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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穿越之盗版莫究 作者:渣四(晋江2014-08-02完结)-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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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不会走正门。”锦秀摇头叹气,这可怎么得了,以后谁娶她谁倒霉。
  “凌肖——”锦秀拖长了声音叫道,不一会儿帘子掀开,凌肖从后院走了进来,“怎么了?”
  锦秀朝柜台上努努嘴,“把这个搬书房去吧,有些重我搬不动。”五百两呢,分量不轻啊。
  凌肖走过去抱起箱子,没想到看着不大的一个木箱子,竟然不轻。他有些疑惑:“里面是什么?”
  “钱。”锦秀跟在他后面,“五百两金子。”
  凌肖脚步一顿,“哪来的?”五百两金子,不是小数目。
  锦秀倒是不以为意,“昌宁给的,这是她赞助的资金,开这书肆什么时候能赚钱谁也说不准,慢慢耗着吧。”
  凌肖低垂着眼抿了抿唇没说话。
  锦秀看他那表情就知道他在想什么,解释道:“这件书肆是我跟昌宁两个人合开的,我出人力负责看管这个店,而她负责资金方面,很公平的合作。”
  末了,她说道:“我不会占人便宜的。”她家相公气节高,自尊心强,这个是她早就知道的。
  凌肖默默点头,“放哪儿?”
  锦秀有些犯难,整个家里好像并没有能存放这笔巨款的地方。凌肖提议兑换成银票,锦秀一半觉得那样很方便,一半又觉得黄澄澄的金子看着就比纸票顺眼。
  最后两人达成协议,将二百两的金子存进钱庄,另外的三百两直接被锦秀在书房挖了个洞连同箱子一起埋了进去。反正一般情况下用不着它们。
  收拾完这三百两,凌肖跟锦秀揣着剩下的二百两直奔钱庄存了钱。存完钱已经到了午饭时间,凌肖带着锦秀进了一家酒楼,找了位子坐下。
  “想吃什么?”凌肖问道,跑堂的小二在边上巴巴地等着。
  “额,都好。”锦秀说道,她并不挑食,基本上除了肥肉其它都吃的。“你随便点几个吧。”
  凌肖点头,挑了几个精致的素菜,虽然锦秀不挑食,但她平时还是偏好素食多一些。
  吃晚饭两个人在大街上溜达,锦秀一会儿看看这个一会儿又摸摸那个,纯手工制作,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啊!看着那些工艺品,小玩意儿之类的,锦秀两眼亮晶晶的。
  离锦秀他们几步外的地方跪着一个少年,穿着单薄的衣衫,面前写着卖身葬父的字样。锦秀一转头看到他吓了一跳,目光垂了垂准备走开。
  上辈子经常遇到这样的人,穿得破破烂烂跪在桥头一言不发等着过路人施舍。每次她遇到这样的总会很心酸,然后悄悄地绕开避免承受人家的跪礼。她从来没有施舍过钱,倒不是不舍得几块钱,也不是怕被骗,她不愿别人说她矫情。
  而且,那种施舍的姿态,她做不来。
  如今面对着少年,她也不愿停留,刚想拉着凌肖走人,却听到嬉笑声传来,边上刚来了几个纨绔子弟。
  “哟,卖身葬父?真是新鲜那!”其中一个调笑道,“哎,我说曹兄,你不是正缺个书童吗?买回去算了,才一百两,小模样挺俊的啊。”
  另一个也附和道:“就是啊,又能伴读还能暖床,一举两个啊是不是?哎,你识不识字啊?”
  那少年低垂着头,一言不发。
  “哎,本少爷问你话呢,哑巴啦?!”刚刚说话的那人感觉呗拂了面子,不客气地又问了一句,这次他甚至拿手去捏那少年的下巴。
  “哎哟,长得还真不错!”那人色眯眯地笑道:“你叫什么名字?不如跟着本少爷如何?”
  那少年被迫抬起脸抿紧嘴唇不说话,眼里的惊惶一闪而过,倔强地睁大眼睛掩盖心底的怯意。
  这边几个纨绔子弟已经拉拉扯扯地拖着人要签卖身契了,锦秀却再也看不下去,猛地挤进去喝道:“你们干嘛?!”
  几人见来的是一女子本来还想调笑几句可是在看到锦秀后面跟着的凌肖后,到嘴边的话咽了下去,这男人看着好凶!
  “这位姑娘,我们不过是可怜他想买下他而已,有什么问题吗?”那个一直没有说话的曹公子开口了。
  锦秀有凌肖在身后撑腰,底气自然硬了许多,她道:“当然有关系!我在你们之前已经买下他了,刚刚不过是去钱庄取银子而已,你们来迟了!”
  闻言,那少年眼中满满的震惊,他不知道锦秀这是什么意思。
  “姑娘这么说可有证据?”那曹公子眯着眼问道。
  “不信你自己问他,”锦秀看着那少年,道:“你说我说的是不是真的?”她心中也有点忐忑,这孩子应该不会傻缺到实话实说吧?要真是那样的话,也只能活该他被坏人欺负了。
  那曹公子看着那少年,眼中的威胁意味很重,“这位姑娘说的可是真的?”
  那少年望了望锦秀,点头说道:“是的。”
  锦秀松了一口气,随即对着那几个人凉凉地说道:“既然人家都承认了,这几位公子你们靠边让让啊,我可是要把人带走了。”她可了劲地嘚瑟,那边那几个碍于她身后的凌肖,又不愿大庭广众之下闹事,所以只能在一边干瞪眼。
  那少年迟疑地望了锦秀一眼,这个人不是帮他解围的吗,难道是真的要买下他?
  锦秀微微一笑拉着他的衣袖,“走吧。”
  少年犹豫了一下,还是跟在了她后面。直觉上,他并不认为她会伤害自己,虽然她身后的男子的面貌凶恶了些。
  锦秀一路把人带到自己家里,坐下听他说自己的身世,既然要留下他,自然不能不知道对方的来历。
  “我叫宋雪,今年十二岁。”见锦秀诧异地望着他,少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因为我是我爹在下雪天捡到的,所以取了这么个名字。”
  宋雪说他是一个弃婴,被养父抚养长大。他的养父是一个乞丐,如今养父死了,自己却没有钱安葬他。别无他长的他只好想出这个办法卖身为奴,以求能够安葬父亲。
  锦秀仔细地端详了少年几眼,发现这家伙很是害羞,薄薄的面皮涨得红通通的,不像是会撒谎的人。她戳戳凌肖的手臂,“咱买下他吧,怎么样?留在书肆里打打杂。”
  凌肖审视了宋雪半天,点点头,表示他同意了。
  锦秀笑得很得意,就知道他不会反对。她转头想对宋雪说话,却见后者惊诧地望着她……和她边上的凌肖。
  “怎么了?”锦秀奇怪地摸摸脸,有什么不对吗?
  宋雪红着脸摇头,嗫嚅道:“我还以为他是你护卫……”有钱人家的大小姐出门,身边跟着护卫是常有的事,他刚刚也这样以为来着,只是看他们现在的表现却并不是那样。
  “哈哈哈……”锦秀大笑出声,无视凌肖那张黑掉的脸,笑够了才解释道:“他是我相公,凌肖。”
  宋雪不好意思地低着头。
  锦秀说道:“我叫锦秀,这是我跟人合开的风月坊。我们可以给你一笔钱安葬你的养父,以后你就在这间书肆里帮忙吧。这样的安排你觉得怎么样?”
  宋雪原本对自己的未来是忐忑不安的,因为他也不能决定自己的最终归宿,在插上草标的那一刻,他就已经和那些鸡鸭一样只是一件待价而沽的物品。现在,他的心终于放了下来。还好遇到了好人,不然今天那场面他真的没法收场。
  在他想这些的时候锦秀又说道:“以后就叫你阿雪吧,管一个男孩子叫小雪有些奇怪。”
  宋雪点头。
  “叫什么阿雪?依我说,就该叫雪儿嘛,多好听!”一个声音突兀地插了进来,一个人大摇大摆地从正门走了进来。
  锦秀一看,来人跟宋雪差不多大,穿得破破烂烂的,一看就是个小乞丐。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卡文严重,过年了嘛没有时间,虽然并没有什么忙的,但家里人多,来来往往的找不到空隙码字。而且,后面的情节需要时间酝酿,凌肖从军后锦秀的生活方式我还没安排好。本来这章是昨晚要更的,可惜都十一点多了还差几百字,大家都睡了,我心里也毛毛的不敢继续熬,拖到了今晚。好吧,今天废话比往常都多,希望追文的亲可以体谅。我知道我不是一名称职的写手,但我真心想慢慢来,把我喜欢的这个梗写好,而不是赶着时间速成,我怕写歪了就不是我原本想要的样子了。我会花比写三倍多的时间来想情节,就是为了写出最喜欢的那种感觉。不更新的日子里,我提心吊胆不敢上晋江,就怕掉收藏。唉~




☆、第十六章、没有如果

  宋雪一听这话便恼了,不用回头他也知道来人是谁,他气恼地叫道:“乐小天!你别过分!”
  被叫做乐小天的小乞丐眼珠子一转,把锦秀跟凌肖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说道:“哟,小雪儿,被卖到这儿来了?”
  “我的事不用你管!”宋雪被他的一句小雪儿气红了脸,大声嚷嚷道。
  虽然这乐小天的态度吊儿郎当,锦秀却分明看出了他对自己以及凌肖的戒备,看来这是宋雪的玩伴啊。
  两人一来一往地逗着嘴,乐小天一直占上风,宋雪憋红了一张小脸也没能奈何他。锦秀假咳了几声,镇住这两个,问道:“你们是什么情况?”
  最后在两人的吵吵嚷嚷中,锦秀弄明白了。这两人从小一起长大的,乐小天这死孩子就爱逗宋雪玩。宋雪脸皮子薄,经不住逗,一着急就脸红。用乐小天的话说这叫青梅竹马,而在宋雪看来完全是灾难,冤家路窄!
  乐小天说什么也要赖在这里一同打杂,他的意思是,万一锦秀他们是坏人怎么办,他得留在这实地考察。他的出发点确实是为宋雪着想,可原话听着却硬是能把人气上天。
  锦秀自然是看出了他那点小九九,也没有点破,点头同意乐小天留了下来。可是家里的空房只有一间,这样就势必要这两个家伙住在一起。
  “我才不跟他住一起!”果然,宋雪首先反对。
  这时候乐小天倒是死皮赖脸了,他腆着脸蹭上去道:“哎,阿雪,咱多少年的交情了,破庙都一起睡过!现在不过是住一起,你别小心眼嘛!”
  “不行!”任他怎么说,宋雪就是不松口。
  最后还是锦秀说了,“阿雪啊,你要是不愿意的话就算了,那个谁,麻烦你自己回家找妈妈去了啊。”说完朝乐小天眨了眨眼。
  乐小天是一名孤儿,要他走他也只能回破庙里。
  果然,此话一出,宋雪立马不出声了,咬着嘴唇别过头。
  锦秀把他的反应看在了眼里,清了清嗓子说道:“咳咳,那个谁……哦,乐小天!你可以回去啦,明天记得按时来报到啊!”
  乐小天也很配合地依依不舍,一步三退地往外走,眼巴巴地望着宋雪。
  此时宋雪也不忍心了,他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正对上乐小天那小狗般可怜巴巴的眼神。不自在地别过头,“那个……我也不是不能跟他相处,让他留下吧。”
  锦秀跟乐小天交换了一个眼神,然后带着两个人进了后院。大致看了下不缺什么东西后便放任两只在里面培养感情,自己拉着凌肖出来了。
  “我擅自做这决定你不怪我吧?”锦秀并不担心凌肖会反对,她只是有些歉疚,没有认真询问他的意见,往大了说,这就有些不够尊重他了。
  凌肖却摇头,“能有人帮你自然好,你一个人忙不过来。”
  锦秀想说,不是还有你嘛,不过她还是没说出来。
  帮着宋雪给他爹安葬了,这都是凌肖办的,锦秀并未出面。下意识地,她并不想见死人,毕竟不像是上辈子实验室里的解剖体,看到了还是会难受的。况且,她这带球之身也不好沾惹晦气,总要避着些的好。
  两个家伙冤家路窄,遇到一起就吵个不停。大多时间都是乐小天在说,阿雪说不过他便不理他。
  整理些书自然是不在话下,想起两个第一次看到关于男风的那些书时的表情,锦秀就偷偷想笑。
  那天阿雪整理到那面书柜的时候,看到书脸直接就红了,半天没吭一声。乐小天见他这样跳过来就要拿来看,阿雪死活不给,不过他那小样是绝对抢不过乐小天那家伙的。
  喜滋滋地一把把书抢到手,只翻了一页就愣住了。随即,我们一向脸皮比城墙厚的乐小天同志破天荒地脸红了,匆匆丢了书装作什么事也没有的样子,吹着口哨望着天,溜溜达达地边儿去了。
  那书上写的是什么?
  其实两人也没看到书上写什么,只是刚好翻开的第一页是张插画,尺度还挺大。两个男的搂抱在一起,衣衫半露的样子,一看就有问题。
  还很纯情的两个人哪里见过这东西?尴尬得恨不得找地缝钻起来!
  阿雪红着脸继续整理书柜,溜达到另一边的乐小天时不时地偷偷瞄他几眼,若有所思的样子。
  锦秀躺在柜台后面的躺椅上舒服地看着杂书,唔,不得不说,这些志怪小说还挺好看的。她用眼角的余光瞄了一下两人,面带微笑地继续翻书。
  门内走进了一个身影,锦秀一见凌肖回来了,微笑着放下手中的书迎上去。早上什么也没说人就不见了,也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凌肖的表情却有些奇怪,欲言又止的样子。
  锦秀多敏感的人啊,一早就看出他有话说了,只是她左等右等,就是没等到他开口。
  实在是不饿了,反正他要说迟早会说的,锦秀便拉了凌肖去吃饭。“阿雪,小天,饿死了,开饭!”
  乐小天应了一声蹿上来,摆好碗筷。四个人围桌坐下,像往常一样开始吃饭。
  只是,因为之前看了那书的缘故,平时最活跃的乐小天此时竟安安静静地吃饭一言不发。他不说话阿雪自然也不会说。凌肖埋着头只是吃饭,什么也不说。
  锦秀有心打破这气氛,她假意咳了两声,大家抬头看了看她,动作一致地继续低头吃饭。
  呼!锦秀翻白眼望了望天,也低头认真地吃起饭来,那样子,就跟饭跟她有仇似的。
  吃完饭乐小天跟阿雪两人收拾完桌子出去了,锦秀回房间午睡。安胎药已经不吃了,在这个时代没有手机也没有网络,睡觉绝对是打发时间的不二选择。
  这才二月中旬,虽然不是太冷却依然要穿得厚厚的,等到天气再暖和一点就把午睡的地点挪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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