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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雀上枝头 作者:吃鱼的豆腐(起点2013-01-16完结,穿越、种田)-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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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有一个现代的灵魂,可是听到早生贵子这四个字,乐乐的小圆脸还是红了,实在是她想得太快、太多。

    不好意思的往阿信那边轻挪了一小步,阿信把手一挥,瞪了那书生一眼,“行了,哪儿那么多嗑儿。”接着对乐乐说道,“这是我在西边过命的兄弟,叫大胜。”

    阿信介绍完,乐乐往前一步走,裣衽道了一个万福,“见过大胜兄弟。”

    再一抬头,正看到大胜吃惊的望着阿信,眼睛直直的瞪着阿信,一脸的不敢相信,乐乐也扭头看向阿信,不由自主的问了一声,“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

    这话一出,阿信和大胜两人同时看向乐乐,见乐乐还是保持着半蹲的行礼姿势,大胜急忙虚抬一下,“小嫂嫂快快起来,可当不得小嫂嫂的礼。”

    阿信大手一伸,轻松的将乐乐扶起,“快起来吧,都是自家兄弟用不着这么多礼,大胜还没吃饭,你去看看能做点儿什么?不用太为难,凑合熟了就行。”

    说是凑合哪能真凑合,这可是阿信的朋友第一次上门。

    家里还有满满一碗的海带边,软软的,特别的鲜嫩正是做疙瘩汤的好材料,只是,今晚做了,明天早上吃什么呢?

    还有那大胜虽然看上去是个书生,再怎么着也是个男人,还有军营里待了五年,饭量肯定不小,单独吃疙瘩汤能饱吗?

    乐乐伸手收拾海带,心里想着这普通人家总不能跟镇海候府比,做个大葱炒鸡蛋算是菜,疙瘩汤做的稀一点儿的,这样还能多剩些海带明早用,再做几张饼,这有干有稀还有菜,应该也算是很丰盛了,不会丢了阿信的面子。

    经过一天的适应,虽然已经几年不做菜,乐乐还是很快就上手,疙瘩汤里加了海带,又多熬了些时间,味道格外的鲜美,饼是用面糊糊做的,软软的,里面放了点儿葱花,味道有点咸也有点儿熟葱的香甜味。

    在乐乐吃惊的目光中,大胜三下五除二很快就将饭菜一扫而光,“嫂子,你这饼做的真好吃。”

    没有比较就没有鉴别,在看过书生大胜的吃相后,乐乐觉得还是阿信的吃相比较好看,无论是他拿筷子还是拿勺子,都给人一种优雅从容的感觉,甚至比三少爷还好看,哪里像这个大胜,简直就是个土匪,完全逆转了他之前摇扇子的风流样子。

    这样想着,乐乐就忍不住往阿信那里瞥了一眼,嘴上对大胜说道:“喜欢吃就常来吃。”

    大胜喝干净碗底最后一点儿疙瘩汤,抹了一下嘴,立刻就又恢复了优雅贵公子的样子,掸掸袖子,“是得常来,兄弟我刚才还跟三哥说,以后我们兄弟俩儿的饭就在这儿吃了。”

    对于这话乐乐没当回事儿,还认为他那是说笑的客气话儿,大眼睛看向又坐到炕边接着刻东西的阿信,反问一句,“兄弟俩儿?”

    阿信却认真的点点头,“大胜跟他弟弟大有都是我这几年西边军中的兄弟,他们家里也没其他人了,我看旁边院子是空的,就让他们去赁下来,住得近也有个照应什么的,他们两个男人,也不摆弄这些吃食什么的,以后就让他们在这边开伙,你多做点儿就有了。”

    咋回事儿,这还成真的了,新婚第一天没过完就添两张嘴?那这一贯钱够花吗?不会是要动用自己的小金库吧?乐乐脸色变了变,却还是笑着点点头,“哦,那好哇。”

    “嫂子放心,我和大有不挑吃的,有口热乎饭就行,也不白吃,我给你饭钱。”一边说,大胜一边摇着扇子,一副风轻云淡,好像刚才一个人欢快地护食、抢食的人不是他,是乐乐眼花一般。

    阿信冲着大胜一瞪眼,“胡说什么,自家兄弟吃饭哪能要钱,不就是添两副碗筷的事儿。”

    大胜的脸面一僵,看着阿信的脸直挫牙,最后干脆看也不看他,“嫂子兄弟我跑了大半天儿路,累得不行,赁房子的事儿等明天再说,今天先在你家借住一宿,行吗?”

    行倒是行,反正这空屋子有,新的被褥也有,只是这事儿他怎么跟自己说呢?自己这是答应还是不答应,不答应,不给阿信面子,答应下来,自己这叫什么人呀。

    他该不会是故意的吧?心里虽然不痛快,乐乐还是说了声“行”只是听上去,声音有些犹豫,同时乐乐又看着阿信,一脸的询问之色。

    阿信也一脸的无奈,点点头对乐乐说道:“我跟我兄弟再说会儿话,你先去给西屋收拾一下,家里有不用的被褥吧?”

    他还没说完,乐乐就爬上炕,打开炕柜拿出一床被褥,“有,应该是三少爷使人买的,你看都是全新的,棉花也是去年的新棉花。”

    看着那崭新的大被,还有上面绣着的百年好合的花样,大胜冲着阿信挤眉逗眼的一脸贼笑,不管阿信怎么瞪眼,他就是笑起来个没完,看得乐乐脸皮都有些发烧,下了炕,抱起被褥就要去西屋。

    大胜连忙拦了下来,抱回被褥,冲着乐乐一笑,浅浅的、温和的一笑,完全没了刚才那副德性,“不敢麻烦嫂子,不敢麻烦嫂子,这床被褥交给兄弟就行,嫂子新婚第一天,兄弟就来打扰已经很不好意思了,怎么能再麻烦嫂子呢,兄弟自己来。”

    乐乐目瞪口呆的看着门帘被他撩开,又自己垂下来。

    这家伙,变脸也太快了吧,演员也不过如此吧。

    阿信拍拍乐乐的肩膀,“他就是这样的人,三句话就没正形,你别往心上去。天不早了,你去铺床,咱们也睡下吧。”

    前面那句话还好,后一句立刻闹了乐乐一个大红脸,用力的瞪了阿信一眼急忙转身去床边,回头看阿信还在用小刀刻他手里那些东西,心中便有了些不满,“你去一下厨房,端点热水回来,洗洗脸什么的呗,我,我不好意思去。”

    厨房就夹在东西屋中间,现在西屋住了一个大男人,乐乐觉得大晚上的出去太难堪。

    洗漱过后,乐乐趁阿信不注意,飞快的脱下外衣,穿着雪白的中衣钻到床上,身上紧紧的裹着被子,瞪着阿信一直到他也上了床。

    阿信洗漱完后,坐到床头刚刚想躺下,却看到乐乐靠在床角瞪着自己,一脸的紧张,便坐了起来,靠在床架子上,看着乐乐温和的问,“你怎么不睡觉?”

    又紧了紧身上的被子,乐乐死死的盯着阿信,“没,就是太早了,睡不着。”

    “早吗?”阿信心想,昨天这个时候自己还在跟人喝酒,她可是早早的就睡下了,莫不是昨天睡多了?

    乐乐倒不是昨天睡多了,而是今天不敢睡,毕竟还没想好怎么办哩

    “刚才那人,就是大胜,怎么叫你三哥?”

    明明知道她是在没话找话,拖延时间阿信也随她去,谁让她小呢,“哦,没什么,一切拼命的兄弟们,顺口叫的。”

    乐乐装做很感兴趣的样子,接着问道:“那他排老几?”

    “老六。”说完阿信下了地,从炕桌上拿过一个东西交到乐乐的手中

    “什么?”乐乐接过来正是阿信之前一直不离手的那截木头,再一看,这是用木头雕了一根发簪,乐乐急忙仔细一看,这一看不要紧,顿时一头的黑线。

    听说过这簪子带花的,带凤凰的,从没听说过簪子上带一只鸡,往头上簪一只鸡?乐乐小心的问道:“这是一只鸡?”

    阿信点点头,“嗯,你不是属鸡的吗?”

    乐乐不死心,又问一句,“这是送我的?”

    “是,我也没做给女人做个首饰,也不知道你喜欢不喜欢。”说完,阿信又一脸诚恳的说,“娶媳妇这些花销都是三少爷的,我一个大男人总不能什么都不出,现在我没钱,只能给你这个,以后有机会给你好的,金的玉的,镶着珠子的,你要什么样我给你买什么样的。”

    呵呵呵呵,他这个时候送这么一个簪子,自己不能不收,收了又不能不带,可脑袋上插一只鸡这叫怎么一回事儿呀,乐乐心里一阵苦笑,对阿信那句“要什么给买什么”完全没当一回事儿,“好,我等着。”

    听乐乐应下来,阿信的眼睛一亮,“你喜欢?”

    这个时候乐乐又看看那只鸡,手工不错,便点点头,“嗯,你的手艺真的不错,活灵活现的,难怪能一个月赚一贯钱,还是先付钱的那种。”

    阿信凶巴巴的脸上露出一丝欣喜,“你喜欢?喜欢以后再给你做几个。”

    乐乐一头黑线,却不好发作,转念一想,这么好的手艺做一套木首饰带着也行,好看又不打眼,更不怕丢,只要自己在样子上把把关不就行了,便笑着点点头。

    见她笑了,阿信便当这事儿过去了,人就躺到被窝里,“还不睡?”

    他是过去了,可乐乐还没想着翻过这一页呢,感觉阿信的腿压到自己的脚,又往床角缩了缩,吞吞吐吐的冒出一句,“昨天晚上谢谢你。”

    一句话说的阿信满头雾水,“谢什么?”

    乐乐想了又想,组织了一下语言,又用力的咽了几口口水,才道:“你知道这件儿太突然,我还没准备好。”

    阿信隐隐约约知道她想说些什么,心中有些不快,又觉得她说的有道理,这事儿是来的太快,就是撂他的身上也觉得太突然,何况一个小姑娘了,又听她断断续续的说:“今晚,今晚能不能先,先别……”

    这是想让自己当和尚,还是抱着一个香喷喷的女人做和尚,阿信脸上露出奇怪的表情,心里琢磨着,这个丫头还想着找其他的退路呢?还是怎么着,看看乐乐最后还是笑了笑,语气温和很多,“你还小,别想那么多了,睡吧。”

    乐乐点点头,“哦”了一声,既然阿信都这样说了,自己要是还缩在那个床角似乎就有些过分了,便挪回到枕头上。

    阿信起身吹了灯,回到床上后,感觉乐乐在里面挺得直直的,动都不敢动,便问道:“明天你还想回候府吗?”

    前世乐乐没经历过这些事情,这辈子她想的是时间还长,不着急去了解,而她娘顾氏则想的是没听说过谁家的姨娘还有回门这一说,所以根本就没教过她这些东西,所以当阿信问她回不回去时,乐乐愣住了,完全没往那上去想,“去候府干什么?”

    “明天应该回门了。”

    屋子里静悄悄的,只有时钟的声音,过了很长时间,乐乐抓着被子长长的吐了一口气,然后才闷闷的说:“算了,我爹娘可能不会说什么好话。”

    不会对乐乐说什么好话,同样的,更不会对阿信说什么好话,阿信心里有一点点感动,“那也是你家。”

    “算了,过阵子吧,等他们把气消一消再说吧。”乐乐灰心丧气的说,这话她自己一点儿都不信,可能吗?那么势利的一家人,可能消气吗?又想起阿信为什么提起这个话题,“你很想去吗?”

    “也没有,这不是多少年传下来的规矩吗。”

    乐乐放下心,只要不是他特别想回去就好,“现在回去只有自取其辱,还是等稳定下来的吧。”

    “衣锦还乡?”

    “差不多吧。”

    “好。”话音刚落,阿信便在黑暗中准确的抓住乐乐的手,用力的握了握,说出自己对乐乐的第一个诺言,“我一定会让你衣锦还乡,让你的家人以你为荣的。”

    4129字。


24。 美味沙中宝

    24。 美味沙中宝

    【一天都没打开这本书的主页,米想到今天一看,竟然有封面了,看上去很清新,应该是编编大大给弄的吧,谢谢啦。】

    【现在豆腐的总推荐票四百字啦,虽然成绩很不理想,总归还是一个小进步,希望以后会更好,求大家更加用心的疼爱我吧。】

    【迷上了一本书,今天从医院回来就一直在看,不知不觉的一个下午过去了,要命的是,看完才发现用的是初V账号,心疼今天只能是一更,唉,说不好意思这四个字都不好意思了,丢人哇,明天再补吧,我知道还欠了三更,不会忘的。】

    中兴王朝的天空没有经历过现代工业的污染,瓦蓝瓦蓝的罩在头上,沁人心脾让人恨不能飞身扑上去,用力的吸他一大口,将那天空中源自于大自然的能量全都吸到肺中。

    海城人靠海却不吃海,所以大白天的,这海边一个人都没有,没了顾忌,乐乐脱了鞋子光脚走上沙滩上,八月的海水打在乐乐的脚上、腿上,已经有些凉,好在天上还有一个大大的太阳。

    水的力量是惊人的,虽然他们没有手没有脚,却能将松散的沙滩变得结结实实,一脚踩在上面只留下一串脚印,表面也变得像镜子一样的平整。

    一串可爱的胖脚印儿的尽头正是穿了一身旧衣裳的乐乐蹲在地上,手里拿着一个丫型的小树枝,聚精会神的盯着沙子,仔细地寻找着什么,身边放了一个小巧的竹篾篓子,就见她时不时的从沙子里翻出点什么,扔进篓子里。

    不知道阿信什么时候也来到海边,神不知鬼不觉的走到乐乐身边,盯着她高高挽起的裤角,眉头皱得高高的,等了好一会儿不见她有什么反应,阿信不得不开口说道:“你在这儿干什么?”

    突然出现的阿信吓了乐乐一跳,呆呆看看阿信,又看到站在远处的大胜,才笑眯眯的问道:“你怎么来了?事情都办完了?顺利吗?”

    原本说今天上工的阿信,因为要给大胜赁屋子,便停了一天工,一大早上和大胜俩个吃过了早饭,就出门去了,家中没有菜,又没有什么事情的乐乐想着昨天在海边偶尔见到的蛤蜊,便自己一个人来到海边。

    阿信没有回答乐乐的问题,眼神落到乐乐身边的小篓子里,“你这弄得是什么?小沙蚌?这东西又不出珠子,你挖这个干什么?”

    “小沙蚌?”乐乐瞅瞅篓子里的蛤蜊,奇怪的问道:“那是什么?”

    阿信蹲在乐乐身边,伸手从篓子里拿出一个小孩子拳头大小的蛤蜊,心想这东西不出珍珠只有沙子,弄它干嘛,“家里很缺钱吗?就是缺钱这东西又不能采珍珠,你挖它干嘛?”

    珍珠?乐乐差点笑出来,要是这里能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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