好,披上吧。”孙权取来狐裘,仔仔细细地为我穿戴好。脸上满是自责怜爱,“谢氏入府是母亲的意思,如今母亲刚去,我若即刻把她驱逐出府,不免遭人非议,统帅下属的主上,孝义的名声实为重要。再者,谢煚治家严谨,女儿若被休回家,自是终身难再嫁。我眼瞧着她是贞烈之人,在哪里不是一样呢,不如就存了这个名分,大家都好。”
我听着歉疚自责,谢氏实属不易,我却还厉语相加。我为了成全自己的爱情,竟赔上了一个女子一生的幸福,该死的封建社会。
我无力地挽着孙权的肩膀,低吟了一句“仲谋”,眼角已微微湿润。
“都怪我,是我不好。”
“是我的错。”
在彼此的自责纠结中,两个人紧紧地相拥,一个缠绵到地老天荒的吻,在星空下徐徐绽开。
相偕走在山间的小径,忽见一处地界丛生着陌生而熟悉的植物。那不是三叶草嘛,哦不,在这会儿子,它叫做苜蓿。
我轻笑着采了一株,递给了孙权,莞尔一笑道:“苜蓿草通常是三片叶子,极难得才会有一株四叶苜蓿草。第一片叶子象征真爱,第二片叶子象征健康,第三片叶子象征名誉,第四片叶子象征财富。倘若有人得到了四叶苜蓿草,便能得到幸运。”
孙权踏入叶丛中,弯腰躬身,细细找着。我有些恼,劝道:“这季节山中常有毒蛇出没,你这样子没入草丛中,危险哪。况且十万株苜蓿草中才有一株四叶草,你何苦这般较真。”
“你别过来,今夜月明星稀,我一定寻得了送予你。”他执拗地躬着身子,似是在办一件很严谨的事情,我随意的笑谈,他何苦如此。
我全然不顾他的阻拦,也迈入了草丛,说道:“正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你身为主上,不顾军中事务,为我寻这四叶草作甚,不过徒劳罢了。”
孙权似是被我的冷言冷语激到,怒挥了下衣袖,停止了痴缠。
我诚然不是故意伤他,转而道:“苜蓿草可以大量养殖,用以饲养马匹。届时你远征黄祖,把晒干的苜蓿草带上便可无忧了。”
孙权眼里放出一丝清冽的光,别过身来打量着我,“诚然,战马多用秸秆饲养,百姓多用其烧火制肥,上征实属不易。若能自行养殖,倒也免了许多开支。”
我见他茅塞顿开,也轻笑道:“到时你还怕没机会寻到四叶草吗?”
孙权与我携手回到石径上,为我簪了一朵沾露的妃色野蔷薇,他心绪沉沉的,“你是如何知道这些许的?”
我眼珠转来转去,悠然道:“古书上看来的,你不妨试试,若是马儿不吃,也别
怪我。”
“是何古书,我倒不妨瞧上一瞧,兴许能变博闻强识些。”孙权不依不饶地询问着。
我打岔道:“我也忘了,只是幼年时读过。你已经够博闻强识了,若再厉害些,我在你面前就没什么可骄傲的了。”
“我只是想让你快乐些,更快乐些。就像你想要一株四叶草,我浑然不知其意,就像你入了甘露寺,我也是全然不晓,就像是你这受寒的身子,我当真是无能为力。”孙权愈说愈动情,他的自责全是因为我,可是这一切,又与他何干呢?当真是命运捉弄,罢了,罢了。
我堪堪握住他的手,深情地望着他的眼,“你在我身边,爱我惜我,便是我最大的快乐,最大的骄傲。”想起我们大悲大喜的那几年,我只好指着天际的月牙悲恸地喊:“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孙权轻和道,他掌中传来的温度,是我的定心剂。有他在,我们的未来定时美满的。
☆、鸳鸯
建安八年,孙权西伐刘表部将江夏太守黄祖,水战大捷,还收了一员大将甘宁。可甘宁在黄祖部时射杀了凌统之父凌操,一边是战功赫赫的降将甘宁,一边是誓报父仇的虎将凌统,两边都辜负不得,只怕孙权也得好生费费脑筋,怀柔周全了。
我在与绍儿的玩闹中得知了战况,心情尤为大好。
江东与刘表部同为水师强者,孙权不费吹灰之力便歼灭了黄祖部,首战告捷,威望大增。然而见好就收的原因,一方面此战以报父仇、振君威为重,黄祖被杀,目的已然达到,诚然不需要付出惨烈的代价攻城,以己之短,攻敌之长。另一方面,即使攻陷荆州,也不过是将自己放在火上烤。北有曹操,江东实需养精蓄锐,厉兵秣马,不该留出任何空门。
孙权今日回吴郡,一时之间,名声大噪。忽的想起十五岁那年迎接周瑜回吴郡,在尚武的年代,战绩代表了一切。那时孙权只是个青衣白面的公子,如今已是立下赫赫军功的战将了。
我独坐于青葵阁,品茗听雨,期待着他的归来。
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
甜甜的熏香驱散了空气中的湿意,身子微微犯懒。只得斜卧于虎皮软榻上,假寐消遣。
他似是回来了。梦里?真实?
一身耀眼的金甲,银丝软靴。风尘仆仆,却英气逼人。盔甲碰撞的声响着实动听,我起身一探,他就这么真真切切地出现在了我身边。
“你走了以后,我就搬进了青葵阁。我不管不顾世人怎么看我,只一心想着你若是回来,能第一眼看见你。我一心等你回来,你当真毫发无损地回到了我的身边。”情动之下,心底的情愫流泻出来。我奔向他,张开双臂,不觉已热泪盈眶。
一个真切的拥抱。盔甲硌的我生疼,被雨水濡湿的手掌亦抚着我的脸颊。
这才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