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我回去-第3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犯就在某处,警探和他都竖耳倾听,等待对方踏错一步。这一晚在伤心咖啡馆,我感觉到一份前所未有的亲近。
我说: “问题不在于他怎么知道萝西被人发现了,就像你说的,所有住过自由区的人可能都会听说。问题是他怎么知道我们家的凯文是个威胁,而且事隔这么多年。据我所知,只有一个人能让他晓得,就是凯文自己。两人不是一直有联系,就是上个周末正巧碰上,或者是凯文主动联系对方。有时间的话,我希望你查出凯文生前最后四十八小时联系了谁,包括手机和家里电话——除非他家里没有——还有他发短信给谁,谁打电话或发短信给他。别告诉我肯耐迪警探还没去要通联纪录。”
“他要了,只是记录还没下来。”
“只要找出凯文周末和谁谈过,凶手就呼之欲出了。”我记得上周六下午,就在我拿手提箱去给球王的时候,凯文突然不晓得怎么回事跑掉了,等我再看到他,已经是在酒吧里了,这中间他大可以和某人联系。
史帝芬说: “还有一件事:我想这个人可能很暴力,我是说,他当然很暴力,但应该不止这两回。我想他很可能有前科,至少恶名昭彰。”
“有意思,为什么?”
“两件谋杀并不相同,不是吗?第二件绝对是预谋,即使计划是在事发前匆匆决定的也一样,但第一件几乎可以肯定不是预谋。”
“所以呢?他年纪大了,自制力也变强了,懂得三思而行,头一回只是一时冲动。”
“是啊,但我说的就是这个,他会一时冲动,这是不会变的,不管几岁都一样。”
我挑起一边眉毛。我知道他的意思,我只是想听他说。史帝芬笨拙地搔着耳朵,想找出正确的词汇。
“我有两个妹妹,”他说, “其中一个十八岁,只要惹到她,她就开始大吼大叫,连巷子尾都听得见。另一个二十岁,生气起来就会拿东西砸卧室的墙壁,都不是易碎品,只是毕罗圆珠笔之类的东两。她们就这样,从小就是。要是哪一天小妹气起来砸东西,大妹大吼大叫,甚至两个开动手打人,我才觉得奇怪。人发飙的方式都是固定的。”
我朝他露出称许的微笑(这小子值得拍手赞赏),心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开始回想他们是怎么发飙的:谢伊脑袋撞上墙壁发出闷响,喉咙被老爸一双大手扣得嘴巴张开,四肢发软;老妈大喊“混球,看你干了什么好事,快杀死他了”;老爸用粗嘎的嗓音回答“死了最好”;库柏会说: “攻击者并’扣住她的喉咙,抓她头部反复撞墙。”
我脸上的神情吓到了史帝芬,也许是我一直目不转睛盯着他看的原因。他说: “怎么了?”
“没事,”我将外套一甩穿到身上说。麦特·戴利曾经斩钉截铁、平铺直叙说:人是不会变的。 “你做得很好,警探,我是说真的。拿到通联记录之后尽快跟我联系。”
“我会的。呃,事情还——”
我捞出二十镑大钞,放在桌上推到他面前说: “我请客。鉴证科一比对出手提箱上的不明指纹就通知我,万一肯耐迪警探说他准备结案也立刻跟我说。记住,警探,这件案子只剩你和我,就我们两个了。
我走了。只见史帝芬的脸庞印在咖啡馆窗上水汪汪的,手里拿着那二十镑,目瞪口呆地看我扬长而去。
第十六章 我曾有个姐姐 她叫萝西
我又散步散了几个小时,途中切进史密斯路走到忠诚之地人口,和凯文周日晚上陪洁琪回她车子之后的路线相同。其中一大段路,我都清楚看见十六号顶楼的后窗,也就是凯文倒栽葱摔出去的窗子,而从墙顶望去也能约略瞄到一楼的窗户。经过十六号走到忠诚之地尽头,只要转身便能尽览屋子正面。
路上一盏街灯,表示守在屋里的人可以清楚看见我来,而灯光让窗玻璃变成一片晕黄,就算屋里的人打开手电筒或有动静,我也绝对看不见。假如对方想探头喊我,就必须非常大声,很可能让忠诚之地所有人听见。凯文不是因为屋子里有东西发光而被吸引过去,他和人有约。
我走到波多贝罗,在运河边找了一张长椅坐了很久,将验尸报告读完。史帝芬这小子很有摘要的天份。报告没什么新奇,顶多两张相片值得一提,但也不能说是完全在我意料之外。凯文健康得很,起码从库柏的角度看,只要避开高楼肯定长命百岁。死亡方式写着“未定”。就算库柏对你谨慎周到,你也晓得自己麻烦大了。
我回到自由区,在卡波巷兜了两圈找好位置,等八点半一到,所有人忙着享用晚餐、看电视或催孩子上床,我便翻墙跳进朵耶家的后院,再走到戴利家的后院。
我得搞清楚我父亲和麦特·戴利到底有什么恩怨。随便敲门找邻居不是什么好主意,再说只要有选择,我宁可直捣黄龙。我敢说诺拉一直对我有好感,虽然洁琪说她目前住在布兰查斯顿还是哪里,但普通家庭(也就是我家之外的家庭)通常遭逢横逆都会靠得更近,我有把握上周六之后,诺拉一定抛下丈夫,让他和孩子互相照顾,回娘家住个几天。
我从墙上跳下来,踩得碎石窸窣作响,我靠墙不动躲在阴影里,但没有人出来张望。
我的眼睛慢慢习惯黑暗。我从来没有到过这座后院,就像我对凯文说的,因为我很害怕被逮个正着。果然是麦特·戴利家。铺板很多,灌木修剪整齐,注明花卉名称的标签已经插在花床等抽枝发芽,厕所改建成牢固的小棚屋。我在阴暗角落看见一张可爱的铸铁长椅,位置刚好,便将它稍微擦干,坐下开始等待。
一楼窗户有一盏灯光,我看见墙上一排整齐的松木橱柜,是厨房。果不其然,半小时之后,诺拉出现了。她穿着太大的黑色套头衫,头发随便挽一个髻,即使隔这么远,都看得出她一脸苍白而疲惫。她倒了一杯自来水,靠着水槽小口啜饮,两眼茫然望着窗外,一手按摩颈后。过了一会儿,她猛然抬头,转身喊了什么,接着便匆匆将杯子洗好,扔到沥水板上,从橱柜里抓了一样东西便离开厨房。
我只好正襟危坐,哪儿都去不了,连烟都不能抽,怕被人看到火光。直到诺拉·戴利决定该睡觉了。麦特·戴利是那种为了小区安全,会拿着球棒追游荡者的人。我只能呆坐不动,感觉自己好几个月没这样了。
夜里的忠诚之地安静许多,电视照得朵耶家的墙面忽明忽暗,微弱的音乐从某处轻轻飘来,女人甜蜜渴望的歌声在院子回荡。七号窗户挂着五颜六色的圣诞灯饰和胖胖的圣诞老人闪闪烁烁,莎莉·荷恩家一个青少年小孩太吼:“不!我恨你!”接着猛力甩门。五号顶楼的化外之民(那对雅痞夫妇)正在哄孩子上床:爸爸抱着刚洗好澡、穿着门色睡衣的小孩,抓着他在空中摇晃,朝他肚子吹气,妈妈笑着弯身将被子摊开铺平。马路对面,我老爸和老妈应该像两个死人坐在电视前,各自不晓得在想什么,看能不能直到上床之前都不和对方说话。
那天晚上,世界一片肃杀。我平常很喜欢危险,只钉危险能让人无比专注,可是那天不同。我感觉地表就像巨大的肌肉在我脚下起伏折曲,让所有人腾空飞起,让我再次看清这场游戏里谁是老大,谁又是微不足道的无名小卒。空气中的诡异颤动提醒我,我所相信的一切都是未知数,所有基本规则随时会变,而且庄家永远会赢。就算七号忽然塌陷,压垮荷恩一家和他们的圣诞老人,五号轰然起火,将雅痞夫妇和小孩烧成灰烬,我也不会意外。
我想到荷莉,想到她在象牙塔中,努力思索世界没了凯文叔叔要怎么继续,还有可爱的史帝芬小子穿着他的全新风衣,努力不去烦恼我在他背后下指导棋。我想到我母亲,想到她在教堂牵起我父亲的手,为他生儿育女,而且相信这么做很好。我想到自己、曼蒂、伊美达和戴利一家人今晚各自默默坐在一个角落,努力揣想没有萝西牵引的这二十二年究竟算是什么。
十八岁那年,萝西头一回对我提起“英格兰”。那火是周六夜,春天,我们在盖立根酒吧。盖立根在我们那个世代家喻户晓,人人都能说出一段往事,没有也会借别人的故事来说。都柏林每一个穿西装打领带的中年人都会兴致勃勃告诉你,当年凌晨三点警方临检酒吧,他是怎么抱头鼠窜,或者他在U2发迹之前请他们喝过酒,或是在那里遇到现在的老婆、狂舞乱跳被人撞掉牙齿,甚至嗑药睡死在洗手间,周末过完才被人发现。
那个地方既像鼠窝,又像火灾必死的巢穴,黑漆斑驳,没有窗户,墙上用范本喷漆画满巴布·马利、切·格瓦拉和其他当红人物的肖像。不过,它深夜还营业——多少算有,因为老板没有贩酒执照,深夜只有两种黏稠的德国酒可供选择,两种都会让人变得有点娘,而且酩酊大醉——现场音乐像抽奖一样,永远不晓得接下来会听到什么。现在的小孩避之唯恐不及,我们当年却爱死这个调调。
那天晚上,我和萝西去听一个新的华丽摇滚乐团“火星唇膏”演唱,她之前听过觉得很棒。还有其他乐团,反正有什么听什么。我们畅饮上等德国白酒,微醺地踩着舞步。我喜欢看萝西跳舞,看她扭腰摆臀,头发飞扬,笑
嘴角弯成弧线。她跳舞总是表情多变,从来不像其他女孩一脸痴呆。
酒吧里的感觉越来越好,乐团当然比不上齐柏林飞艇,但歌词很犀利、鼓手很棒,全团散发着不顾一切的光芒。我们豁出一切,就算这辈子不能飞黄腾达也无所谓,因为在那一刻,唯一能摆脱没有未来、靠政府接济、在套房公寓混吃等死的命运的,就是拥抱音乐。这样的气氛让乐团不一样,给了他们一点魔力。
贝斯手弹断了一根弦,证明自己不是玩票的。趁着换弦的空档,我和萝西走到吧台边买酒。 “刚才的酒烂透了。”萝西对酒保说,一边拿着上衣扇风。
“是啊,我知道,我猜是用止咳糖浆做的,在通风的橱柜里摆上几周,就可以拿出来卖了。”酒保喜欢我们两个。
“比平常的还逊,你这批货很差,到底有没有像样一点的酒啊?”
“但很够劲,不是吗?不然干脆甩了男朋友,等我打烊带你去更棒的地方。”
我说: “你想现在就吃我一拳,还是待会儿被自己的女朋友教训?”酒保的女友顶着鸡冠头,手臂爬满刺青,我们和她也处得很好。
“那我选你,因为她比你更厉害。”他朝我们眨了眨眼,就去找零钱给我了。
萝西说: “我有件事要告诉你。”
她一脸严肃,我立刻将酒保抛到脑后,开始暗自疯狂计算日期。 “哦,什么事?健力士有人要退休,下个月。我老爸说他抓住机会就向厂里游说,只要我想,那份工作就是我的。”
我松了一口气。 “哇,帅呆了。”我说。换成别人,我肯定很难这么开心,尤其又和戴利先生有关,但她是我的萝西。 “好棒,真有你的。”
“我不想去。”
酒保从吧台下将零钱塞给我,我接了过来。 “什么?为什么?”
她耸耸肩膀。 “我不要老爸给我的东西,我宁可自己争取,而且反正——”
鼓手一阵兴奋乱敲,乐团再度开始演奏,盖过了萝西的下半句。她笑了笑,指着酒吧后方,那里通常静得连自己在想什么都听得见。我牵着她的手在前头带路,挤过一群戴着无指手套、眼影涂得像浣熊、蹦蹦跳跳的女孩。她们身旁围了一圈不善言词的家伙,心想只要缠得够久,或许能赢得佳人一吻。
“这里,”萝西说,一边坐到砖块封死的窗户壁架上。 “他们还不错,我说台上那些家伙,对吧?”
我说: “他们棒呆了。”那星期我每天在城里走动,四处问人需不需要零工,却几乎只换来讪笑。全世界最脏的餐馆征求厨房工人,让我满怀希望,心想没有正常人会干这种工作,但经理一发现我住哪里就拒绝了,隐隐暗示厨房曾经掉过东西。过去几个月来,谢伊每天都在冷嘲热讽,说家里高材生读了这么多书,竟然连一份养家活口的薪水都挣不到,而酒保才刚收走我最后一张十镑钞票。我管他什么乐团,只要音乐够吵够快,让我脑袋放空,就是好乐团。
“哦,不对,他们还可以,没那么好,而且有一半归功于这个。”萝西举起酒杯指着天花板。盖立根酒吧有五六盏灯,多半是用类似打包绳的绳子捆成的,由一个名叫谢恩的人负责,只要拿酒太靠近操控台,他就会扬言揍人。
“什么?你说灯光?”谢恩不知道怎么弄出迅速移动的银色闪光,将乐团渲染得粗俗狂暴,看来待会儿肯定有人要下台算帐了。
“没错,就是谢恩,他很棒,是他让他们生色的。这个团完全靠气氛,只要拿掉灯光和服装,就只是四个傻蛋。”
我笑了: “哪个乐团不是这样。”
“是啊,算是,可能吧,”萝西隔着杯缘侧头看我一眼,神情近乎羞涩说, “我可以跟你说一件事吗,弗朗科?”
“说吧。”我喜欢萝西的心思,假如能住到她心里,肯定会开新得一辈子不想离开,每天东走西看。
“我想做的就是这个。”
“你说灯光?帮乐团打灯?”
“没错。你也知道音乐会让我变一个人,我从小就想进这个圈子。”我知道,所有人都晓得,忠诚之地只有萝西一个小孩将坚信礼的钱拿区买专辑。但这是她头一回提到想当灯控。 “我唱歌五音不全,而且对创作一窍小通,不管写歌或弹吉他,统统不行,但我喜欢这个。”她扬起下巴对着来回移动的灯光说。
“是吗?为什么?”
“因为那家伙让乐团变得更棒,就这么简单。不管他们表演得好或坏,就算听众只有两三只小猫,也不管有没有人注意到他,无论如何,只要他在就会让乐团变得比原来更好。要是他够厉害,本事够高,每次都能让他们好上几百倍。我喜欢那种感觉。”
她眼中的神采令我开心,跳舞过后,她头发乱得狂野,我伸手抚平她的头发。 “是很不错,的确。”
“而且只要做得好,结果就会不一样,我很喜欢。我从来没有那种经验。我在纺织厂缝好缝坏根本没有人在乎,只要不出错就好�